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先生叫我滾回娘家,我該離嗎?(韓信點兵)
※ 引述《carol7972 (apple)》之銘言:
: 先生家住中南部,交往1年即論及婚嫁,婚前只去過他們家2次,感覺公婆人很nice。
聽說 女人還沒成為<媳婦>前 大多公婆都是很nice的
以免婚事泡湯
: 婚後雖不住ㄧ起,但開始發現婆家非常強勢,除規定三節要回去、每週要打電話回家,初
: 二不能回娘家,公婆說難得回來,要多住幾天,娘家隨時都可回去。
離婚的好處: 從此再也不用<花時間 花體力 花精神> 跑夫家一次
不用每年除夕夜到夫家報到 在夫家被<韓信點兵> (監控女人方式之一)
: 他們也愛干涉我們的決定與生活,小到我煮飯的方式,大到我們的金錢管理、蜜月的地點
: 、工作選擇等等。不順他們的意,就擺臭臉刁難跟冷潮熱諷,婆的經典話:「孝順!孝順
: !不孝就是不順!」
受傷一次就夠了!
有些女人是要等到<傷痕累累> 才覺悟要脫離<火坑> 離婚
: 婚後才知道,公婆其實瞧不起我來自離婚的家庭(爸媽在我大學時離婚),婆婆不只一次
: 對我說,出生於離婚家庭的小孩心態都不健全。老娘好歹也大學畢業,有正常的工作,與
: 健康的生活圈,沒有不良嗜好,什麼叫心態不健全?!
: 他們也瞧不起北部人,ㄧ直說他們中南部有多好!
: 每次回婆家做牛做馬,說ㄧ不敢做二,人生第ㄧ次下田,獻給了婆家,沒有辛勞也有苦勞
: ,結果婆回ㄧ句,妳是媳婦不是女兒,這些本就妳該做。
: 先生的舅媽曾說,當XX(婆名)的媳婦會很辛苦,因XX個性太強勢了!
: ㄧ直以來忍氣吞聲,是因先生愛我,會替我出頭,幫我擋下來自婆家的刁難,才可安然無
: 恙。於是我們生了小孩,寶寶10個月前都自己帶。
男人<想要讓女人懷孕>時 對女人都是百般配合
不然 女人會願意和他<生小孩>嗎???
: 後來開始上班,公婆不讓送托嬰,自願幫忙帶,當然,公婆的養育方式非常傳統,也不準
: 我們干涉,先生阻擋無用。
: 我跟先生的感情每況愈下,我承認,對婆家壓抑的怒火會爆發在先生身上,即便他再有
: 耐心,也會有怒火難耐的時候。
: 先生開始嫌棄我的家人,他說我的娘家也沒有多好,在最需要時沒有出手幫忙(照顧小孩
: ),只有他的家人願意幫忙。
: 我爸媽離婚後,我跟著爸爸,的確我爸確實不懂如何照顧寶寶;我媽離家十幾年,中間沒
: 什
: 麼聯繫,只知道她生活得很辛苦。
: 所以我安靜的讓先生罵。
: 離婚的導火線在於,最近寶寶接回來上托嬰,因不習慣,整天大哭+生病,我也被傳染,
: 才我跟我媽聯繫上,請她來幫忙。
: 原本我媽答應幫忙照顧半年,但因身體不好,帶1個月就無法繼續幫忙,這讓我先生很火
: 大,因我先生捨不得寶寶去托嬰,也相信我媽有能力,就把托嬰退了。
: 孩子勢必要送回婆家,我先生在跟他媽的通話中,大罵我媽,並上演母子情,流淚說不想
: 我婆太辛苦,覺得自己很不孝很內疚等等。
: 先生跟我說,你們ㄧ家都一個樣,不負責任。
: 後來因小事兩個不愉快,先生說等寶寶送回南部,就叫我滾回娘家!
: 我媽找他談,他抱怨我的不是就算了,還在我媽面前罵我。我媽只跟我說ㄧ句話,看得出
: 來我先生已經不愛我了,如果他還愛我,那還好談,如果已經沒有愛,那以後我在這個家
: 會很辛苦,到不如現在離ㄧ離,別等到七老八十在離,像她一樣,出社會很不容易,只是
: 可惜了小孩,要我自己想清楚。
: 我相信一段關係的結束,雙方都有錯和問題。
: 走到如今,夫妻的關係還能死灰復然嗎?
: 雙方已無愛,離婚是否比較好?
1. 和妳先生討論一下
先辦<離婚> 然後退回<當男女朋友>的位置
離婚後 兩人是男女朋友
一起養小孩 一起過情人節等
等六七十歲再結一次婚!
2. 有些男人結婚的目的之一 是要<女人>變成男方家族人力 來奴役使用
譬如 要求女人要<花時間 花體力 花精神>孝順公婆
女人婚後要<以夫家利益為主> (男方自我為中心)
不知妳先生是否也是如此???
若是如此 妳願意配合他嗎?
若妳不願意 他就會另找其他女人結婚
我前夫就是如此!
3. 考慮小孩<從姓>問題:
母姓: 女方各方面都付出較多 養育小孩 (殷琪董事長的兩個女兒 從母姓)
雙姓: 男女對小孩的付出"相當" (龍應台 高金素梅 柳林瑋醫師 從父母雙姓)
父姓: 理論上 男方付出較多 (但 不負責任的男人 會擺爛)
4. 離婚後 可多花時間 好好和妳爸媽相處
妳爸媽會感到很欣慰
--
小孩雙姓:夫妻〈經濟合作〉& 反對《輕女(方家族)重男(方家族)》婚姻<大頭症>!!!
[新聞] 阿根廷政府大力推動《雙姓制》2008年2月3日 http://tinyurl.com/nep73np
《雙姓名人》龍應台 施顏祥 高金素梅 柳林瑋醫師 豆花妹:蔡黃汝 孔劉
妳是結《女男平權+小孩雙姓》的婚? 還是《輕女重男》的婚?(雙姓:更完整保障女人!)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新聞] 陸單身人口2億 第四次單身潮來襲 2016-11-12 http://tinyurl.com/hbhr4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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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22078313.A.7A4.html
※ 編輯: sony577 (36.228.237.153), 03/26/2018 23: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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