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通姦罪大變革 不能單獨對配偶撤告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雙姓:《姓名權》平等!)時間7年前 (2017/05/19 00:41), 7年前編輯推噓0(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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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ex 看板 #1P7SrxWQ ] 心得: 我"十分反對"通姦除罪化!!!!!! 主要原因: 1. 大多數人 都是遵守<不通姦>的遊戲規則 大家<守望相助> 2. 為什麼要因為"少數例外"(尤其是那些<通姦>案例/怪例/特殊案例) 推翻"大眾一般"遵守的遊戲規則??? P.S. 會發生<房思琪們事件> 是因為"其他法律" 規定不夠周延: A. 台灣16歲以上算成年 合理嗎??? 英文teenager這個字 是指 13 至 19 歲以及這年齡層的青少年 如此說來 年滿20歲 才能真正算是成年人吧! B. 補習班之前沒<實名制> 也沒重視<良民證> 才會讓<心術不正>的惡人 放膽做壞事! C. 學校的<<性教育>> 有教學生防禦「權勢性交」觀念嗎??? (而不是<通姦罪>的存在 本身有問題) D. 狼師: 可能有性幻想、戀童廦、性傾向偏差和性生活不協 調等病症 卻沒去<精神科>就醫治療! 沒去尋求醫生的幫助! 3. <通姦>對社會和諧的影響力 不是"私人情感"的事而已!!! "小孩"的權益受損 心靈受傷 就是對<社會一分子>的傷害!!! (人類是地球上最自私又愚蠢的動物!!! 有<通姦罪>的情況下, 仍然要去<通姦>!!! 若沒<通姦罪>, <通姦>必更多!!!) 4. 歐美其他國家通姦除罪 <離婚率>比我們台灣離婚率 更高!!! 更多<單親家庭>!!! 5. 為何要<通姦>??? 夫妻感情若不睦, 不會先去辦<離婚>嗎??? 喜歡<通姦>的人, 請避免<結婚>! 2017-05-18 19:42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今司改國是會議決議通過廢止通姦罪,即使因故無法完全廢止 ,也應撤銷《刑事訴訟法》239條的但書,讓通姦罪不能再單獨對配偶撤告,換句話說, 未來通姦罪即使未完全廢止,也將比照其他告訴乃論罪,「要告全告,要撤全撤」,小三 或小王獨自扛刑責的狀況將不復見。 根據法務部統計,歐盟各國幾乎都將通姦罪除罪化,但台灣不僅仍設有通姦罪,甚至還在 《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對配偶撤告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導致通姦罪成為我國 所有「告訴乃論」罪名中,唯一可以片面只對配偶撤告的罪。 因為過去通姦罪可以單獨對配偶撤告,造成實務上多數案件都是只告第三者,例如神通集 團少東苗華斌與名模孫正華婚後,另與按摩女劉韋欣外遇並產下一女,當時孫正華就單獨 對丈夫撤告,僅劉女一人被判刑6月定讞。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71873 -- [討論] 我十分反對"通姦除罪化"!!! & 相關新聞討論 http://tinyurl.com/nywkw5e [閒聊] 父權會殺人 vs. 房思琪們 http://tinyurl.com/l7sjbgp 媳婦在婆家過除夕--> 綁女人小腳 / 性別歧視 / 剝奪女方家族人團圓的<天倫之樂>!!! [新聞] 舊習新思維 「初二回娘家」盼打破 http://tinyurl.com/lvtpyde 2011/02/04 [新聞] 照顧年邁爸媽 <女兒>多過兒、媳 2013/06/16 http://tinyurl.com/ltbrghb 婆媳是<父權/服務男性/重男輕女>文化下壓榨女人的產物! (怎不叫女婿和岳父母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95125371.A.81A.htmlsony577:轉錄至看板 CATCH 05/19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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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權 本來就是應該的!!! 偷人/通東西 本來就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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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3:25, , 2F
管不住老公老婆的鄉民要崩潰了,這早該除罪了
05/19 03:25, 2F

05/19 19:32, , 3F
你不是主張離婚很好嗎 國外離婚率高不好嗎
05/19 19:32, 3F
※ 編輯: sony577 (36.227.110.149), 05/20/2017 08:37:18

05/20 10:39, , 4F
會對丈夫撤告的女人,不就是想保有自己的婚姻,如果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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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0:40, , 5F
不能對自己配偶撤告,那可能有很多人連第三者都不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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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0:40, , 6F
與其做這種不能撤告的奇怪規定,還不如直接改成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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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3:19, , 7F
有時候 法律或措施越改越爛 只能說: 比前人的智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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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3:22, , 8F
所有法律都一樣 一般正人君子 都願意遵守 但就是有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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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3:23, , 9F
邪惡小人 偏要鑽漏洞 是要怎麼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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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3:23, , 10F
所以 應該鼓吹口號: <通姦風險詐騙多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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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3:24, , 11F
而不是推翻前人智慧訂的<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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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4:41, , 12F
重男輕女是不是也是「前人智慧」
05/20 14:41, 12F

05/23 15:47, , 13F
婚姻要靠國家刑法幫妳守望相助,那還是別結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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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01:43, , 14F
台灣老喜歡說歐盟如何,台灣以為自己是歐盟國家了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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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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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01:44, , 16F
歐盟代表至高無上的準則?日本的法律跟歐盟都依樣嗎?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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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都跟歐盟一樣嗎?是哪裡有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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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靠法律守望相助的關係,哪又何必依法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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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無法保護兩人的愛情,但家庭關係,父子 夫婦 親屬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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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01:54, , 20F
的權力義務,本來就是人類為社會安定安全所發展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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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0:32, , 21F
前人的智慧教導婦女三從四德以夫為天 不知教母有無遵守?
05/27 10:32, 21F

05/31 02:47, , 22F
這不就是我家小孩很乖都是別人的錯的標準思維。
05/31 02:47, 22F
文章代碼(AID): #1P7SwdCH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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