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被強暴後...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我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03/30 18:40), 編輯推噓-3(6946)
留言61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9/46 (看更多)
不好意思耶 我有看到一個腦補大師 ※ 引述《zsh (不要迷戀哥 哥只是個傳說)》之銘言: : 不好意思耶 : 整件事情看不到什麼強暴 也看不到什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 就是看到一個女生有男友還半夜去曖昧對象家裡吃宵夜 原po的文章哪裡可以看出她有跟對方搞曖昧? 還是你覺得告白過的就是曖昧對象? : 然後半推半就上床後 : 再說自己是被強暴的 不是自願的 原po說她被強暴,你卻說她是半推半就,是因為你有在旁邊看嗎?還是...? : 然後之後跟曖昧對象持續上床半年多 : 還跟自己的男友藕斷絲連 : 強暴在哪? : 斯德哥爾摩在哪? : 不就是很單純的劈腿然後裝成一個無辜的受害者嗎? 原po被強暴、跟男友提分手,你卻說她劈腿,請問你的依據是? 原文明明是在描述 「女生被強暴,身心受創後產生異常行為, 男友不離不棄挽回她 =>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可以被你腦補扭曲成這樣,閣下真是奇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0.22

03/30 18:40, , 1F
他說強暴就強暴 難不成你才有在旁邊看?
03/30 18:40, 1F

03/30 18:42, , 2F
你又怎知道原原PO有沒有那些想法?
03/30 18:42, 2F

03/30 18:42, , 3F
那1.2樓也一樣 難道你們能證明女生真的是自願 要劈腿?
03/30 18:42, 3F

03/30 18:43, , 4F
腦補文 然後說別人腦補
03/30 18:43, 4F

03/30 18:43, , 5F
推這篇~搞不懂到底哪來腦補~
03/30 18:43, 5F

03/30 18:43, , 6F
我們都不知道真相 但萬一她真的是被強暴的...
03/30 18:43, 6F

03/30 18:43, , 7F
z大說的不是絕對但你也不能說都沒有發生的可能性!
03/30 18:43, 7F

03/30 18:44, , 8F
推論別人發生的慘事是假的或真的....恩.....orz
03/30 18:44, 8F

03/30 18:44, , 9F
你是有閱讀障礙?被強暴了還可以在沒被脅迫情況下持續"半年"
03/30 18:44, 9F

03/30 18:45, , 10F
但這就是網路啊,原PO改寫就要有接受別人會質疑的可能
03/30 18:45, 10F

03/30 18:45, , 11F
我只是認為 萬一有這個機率女生真的是被傷害的 你們的推測
03/30 18:45, 11F

03/30 18:45, , 12F
得來往 這你覺得很合裡?
03/30 18:45, 12F

03/30 18:45, , 13F
對他來說會更慘吧?
03/30 18:45, 13F

03/30 18:45, , 14F
其他被害者我是不知道~至少原原PO是自己把自己推進深淵
03/30 18:45, 14F

03/30 18:45, , 15F
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
03/30 18:45, 15F

