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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minism ]
討論串[氣到]我不要跟討厭gay的人做朋友
共 4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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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tormy:). 既然你又回文,那我就再說一遍。. 你的意見用你自己的話說是:. "討厭同志是一回事,因為討厭同志而做出不利於同志的行為是另一回事,. 這應該要有起碼的區分。". 首先我要跟你澄清的是,我所有回你的文裡面都沒有說你是錯的。我不斷在作. 的是,扣著你的思路,把我看到可能會發生的
(還有58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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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些地方我看得模模糊糊,所以不好意思替人猜測別人的意思是什麼,. 不過以我自己的想像來看,究竟在什麼可能的情況底下,感受和行為之間是. 不可區分的。. 而我所想像的最簡單的情況是,我同意感受是感受,行為是行為,所謂的不. 可區隔絕不會指的是,感受等同於行為,那是把兩個不同範疇的對象混在同. 一個
(還有17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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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幾位大大的發言 純粹以(一個三八的?)同志身份看這問題. 首先是"我不喜歡跟討厭同志的人作朋友". 拿這句話問了異性戀朋友 她的感覺是這樣. 同志算弱勢(至少在法律上) 討厭弱勢與其說反映喜好不如說多少反映人格. 就好像遇到有人說"我討厭窮人"一樣 總覺得多少是缺乏同理心的人. 會不喜歡跟這樣
(還有41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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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講到現在,我也不是很確定為何你要堅持感受/行為絕對不能區隔,而只能對情. 境/行為進行判斷。. 如果要延用你一直主張的感受/行為不可分,那其實你探討行為/情境的也等同於探. 討著感受-行為/情境,問題是你如何探討感受-行為與情境的關係?能觀察的只有. 行為不是嗎?在探討行為與情境關係的同時,不也
(還有171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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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些人會覺得無聊或累贅,但為了避免混淆、模糊甚至歧義,我覺得. 也許還是該多說些,盡量講的精準比較好。我覺得這一個討論串其實想討. 論的是這樣的問題:. 當一個人有討厭XX(XX可以代入Gay,男性,女性等集合詞)的感受,. 並且將這討厭的感受透過行為表達出來時,作為旁人,該做怎樣的反應. 是適
(還有601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