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想像中的雙系譜社會傳承
※ 引述《reke (當不成孩子王)》之銘言:
: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難聽不是理由啦
: : 雙姓是尊重女人(與女方家族)的第一步!
: : 女方家族 不應該是專門提供"幫夫家"生小孩的女傭 或生產機器
(恕刪)
忽然想到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姑且不論現實上實行的可能性的話,
好像從來沒有人想過孩子應該一率從母姓的合理性。
因為照一個小孩子出生的流程看來,
懷胎十月的是母親,陣痛的是母親,為小孩冒生命危險的也是母親。
父親在整個小孩從精卵結合到小孩平安生下來之間,
除了很爽地射那一泡精之外,很難說對那個小孩有什麼貢獻。
我們的法律在非婚生子女的規定上,也是規定母親不論如何都是小孩的婚生媽,
但父親要經過認領才會變成非婚生子女的婚生爹。
實務上,找不到爸爸的小孩也遠多於找不到媽媽的小孩(後者很難,除非生產馬上拋棄)
這麼說來,小孩由媽媽生下來後直接姓母性不是比較自然嗎?
雖然說這樣好像有挾女性生理特徵上優勢(?)之嫌,
不過我們的社會制度很多都是這樣不是嗎?因為男性生理上力氣大,所以要當兵,
因為男性生理上較晚熟,所以得結婚的年齡比女性大兩歲(民法上是男十八女十六)
那因為女性有子宮,小孩生出來後母親幾乎一定跑不掉,而使小孩先姓母姓,
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對。
當然由小孩承受的染色體基因來看又是另一回事。
只是有點突發奇想,總覺得小孩生下來應該先姓母性這件事也似乎可以說得通。
不過,這種事應該是永遠不可能被認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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