03/30 18:45, , 16F
更何況根據她的自陳真的很難讓人只給他拍拍
03/30 18:45, 16F

03/30 18:45, , 17F
我。我知之濠上也。
03/30 18:45, 17F

03/30 18:46, , 18F
所以....半年多的予取予求,你就自動無視了?
03/30 18:46, 18F

03/30 18:50, , 19F
18222有專業文
03/30 18:50, 19F

03/30 19:18, , 20F
「身心受創後產生異常行為」樓上噓的兩位是哪個字看不懂
03/30 19:18, 20F

03/30 19:18, , 21F
好意思跟我說閱讀障礙...哈....
03/30 19:18, 21F

03/30 19:22, , 22F
可能對有些人而言孤男寡女深夜到某方家就算曖昧了吧
03/30 19:22, 22F

03/30 19:23, , 23F
我承認我也認為這樣就算曖昧,其他部分不與置評,純粹
03/30 19:23, 23F

03/30 19:23, , 24F
1、2樓麻煩用點腦,沒辦法的話請google「舉證責任」
03/30 19:23, 24F

03/30 19:23, , 25F
講搞曖昧的那一部份
03/30 19:23, 25F

03/30 19:23, , 26F
女方在被強暴前後都有劈腿的動作,之後可以當作是生病,
03/30 19:23, 26F

03/30 19:23, , 27F
你覺得看起來像是「身心受創後產生異常行為」,別人就不能看
03/30 19:23, 27F

03/30 19:24, , 28F
跟你觀點看法不同就是沒用腦?
03/30 19:24, 28F

03/30 19:24, , 29F
起來像是「劈腿分手後又復合,然後找理由正當化」?
03/30 19:24, 29F

03/30 19:25, , 30F
但之前做的事,讓任何有另一半的人發現,都會被認為是劈
03/30 19:25, 30F

03/30 19:25, , 31F
腿吧...
03/30 19:25, 31F

03/30 19:26, , 32F
你這不是自我矛盾嗎?!也不知道別人爲什麼噓就亂開砲?
03/30 19:26, 32F

03/30 19:26, , 33F
認為原po說謊的人有舉證的責任,就這麼簡單
03/30 19:26, 33F

03/30 19:27, , 34F
另外只講舉證責任得話,其實是要指控對方有強暴的那方
03/30 19:27, 34F

03/30 19:27, , 35F
看了推文笑了~C大~讚!
03/30 19:27, 35F

03/30 19:27, , 36F
要負舉證責任耶,對方不用主動舉證自己沒有強暴,畢竟
03/30 19:27, 36F

03/30 19:27, , 37F
刑事法是無罪推定的....
03/30 19:27, 37F

03/30 19:28, , 38F
這也是約會強暴很難論罪的原因之一啦
03/30 19:28, 38F

03/30 19:28, , 39F
莫名其妙的人還真多!
03/30 19:28, 39F

03/30 19:31, , 40F
那你怎麼舉證她是被強暴的?
03/30 19:31, 40F

03/30 19:32, , 41F
實際上已經舉證了,只不過你認為那是合理的「身心受創後產生
03/30 19:32, 41F

03/30 19:33, , 42F
異常行為」,而別人認為是成立劈腿合理懷疑的證據....
03/30 19:33, 42F

03/30 19:47, , 43F
所以我說要用腦真的不是沒有道理的
03/30 19:47, 43F

03/30 19:51, , 44F
原po陳述她被某人強暴,"某人"完全沒有明確的範圍或對象
03/30 19:51, 44F

03/30 19:52, , 45F
她為什麼要舉證,難道每個來哭訴的人都要先舉證她沒說謊?
03/30 19:52, 45F

03/30 19:52, , 46F
而你們這些認為原po說謊的人,不但提不出證據
03/30 19:52, 46F

03/30 19:53, , 47F
連一個有力的論點的沒有
03/30 19:53, 47F

03/30 19:53, , 48F
唯一的理由就是"被強暴後還跟對方在一起不合理"
03/30 19:53, 48F

03/30 19:54, , 49F
那我也只有「孤陋寡聞」四個字送你們
03/30 19:54, 49F

03/30 19:57, , 50F
怎麼會沒有明確的對象?
03/30 19:57, 50F

03/30 19:59, , 51F
連原文都沒看清楚還可以高談過論?
03/30 19:59, 51F

03/30 19:59, , 52F
真是佩服
03/30 19:59, 52F

03/30 20:00, , 53F
CT大你回去搞清楚狀況再來跟人討論拉 否則一職自打嘴巴而已
03/30 20:00, 53F

03/30 20:04, , 54F
狀況就是原po說她被強暴,你認為她說謊卻提不出個論證來
03/30 20:04, 54F

03/30 20:04, , 55F
用詞激動、戰意強烈,可惜戰力低下
03/30 20:04, 55F

03/30 20:05, , 56F
不過你當然提不出來,因為90%都是你自己腦補的
03/30 20:05, 56F

03/30 20:07, , 57F
真的很奇妙....都故意忽視很多最原po不合理的部分
03/30 20:07, 57F

03/30 20:11, , 58F
你可以提出她不合理的地方,但那跟直指她說謊是兩回事
03/30 20:11, 58F

03/30 20:12, , 59F
自行腦補一些不存在原文的劇情就更好笑了
03/30 20:12, 59F

03/30 21:38, , 60F
還真奇怪 明明就被強暴加害人也沒用非法手段為何維持半年
03/30 21:38, 60F

03/30 21:55, , 61F
03/30 21:55, 61F
文章代碼(AID): #1FTOsK7n (Boy-Gir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TOsK7n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