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漠視性產業裡的性別宰制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07/01 13:16), 編輯推噓6(6013)
留言19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能漠視性產業裡的性別宰制【2009/06/30 中國時報】 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最近性產業成為熱門話題,眾說紛紜,在人性必要之惡前提下,最多說法是應採 開放、除罪化方向。其實,這樣思維是有問題的。表面上看性產業的供需、買賣 關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像是公平交易,但仔細分析卻有極大的性別宰制問 題,台灣社會不應忽視它。 很多人會說性產業從古到今、從中到外,無法消滅,它是人性必要之惡,所以應 該平常心對待,甚至要求將之除罪化或合法化。沒想到如此思維潛藏的是沙文主 義,縱容男性的必要之惡,無視弱勢女性陷入更大困境的可能性。 檢視各國性產業的供需原因統計,大多供應者為女性,且因為生存問題無奈的做 了匱乏之下的「選擇」,出賣身體。即便性產業最開放的國家荷蘭,男性性工作 者也僅有一○%,且大都是服務男性,另外,需求面大部分為男性,而男性購買 原因卻是因娛樂、應酬、性等需要而購買。簡而言之,女性因為生存、男性因為 慾望,這樣造就出來的行業,存在很大的性別問題。我們不禁要問,大家所謂的 人性必要之惡,是男性的惡?還是女性的惡?台灣社會不應如此寬容男性,卻忽 視女性在中間的困境。 最令人不解的是,台灣居然有婦女團體認為,合法化才能讓其間的女性更具力量 ,因她們才能理直氣壯要求嫖客戴保險套,這就能除去其間的性別宰制問題。我 認為要求嫖客戴保險套,並未解決性產業根本的性別宰制問題,因為它無法轉化 性產業供需男女性別統計差異上的最大問題,弱勢女性仍在求生存中選擇此行業 ,男性繼續滿足其慾望。 性產業之所以產生,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國家無法善待弱勢女性,社會縱容所 謂的男性必要之惡而來的。這絕不是一個公平交易,更非一般勞動產業的交換關 係,尤其裡面的衛生、性病流行之社會成本,對女性的傷害,恐怕不亞於毒品之 毒害。 台灣社會若只因勇敢、少數已站在檯面上,不想再轉業,走向專業化的公娼姐妹 ,而主張性產業全面合法化、完全除罪化,或大聲譴責反對性產業者偽善、假道 德,陷入這樣單一化思考,恐怕嚴重忽略性產業潛藏的性別宰制問題。期盼大家 從性別角度重新檢視性產業,嚴肅思考縮減性產業的可能性,才能真正解決弱勢 女性陷入更大的困境。 欲縮減性產業,我認為,國家政策應該給弱勢女性更多資源、更多就業機會、更 多福利,讓面臨匱乏困境的女性有更多的選擇機會,如此將大大的減少女性進入 性產業的選擇,間接銳減供應面。同時,社會也須重新檢視對男性的縱容,落實 性教育、性別教育,才能有效縮減需求面。 我們已籌組「反性剝削聯盟」,我們認為,對於性產業裡的剝削者,如人口販子 、皮條客、業者、老鴇等,應予以嚴懲;嫖客也應付行為後可能產生的社會衛生 成本,法令上予設嫖客罰鍰條款;對於性工作者,主張不處罰,但不等同承認其 工作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64.41

07/01 13:41, , 1F
...so weak (sigh)
07/01 13:41, 1F

07/01 14:07, , 2F
XDD 樓上.....
07/01 14:07, 2F

07/01 14:27, , 3F
恥笑指數:max
07/01 14:27, 3F

07/01 14:28, , 4F
提一個point就差不多了: 她何嘗不是單一化思考, 揮著莫
07/01 14:28, 4F

07/01 14:29, , 5F
須有的"男性必要之惡"的道德大旗去打壓少數她口中的
07/01 14:29, 5F

07/01 14:29, , 6F
勇敢、少數已站在檯面上,不想再轉業,走向專業化的公娼
07/01 14:29, 6F

07/01 14:34, , 7F
不承認性工作者的工作權變相就是剝削人的自由選擇
07/01 14:34, 7F

07/01 14:51, , 8F
對於這種貴婦 從不進入現象場 在辦公室吹冷氣 講出來的
07/01 14:51, 8F

07/01 14:52, , 9F
虛話 真是嘻嘻哈哈呼呼呼呼~~~
07/01 14:52, 9F

07/01 17:56, , 10F
性當然是必要 但惡在哪兒? 怎麼看都是妳比較兇惡啊...= =
07/01 17:56, 10F

07/01 18:18, , 11F
07/01 18:18, 11F

07/01 18:52, , 12F
推樓上上XDDDD 原文這種把性慾妖魔化的想法真可笑……
07/01 18:52, 12F

07/01 21:57, , 13F
推AU的推文XDDD 怎麼看都是妳比較惡XD
07/01 21:57, 13F

07/01 23:08, , 14F
認為性惡很正常啊,君不見性惡論(大誤 XXXXXD
07/01 23:08, 14F

07/02 05:14, , 15F
階層化不是這樣用的吧..這位大嬸...
07/02 05:14, 15F

07/02 12:40, , 16F
推AUchef的推文
07/02 12:40, 16F

07/02 15:28, , 17F
如果嫖客應負擔的是行為後可能產生的衛生成本,那應該
07/02 15:28, 17F

07/02 15:28, , 18F
像買菸一樣,於性消費中加一道健康捐才對,怎麼會跳到
07/02 15:28, 18F

07/02 15:28, , 19F
罰鍰呢... ="=
07/02 15:28, 19F
文章代碼(AID): #1AIl4pnR (Feminism)
文章代碼(AID): #1AIl4pnR (Femi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