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何春蕤針對二審判決之聲明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我是GAY)時間20年前 (2004/09/16 07: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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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戀網頁連結一案,台灣高等法院於2004年 9月15日上午駁回檢方上訴,維持 一審無罪判決,本案二審定讞。 http://sex.ncu.edu.tw/animal-love/highcourt/parent.htm ■何春蕤給所有家長父母的一封信 2004-09-15(歡迎轉載轉寄) 本人的動物戀網頁圖片連結一案在媒體有很多的報導,因為「獸交」這個聳動話 題而製造出許多恐慌與不安。但是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麼?我們要如何面對似乎 正在快速變遷的世界?每日層出不窮的性新聞究竟代表著什麼?這對於我們的家 庭、子女與親子關係的影響是什麼?這或許是很多家長父母十分關心的問題。 動物戀網頁事件的本質,就是在一個學術網站內作為圖示的兩個圖片連結被認為 是「散布猥褻」。其實,只要是明理的人就知道,在各類色情材料垂手可得的今 日,告發團體卻大張旗鼓地檢舉一個學術網站,這根本就是借題發揮、另有圖謀 ,她們利用的正是大眾對於獸交的恐怖想像與對於我們網站的陌生無知。現在全 案審判結束,雖然在過程中認定了我們網站資訊的學術性質,然而告發團體所煽 起的道德恐慌也已經造成了人心的浮動和社會資源的浪費,因此我覺得有必要和 那些一聽到有關網路資訊的聳動報導就氣急敗壞的家長們進行一些溝通。 最近幾年,因應全球競爭力的提升,國家政策積極鼓勵科技的發展和網路的擴散 (還記得教育部的三百萬人上網運動嗎?),新的資訊管道和人際互動有了長足 的進展,在科技教育和網路生活中逐漸成長的年輕一代已經成為未來國家創意和 競爭力的重要承擔者。然而這對許多沒有跟上腳步的家長成人而言,卻形成了被 排擠、被剝奪管教能力的感覺,網路看似無遠弗屆的存在也使得許多家長憂心忡 忡,深怕孩子會因為在網路上接觸到不當資訊,脫離父母管轄而被帶壞。出於過 去忌性的文化調教,父母們更擔心子女會因著情慾上的好奇或者被壞人引誘而一 失足成千古恨。這種關心子女發展和安危的焦慮,於是形成了道德恐慌的溫床, 以致於一聽到聳動報導或者被保守團體危言恫嚇,許多父母便立刻非理性的抓狂 起來,甚至主動要求社會緊縮資訊和言論。 這種出於親情的憂心其實很可以理解,過去政治高壓年代的父母也曾經經歷同樣 的情緒脆弱恐慌。由於大環境中的思想箝制,許多言論或立場都很容易被視為干 犯政治禁忌,都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甚至被逮捕監禁,因此當年的父母們對 孩子的言論活動和人際接觸總是耳提面命,嚴厲管理,深怕孩子因為交錯朋友、 走錯路而陷入萬劫不復甚至連累家人的境地。當少數老師或人權鬥士積極捍衛人 們閱讀左派思想、台獨思想、共產思想的資訊自由時,周圍的大眾幾乎都避之唯 恐不及,憂心這些人對子女的不良影響。當然這樣的憂心也並不是過慮:當一個 社會只容許極度狹窄的思想路數和行為實踐時,所有其他思想路數和行為實踐都 會被視為偏差和錯誤,也難怪父母們憂心忡忡。 有幸的是,在那個高壓的年代中卻有少數家長看穿了這種恐怖統治。這些父母不 再汲汲以限制子女的自由來保護孩子,反而把這種對子女的憂心轉化為積極改造 社會的動力,以便創造一個不必再提心弔膽管束子女行動與思想言論的社會空間 。歷史證明他們的努力最終改變了那個讓思想異議者被當成偏差、被污名的宿命 ,而這些為子女開路的父母正是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重要動力。 目前我們面對的是另外一種高壓的年代。雖然身體慾望已經成為社會文化中處處 可見的存在,雖然性別和性傾向已經逐漸展露了多元的面貌,但是整體社會卻仍 然固守著非常狹窄的觀念和成見。