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這樣做有可行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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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時間10年前 (2014/07/06 22: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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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一個性情火爆又常講話粗俗的人,之前她曾跑來我辦公室,當許多同事的面把我. 講得不堪,也罵許多三字經,我告她公然汙辱罪,她已經一審被定罪。我沒跟她同住有. 六年以上,所以我已經能跟她訴請離婚,我不想跟個有公主病又歇斯底里的女人再有牽. 扯。. 現在想請教大家問題. 1.打離婚官司,可以找不同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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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awyer (alawyer)時間10年前 (2014/07/08 02: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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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來離婚版,. 發現是匿名帳號發文,. 因此直接回在版上。. 關於第1個問題,. 當然是可以找不同事務所的律師一起合作,. 只是可能要考量一下「為什麼」?. 根據我自己執業經驗,. 不同事務所的律師一起合作,很容易會產生「各辦各」的現象,. 更糟的甚至可能會發生「書狀互相抄襲」、「出庭互相推託」的狀
(還有24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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