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Feminism ]
討論串[情報] 注意喔!在台灣連上網找一夜情都不可以喔!!
共 10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 29 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 、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統計. http://www.moj.g
(還有260個字)
內容預覽:
轉貼.... ■法律系女生 援交密語栽了【2007/08/21 聯合報】. 記者游文寶/桃園縣報導. 北部某大學法律系四年級女學生,因欠下萬餘元卡債,異想天開利用暑假「援交. 」賺錢,昨天凌晨在網路聊天室散布「缺錢」等性暗示訊息,並以密語連絡,自. 認可躲掉警方「釣魚」,但還是栽在桃園縣喬裝的警員手
(還有490個字)
內容預覽:
轉載一篇關於網路釣魚的經驗談:. ~~. 我在網路上回應別人問的問題(姿勢問題),就被警察說我在公開網站留言涉及兒少跟猥褻。. 進檢查庭,檢察官根本就不聽我解釋,確認文章是我PO的就直接給我緩起訴加罰錢。. 我說我留言的網站,入口有18禁以及涉及同志性愛的警告字樣。結果檢查官就說:「那個網站,不需要
(還有330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