許多人還是根深蒂固的認為非男即女、單一伴 侶、異性戀婚姻是人生唯一的路途選擇,以為要是偏離了這些基本公式,子女的 人生就會悲劇以終。因此許多父母抱持著謹慎的原則,以保護的心態來矯正孩子 在性別或性上面的「偏差」,更戒慎恐懼的以為這些都是外在影響的結果,因此 主張必須淨化社會資訊,阻絕子女的交友之路。 殊不知,造成子女的人生路途難走的真正阻力,正是因為這條「正常」的路太過 狹隘難行;一旦人生的「正常」之路只有一條,就如同社會的「正確政治思想」 只有一種時,所有的子女都很容易在這個嚴厲的要求之下「誤入歧途」。 面對這種社會,父母的責任不是去要求警察法官打壓所有的「性不正常」、「政 治不正確」、「性變態」、「思想有問題」,而應該去打破性單一價值的迷思, 去承認各種性行為與性偏好的平等價值。畢竟,不論今日父母如何嚴厲教養子女 ,許多子女總是會從事婚前性行為或未婚懷孕,總是會成為同性戀或跨性別,總 是會看色情刊物或劈腿戀,總是會有戀物或其他性癖好──每個人都會有她各自 獨特的情慾需求和選擇。異類子女不會是少數,污名手段只會加深其痛苦而無法 改變他們,父母若是堅持「我的子女不會這樣,不可以這樣,不應該這樣」,那 只不過是加入迫害其子女的行列而已。 要求孩子謹守他們無法接受的性別或性傾向,只會創造更多的不幸和悲劇而已。 要求淨化社會空間,封閉資訊管道,就只會延續嚴厲的、無情的、恐嚇的、不容 異己的心態而已。 保守的道德是不容異己的、嚴厲的、無情的、恐嚇的。如果你是一個愛護孩子的 人,請你三思:你到底要養出什麼樣的孩子?是虛偽隱諱、內心充滿痛苦壓抑的 孩子?是蒙昧無知但是自以為義、排擠異己的狹隘人格? 在動物戀網頁事件的渲染力不斷擴張的時刻,我不只一次在市場、在街頭、在電 梯裡遇到一些不知名的父母,她們總是悄悄的貼近我身邊,對我說:「何教授, 謝謝你,你的努力讓我的孩子多有了一些空間。我支持你。」而我覺得,是這些 無名的父母對異類孩子的支持和護衛,才抵抗了社會污名的繼續擴散,也使得社 會維持了一定程度的理性和寬容。這些父母正在用最積極的方式愛護他們的子女 。 對於某些性的貶低污名往往來自根本的無知,所以我們需要更開放的性資訊與更 深入的性研究,我們需要建立對各種性形態的理性認識。不過,真正的性學術知 識不是複製社會既定的成見,而是顯示既定成見的錯誤不足與無知歧視。作為現 代父母,我們需要有支持學術自由與資訊自由的視野,而不是聽到像獸交或網路 等等新事物的相關資訊就抓狂恐慌。科學的啟蒙價值正在於批判常識成見,因此 學術研究的自由有助於形成一個價值多元的社會,這樣一來,想利用製造道德恐 慌來操作獲利的人也就不容易得逞了。 今天,所有的父母家長都必須認識到:只有在一個更自由開放的環境中,在一個 平等與理性看待各種性行為的文化中,在一個不再只有一條正路的多元社會中, 父母才不用憂心自己的子女誤入歧途,父母與子女的代溝衝突也才有可能化解。 畢竟,真正盡責的父母應該不是把塑造兒女價值觀的責任推諉給警察和法官去推 行全社會必須一致遵行的價值觀,而是盡力使孩子免於狹隘的眼光、仇視的情感 、簡化的思考、封閉的人格、自以為義的嚴厲,這些都不利於孩子的發展與社會 的氛圍。明智理性的父母不能不三思。 http://sex.ncu.edu.tw/animal-love/highcourt/colleague.htm  ■何春蕤給學術界與文藝界朋友的一封信 2004-09-15(歡迎轉載轉寄) 今天促使我寫這封信的動機,不僅是我個人因為動物戀網頁連結而遭到起訴與司 法審判,還有許多類似的壓迫事件在在都顯示此刻學術界與藝文界所共同面臨的 一個重大威脅──也就是憲法賦予的學術自由與藝術自由在民粹壓力下越來越缺 乏保障。 近年來,不管是華山藝文空間的展演或是大專學生社團的身體創意活動,藝術自 由在涉及敏感題材與前衛表現方式時,不但在公眾之前、公共空間中、或網路上 的展示每每遭到質疑,即使在室內嚴守十八禁的情況下,主管或主辦或贊助單位 往往也會因為媒體的報導而飽受壓力或躊躇考量,更有保守人士積極質疑公家單 位對前衛藝術的贊助或出借空間。 在另一方面,學術自由所面對的威脅,不但來自「學術的社會責任」或「學術自 由不能無限上綱」這些通俗說法的侵蝕,也來自學術的行政單位受制於教育部官 僚而後者則往往臣服於民粹民意的壓力。在民粹的學術管制下,不但政治與性的 議題首當其衝受到壓抑,很多其他學術研究議題也難以倖免(假設有人發現大麻 或搖頭丸具有多種醫療健康效果,這種研究發現勢必也會遭到撻伐)。 