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結婚VS賣女兒
共 20 篇文章

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ke (當不成孩子王)時間18年前 (2007/07/07 13: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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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聽說不好好回應你只亂噓的話是暴力的行為..... 試解釋「與父母同住 = 孝順父母」是否成立?. 算了也不用解釋啦,你口中跟自己父母同住的男人們也是一票跟孝搭不上邊的. 可證明住不住在一起跟孝不孝順一點關係都沒有嘛!. 而且結婚後不准住夫家,那有沒有住哪裡可以解決你所提的問題?. 夫妻兩人自己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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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8年前 (2007/07/07 12: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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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若不是買賣女人的話. 女人就不要向夫家"開價" 要聘金 餅錢 車子 房子 甚麼的. 不要娶買嫁賣女人!. 免得被公婆 大小姑看不起!. 女人自己更不要愛往夫家跑 丟著自己的父母不管. 好好像男人一樣 懂得孝順她自己父母吧!. ---. 另外 補充一點. 女人結婚時 請不要講: "希望夫家好好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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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時間18年前 (2007/07/07 01: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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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你告訴我,在這裡,誰剝奪了誰的發言權?或者,誰企圖剝奪誰. 的發言權?. 你從哪裡看出來的?. Aimable的行為是強暴,這不是我的宣稱,這是Pgic的自我感覺的宣. 稱,我僅僅是引述她的感覺,因此我未曾說過Aimable的那些行為是. 暴力。. 而同樣的,我更未曾在自己的文章裡說過「用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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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urnsongyy (施)時間18年前 (2007/07/07 01:35),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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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沒學過這些哲學邏輯推理之類的東西所以這個討論串的某些部分會看不懂. 但我對你針對我的噓文回應我看了很不爽. 我噓他的文並非看沒看內容. 我只噓雙姓和嫁賣文而已. 講的好像我是不會思考的糞青一樣. 我會噓他的文跟噓張爸文的理由一樣. 不停的講 強迫推銷又沒有討論的空間. 不管怎麼跟他講 他就只會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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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時間18年前 (2007/07/07 01: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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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可惜,你可以選擇不要以這種方式來回應,但不能妨礙別人不覺. 得可惜的自由吧?. 如果你認為你並沒有認為別人不應該覺得不可惜,那麼你所使用的「暴. 力」云云,就顯得用詞過當,除非你要說被你用「暴力」來描述的行為. 不是你所認為在倫理或道德上不當(不應執行)的行為。. 你想指出的究竟是效益問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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