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男友有過婚姻及孩子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空)時間8年前 (2016/02/13 18:3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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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發表一下微大叔的小小想法 (不是維大力呀~) 看起來主要的問題不在於對方離婚並且有小孩 而是對方不知道要尊重妳的感受 單獨跟女性朋友出去之前,要跟女朋友告知/報備 是再基本不過的事情 更何況是跟前女友/前妻一同出遊 就算是為了孩子 也沒有不可以告知的理由 而且是為了孩子,更有理由可以大方的與前妻一同出遊,沒有道理隱瞞 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 假設妳跟男性友人單獨出遊、看電影 妳男朋友可以接受先斬後奏或是不告知嗎? === 這是不負責任微大叔分隔線 === 這是不負責任微大叔分隔線 === 如果妳男友是個思緒正常,會為女友著想的人 沒有想腳踏兩條船、享齊人之福 上述狀況應該不太會發生 以下狀況是我自己看到的另外一種可能 是我的朋友(以下簡稱A)發生的狀況,不是說妳 因為不知道妳跟男友相處的過程 所以也是讓妳參考,妳聽聽就好 過去A在處理男朋友跟小孩之間的狀況時 會讓她的男友一整個壓力很大,最後只想逃避/冷處理 例如:A的男友一提到今天小孩跟前妻要來家裡同住 A就會不自覺露出結屎臉或是奇琶臉 或是:當男友跟小朋友同住之後,A會不知道要怎麼跟男友互動 相處起來一整個卡卡,就連聊天要聊什麼都不知道 A也是事後跟男友討論時,才發現自己有這樣的狀況 有時候自己內心的情緒,會經由表情&動作,而有放大的效果 === 這是不負責任微大叔分隔線 === 這是不負責任微大叔分隔線 === 建議妳可以回想一下自己跟男友互動的過程 尤其是聊到前妻與小孩時的狀況 如果也沒有發生跟我朋友A一樣的情形 那麼問題就還是一開始提到的 對方不知道要尊重妳的感受 妳這樣心疼他,他卻這樣不知道要尊重妳 建議妳好好地再找時間跟男友溝通一下 看看是不是能讓他瞭解 如果溝通還是沒有結果 我想「勒D購」,也會是一種面對跟處理的方式......... 不過...也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啦... 就是男友的媽很喜歡前妻,而且男友跟前妻只是分居,還沒有離婚 這就是另外一位朋友B的故事了...... ※ 引述《HedwigChen (我愛故我在)》之銘言: : 手機排版請見諒,文長 : 各位好,跟這任男友交往快一年了,有些狀況想聽聽不同意見。無奈身邊沒有相同經驗的人,所以不知道能不能在這邊詢問大家意見 : 背景:男友年齡30出頭,有過一段婚姻,有一個小孩,目前是學齡前的年紀,主要撫養者是他前妻,兩人協議小孩每個月有2~3次的週末會到男友家度過 : 交往前男友就有坦承過這些事情,也把話說在前頭小孩一定是優先考量,這些在我考慮後也答應 : 交往這些日子來,有些時候為了小孩稍微冷落我,說全然不吃醋不可能,但想想他跟小孩相處時間不多,這些偶爾的小情緒也就自己悶悶的吞掉(次數五指手指數得出來吧)。 : 但有一點實在很難平衡 : 男友和前妻會一同帶小孩出遊(據他說,算起來約半年一次) : 第一次他先斬後奏,我事後才知道 : 自己自知關於他們兩個帶小孩出去玩,我沒有立場說不。但對於自己的男友跟另一個女人出遊想到就好難受...... : 後來自己想了一個晚上,跟男友達成共識,最起碼一定要讓我事先知道。 : 事情隔了半年,我卻發現他們再次出遊卻沒被事前告知 : 男友的說法是不告知是為了避免爭執跟我的不開心(第一次討論的時候我有表達,我接受,但一起出遊的事實還是會讓我很難受) : 男友的對方不知道要尊重妳的感受想法是: : 小孩會渴望有父母一起帶他出去玩的回憶,而且自己平常相處時間少,能有額外的時間不想放過 : 我要嘛接受,要嘛我們到此為止 : 我的想法: : 我也會心疼小孩想跟父母一起出遊,而且也心疼男友想多跟小孩相處,所以這件事情我接受 : 但我覺得我的感受他也要兼顧到呀…兩次的不告知讓人很不被尊重 : 而且那種"你就是該理所當然接受,不然掰掰"的態度讓我一直卡在心頭 : 很多時候其實只要他多做一點什麼,例如出遊的時候幫我帶一點東西回來(順路帶宵夜之類的)讓我知道他有顧及到我(他的腦袋覺得為了避免我不開心而不告知,就是顧及了)或者稍微對於我諒解這件事情有一點點感激的想法,我的心情都會好很多..... : 事情經過我跟他表達我的感受後,目前我是跟他說看下一次這種狀況再發生的時候,他的處理方式和態度,再決定我們兩個是否要繼續走下去。 : 想問問大家,這樣是不是我要求太多?還是能建議我用什麼心態去面對這種狀況? : 謝謝耐心看完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T00P. -- 別一個人默默哭泣, 無論喜怒哀樂我都陪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2.68.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55359424.A.B57.html

03/01 18:36, , 1F
最後一段好驚悚啊!
03/01 18:36, 1F

03/09 00:58, , 2F
還沒離婚 就不能叫做前妻吧
03/09 00:58, 2F
文章代碼(AID): #1MlmN0jN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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