學術自由與藝術自由的基本精神,原本就建立在學術與藝術都屬於獨立自主的領 域。民意或多數決並非學術與藝術兩個領域內操作的原則,不論君主或民主,都 不能決定何者為真、何者為美。 事實上,作為一種理性的批判活動,學術自由必須是絕對的價值,因為理性必須 能夠絕對自由的表達與被批判、而無理性以外的限制;理性只受理性本身的限制 ,因此只有學術同儕(即,任何使用學術說理方式者)才是適切的學術批判者。 不能用群氓或警察來對抗一個專家的偏見成見,而是用另一個專家的意見。易言 之,對一種學術意見或藝術呈現的質疑,也只能以另一種學術意見或藝術呈現來 提出,而不能由外在於這些領域的力量來取代說理。如果學術圈、藝術圈不能進 行自我的內部批判,如果學術或藝術遭到來自外部的控制打壓或內部的壟斷把持 ,那麼這就意味著學術自由和藝術自由遭到了威脅。(當然,學術只是在真理評 斷這個層次才作為獨立自主的領域,學術或藝術的生產可能是和群眾、國家、企 業等等有機共生的,因此對於學術或藝術的理性批判可以更後設地針對學術與藝 術真理的生產過程、典範預設等等。) 另外,就所謂「學術的社會責任」而論,即使我們不談「反蒙昧的啟蒙」(也就 是對既有意見或常識的批判),不談「追求解放的知識」(也就是反宰制的知識 ),而只用最低標準來談「堅持追求真理」,那麼,就算我們訴說的真理有可能 會摧毀傳統的社會道德基礎、有可能會冒犯大多數人的情感與倫理觀──就像當 年在西方社會提出進化論(被認為會摧毀西方人的信仰與道德基礎)一樣──對 自己的專業負責的學術人還是必須堅持追求真理。藝術自由在很多方面也可以循 著類似的理路來理解。 上述學術自由和藝術自由的理念與實踐固然清晰,然而學術人與藝術人往往在行 政官僚、國家、媒體、群氓民粹的龐大壓力下,被弱化而被迫步上媚俗、噤聲、 粉飾、退縮的道路,嚴重挫傷學術和藝術的活力與批判力。晚近教育主管單位花 費巨資進行學術網路管制檢查,侵害學術人的知之權利與蔑視大學師生獨立判斷 能力;許多外文學術論文僅因為出現特定字眼就被篩檢而被禁止閱讀。學術自由 可說是蕩然無存了,而這則意味著一般人的資訊自由與言論自由都遭到了剝奪。 面對各種來自外界的非理性壓迫,學術人和藝術人要如何維護自主尊嚴,要如何 呵護思辨活力,要如何抗拒道德掛帥的判斷,這是所有學術人和藝術人共同的課 題。 http://sex.ncu.edu.tw/animal-love/highcourt/socialmovement.htm  ■何春蕤給社運界朋友的一封公開信 2004-09-15(歡迎轉載轉寄) 社運人士面臨司法審判,從過去農民運動、工人運動、環保運動等等便陸續不斷 ,這是社運與國家強權對立之下難以避免的宿命。動物戀網頁超連結被起訴,在 這個充滿各種政治受難者的不正義社會中,算是很平常的事。但是近年來,從事 性運的朋友們在法院門口的抗議發聲場合也多了起來,以往在校園座談或記者會 中針鋒相對的雙方辯論,逐漸轉變為主流的一方援引國家機器將邊緣的一方送入 法庭。由於這個現象直接攸關社運倫理,也關乎台灣公民社會的前途發展,所以 引發了我寫這封信。 2004年 6月25日動物戀網頁連結一審宣判無罪後,當初告發的領銜者「中華民國 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立刻發表「建請檢方上訴」的聲明,並號稱是代表社運以及 婦運、家長與宗教界的二十多個團體發表意見(聯晚20040625)。值得警覺的是 ,在很多的不同議題上,這些團體也時常策略性地以婦幼團體、社福團體、社運 、婦團、公民團體、媒體監督等名稱面貌出現,這是否意味著從1980年代開始發 展至今的台灣社運脈傳已經被這些檢舉告發團體所接收了呢?從社會影響力與組 織規模和財力大小來看,如果告發團體代表了社運,那麼它們確實是社運的主流 !然而這種演變的結果難道不值得我們分析嗎? 我和這些檢舉告發團體的觀點差異與長期辯論是眾所周知的,從台北廢娼爭議到 九月墮胎潮到言情小說到網路援交訊息入罪。過去雙方的「文鬥」從來沒有觸及 到動物戀與人獸交這種相當冷僻隱晦的議題,但是當台灣媒體在「蘋果化」的過 程中為了挖掘並製造聳動新聞題材而將動物戀網站圖片連結曝光時,這些檢舉告 發團體立刻見獵心喜,認為是一舉除掉其辯論對手的好機會,所以串連起來將我 妖魔化,不但放話說我不適任大學教師,並大張旗鼓地請出立法委員曾蔡佐美、 國策顧問許文彬等人在立法院記者會後集體舉布條到地檢署按鈴告發,要求以刑 法來治我的罪。