Re: [心情] 不結婚...就要分手
※ 引述《ntusnoopy (SNOOPY)》之銘言:
: ※ 引述《ami65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婚姻中不是只有假公平,婆媳、翁婿問題
: 進入婚姻最大的收穫
: 我覺得是得到來自另一半的愛情與親情
: 同時也給予另一半愛情與親情
: 那麼就算是號稱365天不跟公婆講話、不跟夫家親戚往來的ami大
: 也必須顧慮到老公的感受,因為對老公的愛情與親情
: 放下自己的堅持
: 去辦婚禮,收紅包
: 去跟公婆講話,去跟夫家親友哈啦
: (妳結婚那天難道是臭臉啞巴新娘???)
: (妳不會連謝謝都不說,就丟一個紅包給幫妳收錢的男方親友吧?)
以上內容不打算解釋
免得讓自己更陷入三姑六婆格調
: : 想要當自己婚姻中的主人 不受長輩左右 干涉的話
: : 夫妻自己要經濟獨立 不靠長輩一毛才行!
: : 至於送一棟房子? 根本沒必要~~
: 之前就說過了
: 雖然妳一直不承認
: 但是妳目前的狀況,在這個世界大部分人眼中
: 就是帶一棟房子(嫁妝) 跟妳老公結婚
: 來達到妳所謂的完全不跟婆家接觸
我自己買的房子是嫁妝? 超級爆笑?
那是我的個人財產啦! 誰敢動它?
男人可買房 女人也可買房啊~~
女人也可像男人一樣累積身價啊~~
至於婆家? 我家也和婆家一樣偉大啦~~
要講婆家之前 先講我家吧~~
不用開口閉口婆家婆家~~~
: 中秋節快到了,別忘了遵守妳自己的教條
: 連一聲"中秋節快樂"都不可以跟公婆說呦~~~
: 喔,我忘了,聰明的ami大應該沒有把手機跟家裡電話留給公婆吧
: 自然就不會講到話
: 什麼,妳老公留了家裏電話嗎? 那快去買答錄機吧
答錄機? 好笑~~ 從沒想過要買~~
要買答錄機 不如換電話號碼還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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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夫婦前後花了20多年,養大一隻可愛的小動物,名叫小花;小花26歲那一年,甲夫婦把
牠全身上下打扮的漂漂亮亮,繫上大蝴蝶結,宛如一個禮物,兩方講好以20萬元價格交易
小花,所以乙夫婦給甲夫婦20萬元。當甲夫婦把牠送到乙夫婦家臨別時,甲夫婦與小花都
哭了,甲夫婦希望對方從此善待小花。我們不知道乙夫婦到底會不會善待小花,只知小花
從此換了主人... 然而,甲夫婦送走的只是一隻小花,還是一隻像會生金蛋的母雞???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v(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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