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交際──何春蕤到底主張什麼?
日前各大電視台紛紛報導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討論援交的網頁
被有關單位懷疑觸法,說何春蕤主張政府應該仿效老人年金,發
放青少年援助交際費云云。大部分人天真地認為何春蕤主張政府
發錢給青少年去「嫖妓」,極少數人則善意的猜測何春蕤主張政
府若發放青少年援助年金,那麼青少年就不會因為缺錢而下海從
事性交易。
這些讓人哭笑不得的反應,其實反映了目前媒體的生態問題。這
次性/別援交網頁事件並非新聞,早在2001年10月底的中時晚報
與電視已經報導過一次,這次聯合報再報導一次時,由於記者並
不知道究竟網頁何處可能觸法,所以就隨便挑選了一些文字刊登
。所謂「發放青少年援助交際費」乃是一篇反諷笑話的部份內容
,但是竟然在報導時被當作真實的主張。可是其他不適合報紙刊
登的反諷文字就沒有被報導,例如,跟青少年年金放在一起的「
家務有給也是援助交際」,或者「中華民國總統援助交際第三世
界國家」等等。
接下來,電視記者又把報紙的新聞挑選出一部份,照唸一次,只
是這次「青少年」被巧妙地改成「學生」,於是記者跑到大學校
園去問學生贊不贊成政府發放援助交際金,去問教育部長是否考
慮補助學生援助交際(嫖妓),教育部長只好無奈的回答說:援
交需求屬於個人私領域事務,如果是公益事業才會考慮政府補助
學生的問題(幸而部長也猜到這中間可能有誤解)。到了這一幕
,已經從反諷笑話變成荒謬鬧劇了。
性/別網頁上的反諷笑話文章乃是針對誘捕與惡法而發,那些文
章不但幽默而且爆笑,但是網頁上還有其他討論援交的文章,以
及重要的反誘捕、反惡法座談會全文。要了解事件真相的人,應
該上去看個究竟。
以下則是事件後,何春蕤給聯合報的投書(未獲得刊登)。在此
,她也針對報紙報導提出了說明。
誘捕與惡法戕害了網路的交際自由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 何春蕤2002/5/22
日昨聯合報刊登了性/別研究室網站受到有關單位關注一事,也引
用了我們的諷刺文章之內容,但是由於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並不清楚
,我在此希望借貴報一角向社會大眾明確說明我們網頁的主要訴求。
基本上這個網頁是在抗議關於援助交際的誘捕與惡法已經戕害了網
路的交際自由。這兩年以來,「援助交際」這個從日本傳入的文化
名詞,被本地的執法單位簡化當成法律名詞,只要在網路上有「援
助交際」字樣,就將當事人誘出並根據荒謬的「兒童及青少年性交
易防治條例」第29條加以逮捕──甚至只寫一夜情,也被當成優先
誘捕的對象。其實「援助交際」的含意與實踐在內容和形式上都非
常的多樣,並不能直接等同於「性交易」。司法機關必須循正當的
蒐證和調查程序來確認當事人確實有性交易的意圖和行為,而不能
僅憑網路上的文字就假設當事人意圖觸法。這樣的惡法以及對條文
的選擇性執法都已經妨害了網路的交際自由。
性/別研究室網站正是以諷刺的方式,指出援助交際的多種含意。
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曾援助交際其他國家與政客,父母也給青少年
零用金以援助其交際生活,約會時一方請客付費就是一種援助交際
,耶穌接受信徒的供養也是援助交際等等。過去主流商業廣告也曾
出現過把贈獎叫做「史上最大援交」,這些都是合法的援助交際。
同理,個人的網路交際行為不應被簡化等同於性交易,更不應被選
擇性執法所威嚇。
另外,我們也指出,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29條明顯的扼殺了言論自
由,更壓縮了學術討論的空間。援助交際這個社會現象和文化實踐
不會因為警方誘捕而消失,就像多次嚴峻掃黃仍然無法使性工作消
失一樣。面對這個棘手的社會現象,學術社群應積極從文化、社會
、語言、青少年次文化各種研究角度出發,詳細探究援助交際的多
種面向,分析其擴散成因以及在本地的操作方式,認識青少年次文
化的社會歷史意義。
然而本次事件卻再一次凸顯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的惡果,因為這個
條例已經預設了有關援助交際議題的言論尺度和立場,規定了教育
機關的制式宣導內容,而且對任何理性客觀開放的相關討論都祭出
29條來加以消音。甚至對於29條本身立法精神的挑戰和質疑──例
如本網頁上的相關諷刺文字──也落入觸法之嫌。像這樣的法條和
詮釋,已經和過去刑法100條對言論自由的嚴厲控制不相上下,嚴
重的扼殺了言論自由,更壓縮了學術討論的空間。許多法界人士、
檢察官、學術人士、社會人士也正在籌劃公開的檢討此法條,提出
修法的建議。
http://61.218.178.12/repression/sexwork/types/enjo/
enjowebinncu/statement/20020523enjostatemen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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