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妓泣訴 「別只管內褲怎麼脫」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我們的師生緣分早該結束)時間15年前 (2010/08/14 03: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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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08877/IssueID/20100803 【徐珮君、黃陽明╱台北報導】「警察只會勾結壞人,專抓我們 這種沒有老闆的底層性工作者,九月要開學了,兩個讀大學、一個讀 高中的註冊費不知道在哪裡?」內政部昨舉行性交易除罪除罰化公聽 會,首邀性工作者表達心聲。個體戶性工作者Miko當場泣訴:「大人 ,你們高抬貴手,給我們一條生路走!不要治安、經濟搞不好,只管 女人的內褲怎麼脫!」 麻辣發聲 大法官會議去年認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規定性交易「 罰娼不罰嫖」違憲,並要求內政部明年十一月六日前修法,否則這項 法令失效。由於社會對「娼嫖都不罰」或「娼嫖都罰」看法分歧,內 政部廣邀性工作者、社福團體、居民代表、專家舉行公聽會,聽取意 見。 公聽會上,發言嗆辣的性工作者Miko最受注目,她嗆說:「傳出 陳致中嫖妓後,高雄開始大掃黃,大人,什麼鳥玩什麼人,這個道理 你知道嗎?你相信陳致中會去召三、四千元的女人嗎?如果這樣,吳 育昇要來找我,我雖然不會彈豎琴,我也會吹喇叭!」 身障男也要洩慾窗口 而Miko第二次上台時,則批警察白嫖、拿紅包,「性工作者被糟 蹋幾甲子了。」麻辣發言讓警政署副署長黃茂穗尷尬的低頭寫字。另 一名在酒店工作二十二年的李小姐說:「景氣不好,很多流鶯生活陷 困,警察別再壓迫底層性工作的姊妹。」經營性感用品的業者陳靖騰 也質疑:「有錢人在招待所找小模、傳播妹性交易,這樣就合法嗎? 」 身心障礙者也首度在公聽會公開性需求!四十七歲的重度肢障者 黃智說:「殘障者即使打手槍、自慰也無法滿足內心最深的需求!」 他無奈地說:「當你去召妓,發洩時,第一個要擔心的不是性病,而 是登上新聞頭條,殘障者召妓,跑不掉。」另一名重度肢障的何先生 坦言:「我也有性衝動,克制不了就會冒犯女生,被關在醫院,大家 知道這個痛嗎?」希望性交易除罪化,為身障者開個宣洩慾望窗口。 但與會的婦女團體則表達反對意見,台灣展翅協會祕書長李麗芬 認為,性交易不應成為工作選擇,但她主張:「該罰嫖客及仲介者。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張慧如也強調:「應管制嫖客,如果抽菸的人 都要收健康捐,為何嫖客不用?」 「政府卸責分裂民眾」 與會的輔仁大學心理系教授夏林清質疑,公聽會還在討論性工作 是否除罪化,「難到這十幾年來都是狗吠火車?」她批評政府卸責才 透過公聽會分裂民眾。 警政署行政組長黃宗仁說,警政署對性工作除罰的立場就是「沒 有立場」。面對會中砲轟警察收回扣、白嫖,黃為警方喊冤:「台灣 警察最守法,且內部處分嚴明。」卻引來現場一陣笑聲。 性交易除罪化正反意見表 ★支持除罪化 ˙賽珍珠基金會董事長尤英夫:贊成除罪化,且應設專區,必要時舉 辦公投徵民意。 ˙中原大學心理系副教授戴浙:對性工作者應像看到司令、將軍一樣 尊敬,從性壓制中解放。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喀飛:政府對性工作者充滿歧視,如採壓迫 管理,仍會被認定違憲。 ˙日日春協會:對交易地點予以規範,尤其對個體戶性工作者應從寬 規範。 ★反對除罪化 ˙反性剝削聯盟:性交易不應合法,也不應成為工作選擇。 ˙台灣女人連線:不應設專區,應管制嫖客,如果抽菸都要收健康捐 ,為何嫖客不用? ˙婦女救援會:性工作者是被剝削的一群,不應罰娼,而是罰嫖不罰 娼。 ˙新店市民胡秀蓮:政府應調查性工作者是自願的或被迫的、身心健 康狀況如何?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轉貼自kkcity 性與社會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52.51
文章代碼(AID): #1CPPlVhu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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