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氣到]我不要跟討厭gay的人做朋友
※ 引述《A1Yoshi (我是按摩棒...)》之銘言:
: 我一度試圖替這種衝突解套,而想法跟你的雷同,簡單講,就眼前的討論脈絡
: ,就是把「討厭的感受」與「因討厭而生的言論與行動」分開。
: 但我漸漸懷疑這種區隔....講白來說,也許是虛假壓抑,而且焦慮的。
: 或者可以這樣說,現在的我覺得這種區隔「十分人工,是一種高度特化、抽象
: 化的自圓其說或自我安慰,是假的區隔」。
: 我現在傾向認為,人的本性是行動、言論(廣義下也是一種行動)與所感所信
: 一致。一旦不一致,那麼他或許必須壓抑,或許根本就可以說他是虛假的;而
: 另一方面這種「違背本心」的舉措,可能會引發焦慮。
您的意思應該是 "理性和感性若無一致,會引發焦慮"
其實感性才是真正的自己 理性是教育下的結果
人常以有理性而自豪 但理性永遠不會是[主人]
理性可以出頭的情況只有 "兩個選擇,喜好程度想若,於是用分析決定"
一個人的個性,喜好傾向才是真正的主人
好比喜歡一個人 缺點可以看作優點 ->迷糊是可愛,無心機
討厭一個人 優點變缺點 ->可愛,無心機是白目
當然這種主人可以模塑 年齡愈小機會愈大
大了以後基本結構已經固定了 可以靠衝擊改變的程度已愈來愈小..
: 然後,更可怕的是,他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去「圓謊」 -- 讓自己可以取得某
: 一個意義下的一致。比方說告訴自己其實「討厭的感受」可以與「因討厭而生
: 的言論與行動」分開(我強調,我並沒有說你就是這樣,請勿投射到人身層次
: ,我只是發表我的看法而已,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 另外,他也可能以更隱晦的方式,某種自己覺得自己有充分理由的方式,順遂
: 、滿足自己那討厭的感受。這種方式甚至可以隱晦到連周遭的人也欺瞞過去,
: 大家都相信他並不討厭,他沒有討厭的感受。但他其實還是有。
: 這可以接到為啥我推文說你的看法很工具。因為你似乎最在意的是「實質可見
: 的顯著效果」(對我來說這是一種工具效果)。如果一個人,雖然有討厭的感
: 受,但並沒有做出任何「實質顯著」的傷害,那麼就讓他保有那討厭的感受吧
: ,不需要批判他,至少不需要優先批判他。優先的敵人是那些「確實將感受付
: 諸明顯行動的人」。
其實會付諸行動 就表示情緒的波動大(亦即很討厭)
就這點來看 感覺和行動的確是一體的
一個人在台上演講的時候 理性告訴自己不要害怕
但身體還是在抖 口條結巴 理性沒有用..
理性有用 是因為本來就沒有很怕
: 我絕對同意「所呈現出的實質效果」很重要不能忽略,但我認為那終究只是結
: 果,是討厭感受的延伸、是內心存在的歧視的產物。
: 也就是說,在我看來那些「內心戲」,那些bias thinking or feeling,畢竟
: 才是真正的因,也因此是真正重要的東西。如果要讓某些我們不希望的不平等
: 不公平現象消失,這些因還是要被考慮進去,而非你所說那般「可以區隔」。
: 因為,它們根本不可能完美的區隔。而它們不可能完美區隔的真正原因是人的
: 行動從來都不可能完全的理性。
人本來就不是理性的動物
只是和動物相比 有思考的能力而已
譬如大腦在傳遞訊息 皮質區(理智)的信號就比杏仁核(情緒)的弱
研究擺明就這麼說.....
: 人的行為(包括言論),以顯然的或隱晦的方式反映了自身的感受或某些內存
: 的核心信念。行為本身只是結果,可以給他人用來逆推行為主體的內心狀態,
: 但也僅只如此,只是一種知識論層次的工具。行為或其它產生出來的明顯效果
: 只是產物。
: 我舉一個我曾舉過的例子:有心理學研究顯示,即使當事人百分之百宣稱自己
: 沒有性別歧視的想法或感受,但還是有細微的證據顯示這人其實下意識還是有
: 這種想法,或在意識邊緣還是有那些討厭的感受。只是也許微弱到自己不願意
: 承認或根本無法察覺。比方說,血壓、心跳、膚肌電位等。
%數很低就算沒有了..
要說有 只有一個情況能成立
兩個人比較 所有參考條件幾乎相同
於是低%數的喜好下意識浮現了做最後決定
: 問題來了。今天這人如果是主管,他想要裁撤某一個人。他當然有理由,所謂
: 「正當的理由」。他自己都不知道也當然不會承認自己是出於歧視或其它,而
: 且所用的理由也實在看起來很充分。
: 但這情境預設了他其實就是有歧視之心。而這顯然是不對的,應該設法改變。
: 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如果接受你的看法,那麼不但有倒果為因的嫌疑(由其
: 表現與造成的結果來判斷他的行為是合理的非歧視行為),更糟糕的是,我們
: 將無法說他是不對的,即使他有歧視之心。
: 照你的看法,推到極端的話會變成「對與不對的判準將完全脫離行為主體的內
: 在動機、內在心理狀態」。
: 而這顯然有問題。
: 而且,歷史上所有試圖把外顯的與內在的做區隔的作法(或看法),最後都失
: 敗了歐。理由其實很簡單:因為事實就是它倆是不可區隔的,兩者之間有著必
: 然的自然連結。硬是說可區隔,那是自我欺騙,把感受拉進柏拉圖或笛卡爾的
: 世界,並且與身體所在的世界無關啦。
: ----
: 不過悲觀的是,我這樣的想法一路下來,會導致的結果是很負面的。
: 之所以說負面,是因為假如不如你所說加以區隔,那麼,將會一直面對著呈現
: 在眼前,逃不掉的衝突。那很使人很痛苦,因為你得一直面對那湧上來的但又
: 認為不對的討厭感受。
: 也就是說,區隔有問題,但不區隔,一樣有其它問題。
: 說實話,除了繼續修練,不斷自我檢討、批判之外,我實在也想不出更好的方
: 法。但我認為走人工區隔那條路是非常有問題的就是了。(不過搞不好這種挖
: 掘自我感受,分析它批判它然後消滅它的過程也可以是一件有趣味的事)
: 我認為,尋求某種內外在的一致性,是必要的也是應然的方向。
其實尋求內在和外在一致是一種方法上的中心點妥協
外在的標準是主流價值觀和人際關係互動的結果
和內在永遠都有距離 除非某人是世界之王大家都得聽他的
: 不這樣,歧視也好不公平也罷,是不可能消失的。
: 照你的說法,它們會繼續存在,而且愈形隱晦、狡猾。
: 但還是存在。
: ----
: 或許你會說歧視與討厭的感受不一樣。不過,有時候我實在覺得所謂討厭的感
: 受只不過是一種「避免被說自己歧視」的中性說詞而已。
: 或許一個人討厭吃青椒我們不能說他歧視青椒,但一個人如果討厭同性戀或女
: 人....我反過來問,真的沒有歧視這種元素躲在裡頭嗎?
: 又或許我該問:到底什麼是歧視?什麼是討厭的感受?
最關鍵的問題在為什麼某一些人事物行為讓你"有感覺"?
因為那些人事物行為有"親近過"的經驗 在一個人心理做近距離投射
不然 沒感覺才是正常
看見新聞裡有人燒炭自殺 只是新聞而已(沒多久就忘了)
自殺的是你的朋友,親人 感覺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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