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時報的文章
王小嬋、潘金蓮與壞女人 李福鐘
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拜女性主義抬頭之賜,《水滸傳》裡潘金蓮謀弒親夫的故事,不時被拿來重新詮釋,作為父權社會下女性身體遭受男性霸權壓抑的絕佳教材。時移勢轉,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理應不再是禮教喫人的社會,然而當全台觀眾抱著看八點檔的心情,欲一窺究竟呂珮茵與王筱嬋這兩個女人的戰爭該如何收尾時,好事者--或者說願意以社會學角度來思考這件個案的思想勞動者,該如何來比較王筱嬋與潘金蓮這兩個「壞女人」的所做所為?或者更有趣的是,從台灣社會對這件家務事評頭論足的方式,是不是能夠說明我們究竟身處在怎樣的一種文化氛圍裡頭?
潘金蓮與王筱嬋之所以被輿論歸類「壞女人」,原因在於她們涉入的都是所謂的「不倫之戀」,再則,從一般男性的眼光看,她們又都屬於美麗的女人,美麗的女人一旦使壞,後果就只能成為白雪公主的後娘,不僅心術險惡,而且還擅長製造毒蘋果,以及擁有一些匪疑所思的巫術,像是一天到晚擦魔鏡,或是繪聲繪影懂得養小鬼。
自從「養小鬼」這個話題被挑起之後,表現最令人咋舌的,自然仍是台灣的媒體。在現代主義的政治學教科書裡,媒體理應是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重要管道之一,然而鄭、王事件發展至今,從電視台到報紙,一窩蜂以「前現代」的思維方式大篇幅報導茅山術與七星陣,使整件事從原本的八點檔格局,一下子變成了靈異節目現場,並且全天候公然播映無誤。
或許這些都是台灣社會俗文化最深刻的印記之一。武大郎與西門慶的時代雖然已經過去了一千年,「好女人」不再享有樹立貞節牌坊的權利,「壞女人」也免除了鄉里動用私刑的恐懼,然而透過台灣媒體碎嘴子式的新聞報導,這個社會裡頭仍舊存在著為數眾多的三姑六婆,在那兒一面看著電視,一面吐著口水。
還好我們這個時代科學昌明,有飛機、護照與美利堅合眾國,受不了閒言閒語,只要老子有錢大可一走了之;潘金蓮那個時代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只能想辦法創造一件超完美謀殺案。
或許這也是台灣這個社會俗文化的趣味所在--我們周遭愈來愈充斥著代表現代理性主義的巨型建築、交通設施、傳訊工具,然而在大多數人的思維深處,這個社會在本質上其實仍停留在前現代。我們略過了歐洲從啟蒙運動以來三百年的現代化歷程,直接從前現代一舉準備跨入後現代。
難怪在這樣一個前、後現代符號氾濫,卻獨缺現代性格的社會裡,養小鬼、潘金蓮、茅山術、三姑六婆、路人甲與路人乙等,竟可以如此相容而和諧地,一塊出現在七點時段的新聞報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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