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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求助] 未婚-懷孕-條件
共 2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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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族內有爛男人,所以提供另一個角度的看法給原PO,. 基本上,你開的這五點,通通都是只出一張嘴巴講的,. 誰能保證你一定會做到呢?. 台灣老一輩有房子登記給女方的傳統,. 但這種男人的保證古今中外誰看過有人在立契約的?. 你有心想反悔,誰又能阻止你呢?. 只要你裝乖三個月就好了。. 所以你講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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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講我的看法吧,坦白說,你這是被感情勒索,用小孩跟結婚來要房子. 不是不能給,而是會給的很賭爛。。。. 懷孕,養小孩是兩個人的事,搞的好像是你闖了什麼禍要善後似的,都幾歲人了. 結婚後買房共同持有本來就很合理. 我是還沒結婚,我跟我未婚妻(女朋友),住在一起,我很明明白白的告訴她,我買不起現在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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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連前男友都拿出來說嘴. 我覺得你應該做的立刻提分手,小孩要拿你出錢. 要生你養,讓女方決定要生要拿. 這種岳母太機掰,就算你硬是娶回家以後也是苦了自己. 更不用說他還有一個所謂一句話就能給他車給他房的前男友. 天知道你買了這棟房給你女友,明天會不會為了多一棟房多一台車. 倒戈相向到她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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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勸分居多 但實際人生90%就是會有這種問題. 如果都聽網友的 這世界幾乎都是單身了. 內文看不到你跟女友年紀 以及交往時間. 人與人交往都很單純 但是到了結婚這步就不一樣了. 女友媽媽要你買房子掛女友名字 非常合理的要求. 我敢說10個女方媽媽會有9個這樣開口. 而相對的10個男方媽媽會有9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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