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後財產分配請求?
已離婚一年四個月,
當初協議書有註明婚後所購買的不動產截至離婚為止,女方不再支付房貸,所擁有的持份
,明訂是13%。 不動產目前為男方名下。
女方搬出附近另外租屋,孩子共同撫養。
每週輪流住,等於父母各顧一半一半的時間,
但女方每月支付一萬元給男方讓他去付學雜費安親等。
但,因當初協議書未明訂處分不動產的期限,只寫明女方擁有13%,去年十月女方請男方
去做增貸來購回女方的持分,但男方以協議書上沒有寫而不肯做,且不肯立即處分房屋,
喊沒錢
但男方是公務人員,薪資比女方多一萬多!
說等他有一天賣房子了就會把錢分給我。
但這期間我必須租屋跟支付扶養費,且男方已將新女友的物品都搬進家裡,把我剩餘還沒
帶走的東西都丟垃圾袋了!
請問女方是否可以行使離婚2年內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來強制男方有所行動取回自己的財
產?
真的非常苦惱,為了孩子還保持表面的和平,不想撕破臉!!但真的非常想趕快分乾淨!
我也有我自己的人生要過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51.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619707250.A.51D.html
※ 編輯: dearpi (42.72.151.140 臺灣), 04/29/2021 22:43:23
→
04/30 01:52,
3年前
, 1F
04/30 01:52, 1F
→
04/30 01:52,
3年前
, 2F
04/30 01:52, 2F
推
04/30 03:09,
3年前
, 3F
04/30 03:09, 3F
推
04/30 10:06,
3年前
, 4F
04/30 10:06, 4F
噓
04/30 15:03,
3年前
, 5F
04/30 15:03, 5F
→
04/30 15:04,
3年前
, 6F
04/30 15:04, 6F
→
04/30 15:05,
3年前
, 7F
04/30 15:05, 7F
Divorce 近期熱門文章
5
11
30
53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6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