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兩年後的監護權官司已刪文
記者勿抄感謝
老實說不曉得該不該發在這邊畢竟沒有真的走到離婚那一步,
只是我提了很多次,
每一次我都認為自己已經到了忍耐極限,
最後卻又選擇相安無事。
或許因為爭執的事情真的都只是芝麻蒜皮的小雜事,
其實事件的背後主要還是個性問題,
他是一個天上天下唯他獨尊,自以為創世神宇宙因他存在的男人。
具體事件舉例來說比方說東西不歸定位、亂丟亂放或者別的事情導致的口角,
今早吵架的內容是他把飲料放在冰箱的側面置物櫃,而那個位置已經有放我的母奶袋跟一
塊草飼奶油,所以他是把飲料直接塞在我的母奶袋跟草飼奶油上面,所以當然不太穩,然
後我開了冰箱於是飲料就摔出來灑了一地,後來我告訴他,以後請不要把會倒會碎的東西
擺在不安全的地方,他的回覆是:你怎麼沒考慮過是自己太大力?
然後我就又爆炸了。
說實在話我真的很痛恨他的個性,
什麼都怪別人不會反省自己也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你可能想問我為什麼要嫁或者為什麼要生,原因很簡單,他很會裝而我蠻傻,一直以為他
會改。
回到問題點,
我目前沒有收入,在家全職帶寶寶,
現在孩子還很小(兩個月),
如果現在打官司監護權應該從母機率滿大,
但我想問的是倘若我預計把孩子帶到兩歲再回到職場是不是監護權的部分勝率就會比較低
呢(因為工作剛起步而我名下也沒有財產)?
如果是的話以兩年後再採取行動的前提下,現階段我應該要怎麼避免,或者怎麼保護自己
跟孩子?
另外,不用建議我們諮商,因為他只會一直跟諮商師抱怨他已經很累不然還要怎樣。
而我也已經放棄了自己曾經相信且期待的婚姻跟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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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77.7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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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d670905 (123.194.177.78 臺灣), 06/23/2020 20:39:37
※ 編輯: dd670905 (123.194.177.78 臺灣), 06/23/2020 20: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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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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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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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謝謝,其實我不確定他肯不肯,懷孕39週吵得很兇時他曾簽了一份監護權條件
蠻誇張
的離婚協議書給我,但後來他告訴我的家人他是不願意離婚才故意開這麼嚴苛的條件讓我
簽不下去
※ 編輯: dd670905 (180.217.92.106 臺灣), 06/24/2020 04:22:18
※ 編輯: dd670905 (180.217.92.106 臺灣), 06/24/2020 04: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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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一起去,當時是想挽救改善我們的相處。
※ 編輯: dd670905 (1.200.217.150 臺灣), 06/24/2020 15: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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