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迷離的情愛關係 傅大為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愛蜜麗)時間21年前 (2003/04/23 16: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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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大為 迷離的情愛關係 海枯石爛的愛情,永世不渝的誓言,有一天,可能會徹底的改 變。倒不是因為背叛,也不是因為變質,而是人們忘了那是什麼東西 了。我們今天所被教導、所熟悉的愛情,並不是一直如此的,它是有 歷史的──它有開始,也大概有結束。 今天一般所說的一對一的愛情關係,通常都指「婚姻」或準婚 姻,至於「同居」等其他的形式,現在暫時不談。而這種形式的婚姻 ,有人說主要是起於西方中世紀的「基督教」婚姻。強調在基督之下 的神聖愛情,婚姻,性等等的意義,但它們其實也是今天許多人所質 疑的對象。古希臘時期一般來說沒有這種「一對一」的婚姻愛情關係 ,當時的男人也沒有「異性/同性」戀之分,一個男人有較多的情愛 伴侶,頂多只是被稱作「不曉得節制」而已(但當時的女性情愛並沒 有被公平地對待)。中世紀以來,雖然「神聖婚姻」大行其道,但同 時也造就了各種地下形式的「情婦」、「情人」、「妓女」。「神聖 」往往與「偽善」相生相滅。 至於中國古代,雖然一對一的婚姻(不是愛情)被重視,但男 人若是有權有錢,可以納妾,可以寵愛名妓等,更不用說王公貴人了 。所謂的「一對一」,也許比較是對女人說的。所以,雖然「一對一 」的情愛關係在近一兩千年的歷史中相當活躍,但它也總是相當的模 糊,男人常常若無其事的在此關係之「內與外」往來頻繁。當代西方 的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也對這模糊地帶特別感興趣,對之企 圖作生理基因方面的解釋。而女性主義者,或後結構主義者如傅科, 也從這模糊地帶的存在來觀察「一對一」婚姻情愛關係的社會意義。 女性主義者常說,近代的婚姻關係是父權用來束縛與剝削女人的,因 男人特別要求女人遵守這個規則,而女人則往往沒有權力反過來要求 。而傅科則建議說它可能是傳統權力的一種發展「策略」,如家族間 彼此的結盟是透過互相交換「女人」來達成,如家族或王族權力系譜 的保證延續,也常需要透過禁止「通姦」與「亂倫」等來維持。男女 當事人都陷在另有目的的婚姻機構中。 但是,一旦女人們開始來質疑這種近代的婚姻情愛關係,如問 「近代史中的婚姻制度究竟是為誰服務?」;或一旦權力的發展策略 有重大的改變,如傅科在「性史」中所強調的,不再以婚姻為發展主 軸,而改以許多透過「醫療監控」的性sexuality機制來發展(如過 去對手淫的廣泛監控與治療);或乃至國家機器、統治階級一旦不再 以婚姻當作其運作的基本機制單位,那麼,婚姻情愛關係,作為一種 社會制度,就會逐漸解體。 解體之後的可能是什麼?我們知道,權力的發展策略不會因此 而停止,反而會發展出新的策略(如醫療的性機制);脫離婚姻的男 人也難保是好男人,傅科也曾經對「性解放」的實踐提出警告。是否 可以這麼說,比起女人來說,「一對一」婚姻情愛的解體對男人所作 的衝擊比較小?前面提過,畢竟「一對一」比較是對女人說的。但反 過來說,什麼是異性戀男人在「一對一」解體後的「政治正確」行為 準則?則是個比較危險、又難以回答的問題。說它「危險」,是因為 有時它可能與傳統男人的習性太接近:究竟,當男人在進行新的「非 一對一」關係時,與傳統男人習慣性的跨越「一對一」禁區,彼此有 何區別?女人會信任這種區別嗎?──特別在男性的「性侵犯」與「 性權力」問題沒有解決之前。而說它「難以回答」,則是因為目前沒 有很多已經「定型」而可供反省討論的實踐可言:異性戀男人的新「 非一對一」型態有哪幾種?可否包括所謂的「戀女童」「戀女學生」 或「亂倫戀」?或還是以權力關係的考量為主,應該多多「戀」權力 位階高的名女人,如此比較不會重複傳統的兩性關係? 下面,我想討論一點關於女性在「一對一」婚姻情愛關係(部 份)解體後的可能性與條件。畢竟,比起關於男性「非一對一」新關 係討論的稀少,女性的「新可能性」的討論近年來倒有相當份量的發 展。 首先,從社會生物學的觀點而言,女性的「新可能性」倒是很 小的;但社會生物學通常只涉及「生殖」行為的演化論意義(以生殖 的狹義必然性來解釋一般的性行為),有相當的侷限性,理論上不容 易涵蓋到生殖行為「之外」、還有生殖時期「之外」的各種性行為與 情愛關係,如少女期,或相對高齡期(35─40歲)之後,當然還有女 同性戀等。限於篇幅,我這邊就先點到為止。至於其他可能性,如「 一對一」的同居生活,則是一改變較小的情況。傳統婚姻的寄生利用 者,如國家機器、親屬關係等,起碼在「同居」這邊都使不上力。但 若是改變較大的,如異性戀的一對多或多對多關係,女性通常需要有 相當的條件才有可能作那種「實踐」。「豪爽女人」的問題性又回來 了。 一個有權有錢有勢的女人,能夠進行一對多的關係,比較能夠 理解。若是沒有這種「物質條件」,則需要什麼條件?有人提出「公 社」生活,有人提出「情慾解放」的社會運動。但就公社生活,我們 似乎缺乏好例子,常常聽到的是警告。在台灣有實踐過嗎?也許值得 認真去「在地」實踐。但即使公社生活真的成功,也不能孤立於社會 之中,而需與情慾解放運動相配合。那麼下一步,情慾解放運動的可 能條件又是什麼?我嘗試提兩個方向的考慮。 首先,一般「解放運動」本身的問題需要克服。傅科曾警告過 「壓抑/解放」的論述有可能成為新權力策略的工具。「解放運動」 本身也有複雜的權力關係。台灣近年來社會運動的「退潮」,大環境 的不利因素只是其中之一,而一些解放運動本身「升級」的問題不能 解決,恐怕是更根本的原因──從過去運動初期的籠統反對專制,到 現在需要調整運動團體本身的權力關係,並面對多元詭變的新局面, 而不再是單純簡單的「反獨裁」或「解放」的口號。同樣地,女人的 新情慾解放運動並不就能保證可以「自動避開」過去以男人為主體的 其他解放運動內在的問題。 其次,也許比較可能嘗試情慾運動的團體,不是那些正值生殖 旺盛期的女人,而是小女孩,或是年紀較大,多少已過生殖期的婦女 。這是一個值得作觀察與討論的假設。 對這兩個年齡層的女人而言,也許,情愛關係可以比較是一 種「遊戲」?情愛行為也比較不受千萬年來「演化生殖」固定行為反 應(如嫉妒與佔有等)的限制?當然,女同性戀的實踐也是另外一種 可能。總之,這三種情況,都是我上面曾提過的,是在社會生物學所 限定的「生殖」行為模式「之外」的領域。 豪爽女人的潛能、她的真實身份,目前仍然不清楚。 http://r703a.chem.nthu.edu.tw/~rpgs/gzine/issue9/g-eye/love.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68.107.69 ※ 編輯: emilyintw 來自: 203.68.107.69 (04/2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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