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 處罰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色情物品
: 推 lavieboheme:推一個 講得很詳盡 我也覺得陷人入罪不是重點 06/17 19:45
: 推 fayemei:推 這篇分析的很清楚 06/17 20:53
: → ShieChang:果然用詞精簡一點又被抓毛病了= =" 06/17 21:04
: → ShieChang:有沒有注意到"部分",像是我國是連公開聚賭都不可 06/17 21:05
: → ShieChang:有些國家在特定合法賭場成年人可公開聚賭 06/17 21:06
: 推 ShieChang:至於槍械有殺傷力,難道影響人的心理狀態而產生犯罪 06/17 21:09
: → ShieChang:不也是一種殺傷力嗎? 06/17 21:10
: → ShieChang:其實我舉三種東西,都是因為接近都不完全是 06/17 21:11
: → ShieChang:不過我是認為賭博是最接近的 06/17 21:12
: → ShieChang:第七點看不大懂,囧 06/17 21:16
: → ShieChang:第八點對照盜版猖狂,不覺得有你說的那種情形發生 06/17 21:16
: → ShieChang:第九點,只抓不分享那魚要怎麼釣?假如分享就不只這一條 06/17 21:18
: → ShieChang:第十點請參照第八點 06/17 21:20
: → ShieChang:十一,參照九,只抓不分享即使在抓盜版,一年會起訴的 06/17 21:21
: → ShieChang:我還真沒聽過,我想有也不過一年幾件而已 06/17 21:23
: → ShieChang:有人要查數據一下嗎? 06/17 21:24
: → ShieChang:十二,我覺得是最重要的,就是不知道 06/17 21:25
: → ShieChang:所以這邊變成各自表述了,有通法律的要來解釋一下嗎? 06/17 21:27
: → ShieChang:十三,我同意,問題前面回文都在這邊阿= =" 06/17 21:29
: → ShieChang:補充說明一下,影響人的心理狀態而產生犯罪 06/17 21:34
: → ShieChang:像是所謂的邪教就是個例子,殺傷力一樣可以很大 06/17 21:34
: → ShieChang:所以單看影響人的心理狀態而產生犯罪是入罪的好理由阿 06/17 21:37
: → ShieChang:問題是在於殺傷力是否大到要立法使之入罪 06/17 21:38
: → ShieChang:不過由於殺傷力這種東西很科幻,所以又是各說各話 06/17 21:40
一、重要的並不是賭博、槍械、毒品在各國有不同的處置,而在於這幾項事物本質
上的不同,從而可否處罰的基礎也就不同,因此不能打迷糊仗,而必須說清楚
二、說「外國有不同意見」就認為事情是見仁見智的,是一種反智而不論證的態度
,不應鼓勵,離譜的例子是,通姦在有些國家會處死,難道臺灣通過這樣的法
案可以說「外國對通姦問題有許多不同意見(而這也是事實),就此我無意見
」打發掉嗎?
三、槍械作為工具的殺傷力重點在於「擴張」了個人的殺傷力,例如美國近來的校
園事件,如果該人手上沒有槍,只是靠自己的力量亂打人,那就不會有那麼大
的傷亡。每個人都有失控的可能性,因此過分擴張個人傷害力的工具就會被認
為是「危險」的。
四、承上,色情物品沒有擴張人的傷害力,從而本身並不危險,你對於傷害力的說
明完全脫離了討論傷害力以及公共危險的脈絡。簡單的說,由於一個人要有力
氣才能犯罪,所以食物由於其和犯罪有必然關係,所以就有傷害力?不能這樣
討論。
五、色情物品本身並不危險,因而和槍枝不同,而色情物品沒有生理成癮性,因而
和毒品不同,要主張色情物品的影響力,只能說會對心理造成影響。
六、然而對於心理造成影響我們必須小心,可能「每個兒童性侵者都曾持有兒童色
情產品」,但「一萬個持有兒童色情產品的人中只有一個會性侵」,從而使得
抓一萬個人實際上效益甚低。
七、況且,這兩者的心理關聯沒有太堅強的理由。而對於人個別想法的漠視,是對
人極大的不尊重,好像我的想法是什麼都被國家決定了一樣。你有槍所以可能
生氣時會有危險(人經常會有理由生氣的),和你有色情讀物,所以你是淫魔
是完全不一樣的。
八、順便說明你對上文第七點看不懂之處,如果問題並不在於個別的持有,而在於
廣泛的傳布,也就是說,一個人個別持有兒童色情不會產生傷害,但一萬個人
持有其中就會有一個人產生傷害,那防治犯罪的重點在於阻止傳布,而不是各
別地處罰,而就蒐證與犯罪偵防來說,從源頭下手還是比較容易的(困難之處
只在於集團可能比較有權勢,不過如果因為這樣而找一般人下手,那叫欺善怕
惡)。
九、現行的刑法235 條(以及兒少的特別法)對於散布猥褻物的規定方向是正確的
,也就是只罰散布而不罰持有。如果我們認為現行法對於兒童的保障不夠,由
於犯罪防治的重點仍然是防止散布,從而應當作的是加重現行法對於散布兒童
色情產品的處罰,訂明要件,並確實執行。而不是轉向處罰各別的持有。
十、擾民遠遠不必到起訴階段,成大宿舍事件就是了,整個宿舍的人聽到風聲,全
宿風聲鶴唳地拔硬碟逃難就是著例,而最近還有傳出要再搜索的事情,心理不
安就是了。當然,我們都是幸運的人,眼不見為淨就是。
十一、釣魚辦案在一些交友站引發恐慌,並且在二年前也有許多延伸出來的社會新聞
,我想在臺灣有定時關心社會狀態的人多少會清楚,這是一個氛圍的問題。
十二、又,臺灣法律不受尊重是一個現存的狀態,其中一個因素就是太多法律沒有好
好執行,而背後就是許多無法執行的法律,從而臺灣人總有一種「不會被抓」
的心態,這就是盜版猖狂的社會基礎,然而一方面一般來說「不會被抓」,但
另一方面就會有「可能認真抓起來」的風聲,而造成不定期的恐慌。因而不適
宜再規定一些無法全面執行的法律。
十三、離題了(這不是我的錯),就盜版的問題來說,其實單純下載不違法的規範模
式還是有效,現今國內已經沒有大型的FTP 站了,現在盜版的問題許多是p2p
程式的特性所產生的問題,因為p2p 的特性就是於下載時同時上傳,因此所有
下載的人都可以被處罰,盜版流布去中心化的結果是難以找到核心,從而使得
全面的執法困難,這需要重新想辦法加以規範,又,智慧財產權的制度也不是
一項不能被檢討的東西。
十四、關於邪教,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不過真要類比要注意的是,打擊邪教重點還
是打擊教主及組織,單純因為信而處罰是最最最差勁的規範方式,一方面沒有
針對邪教傷害力的重點,也就是首腦及組織的執行力,另一方面還創造了許多
「烈士」。
十五、總之,刑事執裁要看問題的重心何在,並不是擴大處罰的範圍就能夠達成目的
,針對真正的重點加以處罰才是重要的。
: 推 Agency:問題在於心理狀態。 06/17 21:42
: → ShieChang:請說清楚一點,這句話可以有很多意思XD 06/17 21:43
: 推 Agency:色情刊物是否能影響觀看者的心理狀態並進一步犯罪 06/17 21:48
: 推 Agency:不應該說是否 應該說這中間的關聯性有多大 有待檢討 06/1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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