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性‧派對VS.家‧神話─回應Gide
[此系列筆戰原載於bbs.ntu.edu.tw →motss板,Gide的原文也在那裡]
本來這篇回應應該是放在2795篇,陰錯陽差椰林的系統出了問題,
讓小弟花了時間寫出來的文字付諸流水。不過既然轟趴事件帶出來
相當多分歧的意見,我覺得如果因為重述一次我的想法能得到一些
共鳴,那也是件很有意義的事。
這幾天Gide在motss上的文章,我幾乎都相當仔細的拜讀過了, 只
是我沒有辦法確定是否能在這篇回應當中針對Gide文中關於身體自
主/媒體/性壓抑/文學vs.現實/自由vs.道德等千絲萬縷的複雜議題
作一個面面俱到的對話。在更進一步回應之前,幾個關於這篇回應
的立場必須要先聲明: 我認為溫情主義式的道德喊話能夠在這個事
件中輕鬆得到普遍的支持,可是對於分析轟趴事件或釐清幕後操縱
的無形黑手,效果其實是很令人存疑的。拿個人的軼事(personal
anecdote) 且回頭擁抱白先勇作品中最為人詬病的性別政治來佐證
身體和慾望的神聖,也頂多是達到類似文學的情感勸說,卻無助於
更深入的討論。
首先,Gide提到了:「是的, 就是因為那場驚天動地的同志派對。我
質疑主辦者的心態,質疑參加者的心態, 質疑明知自己罹患愛滋的參
加者的心態。請大家別再鬧了。」,還有「那末,我要感激媒體的嗜
血性將這類性愛派對的高度危險性披露給所有人知道」。 部分愛滋
病友參加這類高風險的性愛派對是該譴責, 也當然應該負起可能隨
之而來的刑責, 可是若因為媒體作了告知和散佈新聞的動作而開始
「感謝」媒體, 那這頂給媒體的帽子未免太大了。我們只能期待媒
體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扮演三姑六婆的角色, 而不冀望媒體拿出一個
作為公器的「道德」良知嗎?媒體一方面企圖去除情慾刻痕佔據道德
主義的保守位置,而一方面卻又持續聳動的情色化新聞報導, 甚至
kkcity motss板上有同志不諱言, 看到傳送到電視螢幕那些轟趴衣
衫不整的同志,立刻撩起性慾,聯想到Gay片裡警察和罪犯之間的性
愛遊戲。也就是說,在精神分裂狀態下的媒體環境, 我們看不到媒
體創造一個好的論述空間, 繼續挖掘關於轟趴事件背後反映出來更
令人憂心忡忡的議題,譬如: 愛滋防疫工作的疏失, 安全性行為的
宣導。而經過討論後,或許會發現, 愛滋防疫的困難可能跟疾病的
污名化有相當大的關聯,在性壓抑的社會中, 在愛滋病還沒有辦法
跟性的妖魔化撇清關係的時刻,任何一個愛滋病友一但病情曝光 ,
可能要面對的就是失業並失去親友的支持。這些議題, 我們有在任
何一家主流媒體看到積極的討論嗎?輿論有因此開始正視疾病污名化
的問題並願意追蹤問題背後更深層的政治意義嗎?也就是說,如果我
們的媒體,或甚至受過高等教育的閱聽人, 都只能作一些隔靴搔癢
的報導和批判,那麼受壓抑的情慾只會換個空間/形式繼續跟主流價
值抗衡,而愛滋病友人權的問題,情色和猥褻的辯論, 一天無法被
公開的理性討論,類似轟趴的事件還是會不斷發生, 這次是轟趴下
次是趴轟,如此而已。
接著Gide也談到了:
『安份一點, 讓自己的感情與慾念保有一定程度的純粹與價值,不
要用如此廉價的方式出賣自己的靈魂與身體/ "身體的自主權"
這個詞眼是多麼具有說服力、無從駁斥的旗幟呀/哪怕是home pa
, 性愛派對,三溫暖, 在 pub 看對眼的人... 而且不管有沒有
戴保險套都一樣,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因為那很髒, 很淫亂,很肉
慾, 很反性靈...』
關於Gide這裡一連串具有強烈價值判斷的觀點,我不知道是策略的運
用,還是作者自願放棄可能的對話。我只想說,就算是自由派人士如
口號般喊的震天嘎響的「身體自主權」,可能也並不同意藉由自己身
體的自主危害到別人的健康,而更多的時候,「身體自主權」代表的
其實是: 我們的身體其實不是那麼自主,我們的身體處處可以看到政
治文化的軌跡,簡言之,身體即是政治。回頭看看Gide這幾段如詩般
優美的詞藻,仍難逃賺賠邏輯的商業運作,我們在文中反覆讀到「價
值」「出賣」「廉價」,而只要身體依然有超越身體以外的價值和政
治意涵,又如何能純粹的起來? 這邊我想順道將Gide也觸及的文學觀
點一起拉進來繼續發展這篇回應,並談談文學和實踐之間的弔詭。而
既然Gide在〈雜記〉一文引了白先勇當例子,以下我也順水推舟,用
白先勇的幾部作品來佐證我的想法。
白先勇或許不需要經歷過金兆麗的顛簸就能寫出金大班的舞女生涯,
或許不需要被退學,就能寫出楊雲峰寂寞的十七歲,不需要體驗秦副
官的國殤就能寫出國葬,或許也不需要加入早年新公園的幫派就能栩
