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果然討論結婚就吵架了
※ 引述《violen (仙女姐姐)》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沒想到我的一句 結婚 男方父母親出錢是理所當然...
: 竟引起各位大大們如此反彈~ 這是我所始料未及的...
: 當然~ 我的觀念很傳統...
: 還沒結婚之前~ 我所賺的錢~ 會一部份給爸媽~ 大部份留給自己用~
: 但結婚之後...我所賺的錢~ 就不會拿給娘家(除非過年包紅包之外)..
結完婚 你爸媽就不是爸媽嗎?就不用養父母嗎?
如果他們老了沒錢了你也不拿錢出來養嗎?
: 而且~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一點~ 之所以說娶媳婦不只是男方的事~
: 更是男方整個家族的事...
: 原因在於~ 之後嫁過來~ 就是他們家的人了~
都什麼年代了還有人這樣想?結婚是兩個人共組家庭!!!家人是無法切斷的關係
但如果你離婚 你爸媽還是你爸媽 他爸媽就變成路人甲了 不會還是你公婆!
: 我會為這個家族盡我所能~ 奉獻我的一切心力~
: 當然~ 公公婆婆還年輕可以自理時~ 我們各過各的生活~
: 但等到有一天~ 他們老了~ 病了~ 身體差 需要人照顧~
: 那時候~ 媳婦就是最好的幫手~ 最好的看護~
: 我會將我的公公 婆婆 當成我的爸爸媽媽一樣疼愛~
那你應該連妳爸媽一起奉養
: 因為畢竟是由於他們當初生下了我老公~
: 我才能嫁給這麼棒的一個男人~ 過著這麼幸福的婚姻生活^^
: 我很感謝他們~ 也將努力孝順他們~ 當個稱職的好媳婦!!
你能這樣想 那你老公有無這樣對你爸媽????當個稱職的好女婿?
: 我這樣的付出~ 難道~ 你們不覺得男方家長出錢是應該的嗎?
: 他們等於是用買斷的...買了一個清潔工+搖錢樹+看護工+孩子製造機~
婚後應該是家事一起做 賺的錢一起花 你也可以不要選擇幫忙看護他父母跟生小孩
: 而且~ 等於是多了一個貼心的女兒~
媳婦永遠不可能變女兒兩個關係根本不對等 你只是跟他沒血緣的姻親
她們對你沒養育之恩 你則是在結完婚才跟她們建立姻親關係 如果結完婚的隔天
她們對你的意義馬上等同生你養妳照顧妳的父母 那我只能說太神奇了
: 這樣子~ 他們出的錢~ 誰能說不是最划算的?!
: 你們來評評理... 難道真的認為~ 我這樣說~ 有錯嗎?
: 如果解釋的這麼清楚~ 你們還是認為我有錯...
: 那麼我也無話可說了=.="
女權這麼低落 大概就是有你這種想法的人太多了!!!
結婚就結婚 幹麻說嫁到男方家?
我一直認為 結婚是兩人共組家庭 不必跟男方或女方家人住當對方免費的菲傭
他爸媽他照顧 我爸媽我照顧 雙方同時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幫忙照顧對方父母
兩人的地位是對等的 婚前婚後除了對方是終身伴侶外理應不該有任何的改變!!
如果女人結完婚 就變男方家的人 不能奉養自己的父母的話
難怪賠錢貨被翻譯成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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