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新板規可以更改的更有彈性才是
如題..
昨天在這邊討論了板規檢舉問題,
板主也確實回答了,
非常感謝板主,
但對於板主的檢舉判決和新板規的制定,
我覺得有再討論的空間!
原因:
1. 板主在判定中說:如果是指davidcute90 是自前朝就不算違規的
即使我以其它板規鬧板文二.3色情暴力之發文來檢舉d大,
板主依舊是給前面已有判決來予以否定,
就連另一位板友o大以無關板旨、他板事務(SEX板) 板規2-1
板主也僅以鑒於該發文者後段略有涉及CCR 已規勸其下次注意 不成立! 作為判決標準,
這樣看來新板規若是延用前朝就不算違規的話,
那新板規的制定和更改的意義在哪?
一切照舊即可,
板主們只要確實執行就好了,
(板主犯規與板友同罪, 或身為執法人員,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這樣應該也不至於會引起多大民怨!
2. 檢舉發文限定在5-1, 2的發文者和特定對象雖然可能是為了怕自由心證的問題產生,
但這明顯讓有心規避處罰的人有漏洞可鑽!
我相信有很多板友看到p大的心得文都覺得他說話真的很過份,
(試問哪國或哪個種族文化的人沒有在夜店或任何公開場所尋花問柳的?
外國人或其他文化的人來台灣就該死? 一個人所犯的罪或其所擁有的觀念就該被以偏概全,
被認為其國家或其文化的人都是子的? )
但就是沒辦法依照任何板規可以讓他被處罰,
只要他不指出特定對象,
發出怎樣的文章都無法被檢舉,
怎樣都沒罪,
除了5-1,2以外,
沒有任何板規可以制裁,
板主也藉此落得輕鬆,
最多就給個警告或鎖文就沒事了,
我覺得,
這樣的板規遲早會再度讓其他有心鬧板的他板人士再度大舉進攻CCR板的機會,
反正就扯點跟CCR有關的事就好了,
即使文字用得再粗俗,
再色情,
再暴露,
再暴力都沒關係,
再怎樣用言語酸CCR,
也都沒有什麼板規可以予以制裁,
因為唯一可以用的板規都被鎖死了,
不指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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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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