從諸多跡象看來,這個舉動並非以掃蕩色情為目標(否則為何放 過網路上成千上萬的色情連結),而是想直接透過污名醜化讓校方解聘我,剝奪 我作為現代個人在物質及社會方面的生存基礎,也藉此製造社會言論的寒蟬效應 。 更值得深思的是,告發團體在對付公民社會內不同理念的個人或團體時,所採取 的方式竟然不是理性辯論(所謂溝通理性),而是援引國家暴力來將對手徹底殲 滅,迫使對方噤聲沈默甚至消失。這種手段過去一直是國家權力對付內部異己以 及外部敵人的方式,如今自稱代表社運的告發團體竟然採取這種手段,顯示告發 團體在整體社會結構中的權力位置,其實根本就是接近國家而遠離市民社會。或 者更精確地說,它們乃是國家權力滲入市民社會,與市民社會深切結合的產物。 過去國家未必能干預市民社會的自我調節,而今日,新的權力技術已然出現,國 家也因此得以深入社會文化領域與生活世界,這個趨勢顯示國家與市民社會的二 分架構已經不足以說明台灣社會現況,而需要我們認真看待其新的權力佈局與權 力技術。 ---------------------------------------------------------------------- 上述國家權力與市民社會的新結合形式,在眾多告發團體的背景中有著或多或少 的可見度。以領銜告發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為例,台灣在 戒嚴時期用以箝制出版自由的出版法雖然於1999年公告廢止,但是新聞局以「維 護兒童及青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為由,於2000年12月組織了一個「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以「民辦官協方式來落實推動圖書分級工作」(台 灣行政院新聞局<我國實施圖書分級制概況>)。出版法時代的圖書檢查乃是政 治領域的重要統治手段,藉以壓制言論出版自由,然而在戒嚴結束、政治言論自 由化、出版法廢止後,新聞局所代表的國家權力並沒有因此而消失,反而利用新 的監視技術與民粹的積極同意(active consent),轉移伸展到文化領域與生活 世界的深處,除了繼續監管某些領域的圖書出版外,還企圖擴大監管新生媒介( 如光碟、DV、網路、電視節目)。這種對言論或表達的監管,箝制了社會自由, 產生文化政治方面的效應,最終則枯竭了政治言論所需的文化資源與想像。 不論是國家管制或號稱「民間」組織的管制(其實就是國家權力與市民社會的結 合),帶來的就是權與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的組織說明 :「為促進評議基金會之永續營運,進而達到財務之自給自足,該會除接受社會 各界之贊助外,對申請評議之案件亦依其內容列有不同收費標準」(<中華民國 出版品分級實施規約>)。在2003年九月份時的審查收費(「評議費」)是:小 說與寫真是單本定價的十五倍,漫畫圖書則是單本定價的十倍。這個費用聽起來 好像不多,但是,當取締色情成為風氣時,當新的道德恐慌不斷被製造出來時, 當殺雞儆猴開始時…,送審的圖書數量就會暴增,由此而收到的利益也隨著暴漲 。顯然,打擊色情的暴力會直接帶來暴利。 作為評議團體,這個基金會當然應該在性道德方面保持中立,而不是積極製造道 德恐慌,畢竟,任何取締色情的緊張氣氛都會直接造成這個基金會的收入暴漲, 會使很多出版單位在恐懼之下紛紛交錢送審,因而圖利這個基金會。不過,以其 過去幾年的具體作為來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這個民辦官 協的管制單位,事實上是個利益團體──一個可以立法來圖利自己的團體。而從 其圖利的立場來看,像我這樣不遺餘力的批判取締色情、批判保守人士製造性道 德恐慌、批判分級制度、並且極力捍衛性圖書(漫畫、言情小說、寫真等)的出 版自由,勢必造成對這個基金會的存在與正當性的質疑。在這一點上,出版品評 議基金會的董事長曾蔡美佐和主任委員許文彬二人帶頭控告我,也就是很必然的 了。 