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非猥褻?婦團吼!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時間22年前 (2002/09/18 04: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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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16  中時晚報 強吻非猥褻? 婦團吼 修淑芬/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以「親吻臉頰屬國際禮儀」為由,判決一名男子強吻超商櫃檯小姐不構成猥 褻,婦團、學者和律師在今天一致發出撻伐之聲,認為這是法官「反教育」、「無常識」 的「荒唐判決」。並呼籲全民發起一人一信給最高檢察長,要求再度提出非常上訴,還給 被害人司法權益。 尤美女指出,法官不援引民國八十八年刑法修正後所強調的「維護個人性自主權及身 體控制權」,卻援引修法前的民國十七年及廿七年對「猥褻定義」的判例,認為該案加害 人的行為不構成猥褻行徑,只是妨害行為自由,刻意忽略「女性有保護身體自主權不被侵 害的權益。」 政大法律系教授許毓秀指出,法官以時間長久來區別對身體自由權的拘束,明顯「充 滿瑕疵」;婦女新知董事長謝園以「荒唐」來形容,認為法官常識不足。謝園表示,任何 人都知道親吻有很多種的情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01.215
文章代碼(AID): #zXv6CLV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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