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小孩監護權問題
請問 離婚訴訟的時候 探視權的寫法
對方規劃
探視權行使時 幾點以後才能來接 然後幾點以前要送回來
我覺得
探視權幾點後我去接 然後幾點之前對方才能來接這樣才合理
而且小孩大了功課重了 探視權的行使也會變困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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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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