此外,告發團體中的某些婦幼團體在推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時,透 過立法,使自身成為監督團體或者接辦政府計畫的大宗,從而成為這些立法的最 大受益者,在近年不論規模和預算都以倍數膨脹成長。這些利益團體所制定的兒 少相關法條是不折不扣侵犯人權、鞏固道德監控的惡法,而其立法原意對網路情 慾言論的包山包海式監控,以及促使檢警單位加強偵辦此類案件,已經造成兩千 多個痛苦羞辱的人生,也已經被人權和司法團體同聲譴責(見2004-09-08的修法 記者會)。我長年在網路上和演講中不斷批評這些惡法,以學術研究的成果來指 出惡法的權力效應,不斷聯繫法律學者和執業律師共同批判這些法條,這個利益 衝突最後促使她們集體告發我,顯然也是有其物質基礎的。 ---------------------------------------------------------------------- 總之,這次告發團體對我的法律迫害其實反映了台灣國家與民間權力變化的一個 新趨勢。解嚴以後,國家的政治管制被迫放鬆,其權力運作也開始轉移場域:國 家從新制度與新機制來干預介入經濟(包括福利政策),轉到與公民社會密切結 合,以新權力技術來干預介入文化、日常生活、身體等等(包括設置各種保護和 福利的法律)。這個結合國家與民間的新權力明顯的表現為治理的扁平化,並逐 步落實為喚起人民的積極同意與主動管制(例如利用道德恐慌促使家長抗議施壓 或檢舉偏差);這個權力或治理的重要新目標,則是性、身體、人口、日常生活 等文化政治與生命政治的領域。這些領域是過去政治高壓無法深入的領域,因為 笨重粗糙的政治手段根本無法適應晚期現代的市場流動、消費、科技發展、傳播 等等,晚期現代國家權力的存在與施行因此逐漸構成與市民社會結合的扁平化與 網絡化治理的一部份,以便更深入身體、更細緻普及到每日生活的文化領域內的 管制。 這個「國家-公民團體」相結合的權力操作,不一定是以人事與權錢的互相滲透 為主(如公民團體的職位權力經費與國家的職位權力經費的互相滲透流動),反 而有時是在國家與公民團體之間存在著一個人際、權力與利益互相交換的非正式 網絡;還有,符號象徵權力的交換也頗為普遍(如國家替公民團體活動與論述背 書,公民團體則肯定國家政策等等)。總之,這個「國家-公民團體」相結合的 新權力佈局已經成為社運所面臨的新抗爭形勢與分析的課題。 在這個變化的新形勢下,社運不但要提防國家的危險權力,也要提防「公民團體 」自我壯大的危險權力。畢竟,社運之間的平等(社運抗爭目標的平等、彼此權 力的平等、彼此論述的互相流通、以理性來面對彼此差異等等)乃是積極建立社 運倫理的主要目標。 ---------------------------------------------------------------------- 附錄:2003年6月23日聯名告發何春蕤之所謂民間團體及其代表 曾蔡美佐 出版品評議基金會董事長 許文彬 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 執行長 尤英夫 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 兒童少年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 紀惠容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李麗芬 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 湯靜蓮 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執行長 葉慶龍 北市教師會理事長 張焯青 全國教師會 常務監事 許永佳 北市國小學生家長委員會聯合會理事長 黃聰智 北市國中學生家長委員會聯合會理事長 高資彬 北市高中學生家長委員會聯合會理事長 陳文正 北市延平高中學生家長委員會會長 賴金波 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7.145.1
文章代碼(AID): #11IDHWIg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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