栩如生的描繪出黑暗王國的滄桑痛史。現實生活中的白先勇,可能不
過是一個擁有像王國祥般的同性愛侶,台大外文畢業,熱愛崑曲,念
舊,出生官宦之家的高材生、良家子弟。不過白先勇的時代,若沒有
那群沒落的貴族,沒有受到家庭主義箝制的弱勢學生,沒有新公園墮
落下流的公廁,光靠白先勇的想像,是沒有辦法推出那一部部膾炙人
口的作品的。文學儘管是捏造的虛擬世界,但那也絕不是「憑空」捏
造,而是適切的反映了一個特定時空的文化和歷史,而作家的獨到之
處,即是想的比那些實踐者還深還廣,並看到了一個時代,更重要的
是,偉大的作品,很少作預設的價值判斷,而多流露著張愛玲所謂的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而這裡張愛玲的「慈悲」或Aristotle悲
劇論所謂的「同情」(pity),不光是對「劇情」和「劇中人」的體諒
,而是對於人性有著終極的關懷,那是一種對於你生命中認識與不認
識的人的理解。所以文學就算沒有鼓勵墮落,或如Gide所懷疑的,看
了文學作品「不是去墮落, 或者是對這個社會報復自己正承擔或曾遭
受的不公吧?」,好的文學,能禁的起時間考驗的文學, 卻也絕對秉
棄任何個人輕率直接的道德批評,而是學習去看那千瘡百孔的人性齟
齬。
到底是文學在實踐現實,或是現實正在踐屢文學的虛擬,這是無解的
爭辯,而文學的功能,或許也就是白先勇在散文集《樹猶如此》談到
的「情感教育」,它不是要讀者照小說劇情來按圖索驥或身體力行,
而是藉由小說呈現的世界縮影,來和現實生命作一個對照,你可以說
小說介入了真實的生活,你也可以說真實的生活被寫進了小說,而正
是在虛實交錯的光與影之間,我們生命的質地因此豐厚了起來;但好
的文學絕對沒有要讀者「作」些什麼,而是讓讀者「大開眼界」,至
於怎麼做,如何做,要不要做,那些是關乎個人的選擇,而人必須要
為選擇負責,那也就是悲劇說的人性尊嚴了。
所以Gide所謂的:「過去受了這些文藝創作者的影響勇敢地與家庭和傳
統價值決裂, 走出自己的一條路之後‧‧‧」,在我看來, 這只證明
過去的Gide不是一個夠成熟的讀者, 還沒有辦法在文學與自己的生命
找到可以共鳴的點, 也還無力去分辨文學在生命當中到底扮演什麼樣
的角色,而筆者在這裡並不打算因為讀者的誤讀而撻伐文學, 更不鼓
勵讀者唸了散文〈第六隻手指〉或 〈樹猶如此〉之後就開始將作家的
情感狀態當作自己生命的楷模, 這不過是陷入Gide矛盾思路下的另一
個弔詭罷了!如同筆者不願意輕易貶抑性愛派對/轟趴/雜交的社會意義
,而是將人為的因素和參與者的墮落心態放到一個更大的架構下去討
論,我想這才是文學給予筆者上的第一課,也是最重要的一堂課。
Gide在〈雜文〉的最後,幾乎完全以異性戀家長主義式的口吻,輔以
Gide實在漂亮的文字造景功力,再次複(父)述了一次美麗的家庭神話
:
一切的 trial and error, 只是為了希望找到一位真
心的伴侶, 能像那些年邁之後仍能牽著彼此的手, 在
公園裡散步的對象.
就是這麼的單純.
即便這樣的思想如今看來已如此不合時宜,我的信念也
不會稍有動搖.永不.
即便這樣的思想在今生無法實現,
只要我的父母仍是顢頇卻幸福的一對 (他們的確是的),
只要公園裡仍有那些牽著手散步的年邁夫婦,
我的信念便不會稍有動搖. 永不.
即便我的父母不是幸福的一對,
我也會希望能透過己身的努力, 去填補上一代的遺憾
而不會以之為藉口, 繼續在世間留下一筆筆的情感爛帳
好動人的圖像,不是嗎?而正是因為這種根深蒂固的家庭形象深植人心,
所以我們離婚婦女得承受社會異樣的眼光,所以單親媽媽得在午夜夢迴
時獨自落淚,所以同志或非異性戀架構下的社群持續活在愛情焦慮和冀
求完美的集體壓力中,所以外籍新娘持續被當作剝削的對象,所以當一
對「牽著手散步的年邁夫婦」的其中一方,發現老伴已經有了一個十多
年的外遇對象,只能羞赧的踏進晚晴協會。而當年邁的夫婦看到了晚晴
協會裡那些受虐的‧沒有經濟能力的‧丈夫在大陸包二奶的悲慘婦女,
才明瞭家庭神話之所以被批判,是因為神話的本質很殘忍,它用毀滅來
換取美麗。
Gide幾篇文寫下來,唯一讓人值得深思的,也是最有趣的一點,在於道
德和自由之間的關係。背對道德是太極端的個人主義,而在拆解所有的
神話後,我們怎麼和道德對話?這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否則所有的運動
勢必走向衰敗。而轟趴事件,也絕對不能單以道德勸說或重新散佈家庭
迷思的手段來概略審之,而是全面性的反思人權/疾病/媒體/道德/自由
等複雜的生活網絡,這個同志社群的「國殤」,也或許才能帶出一個更
積極的對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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