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交通觀念能磨合?
※ 引述《eulbos (優文大聯盟)》之銘言:
: 本身不喜歡速食愛情
: 頻換女友不如慢工出細活
: 有什麼事情基本上就是磨合看看
: 只是最近遇到幾次交通觀念的衝突
: 真心覺得磨合不易
: 1.我騎5.60沒跟著車流超速
: 大車就從後面衝過來
: 直接叭叭叭硬超車把我擠到路肩
: 我跟對方都覺得好恐怖;
: 之後我比較傾向選擇油門催多一點
: 騎個7.80有跟上車流
: 結果對方卻說騎超快會怕
本56雖然離開台灣有點久了
但台灣有哪個路段允許機車時速超過60的嗎?
雖然本56不是啥正義魔人
但是在台灣騎機車大多數時候就是賭命
要超速就乖乖開車比較好吧
出事情也是死別人
騎車超速(或是不超速)在速度快的時候
不管誰有肇責
死的多半是自己...
: 2.我看到前面黃燈就選擇煞停
: (判斷黃燈秒數偏短且有科技執法所以煞停)
: 力道可能有重了一點
: 結果就被對方怒斥到底在幹什麼
就對方單純情緒管理不佳
自己選的
各人造業各人擔
: 3.騎車國旅AA,中間換對方騎車
: 雖是筆直的大條省道
: 但偶爾還是會有變換車道跟轉彎的情況
: 結果發現對方都不打方向燈
: 我就直接怒斥對方到底在幹嘛
你有沒有怒斥不重要阿
重要的是對方違規啊
不過台灣違規也不會怎樣
被抓到也罰不了多少錢
至於會不會造成危險...
你騎車不管有沒有違規
都蠻危險的
你自己成為危險的一份子
似乎也不會讓事情更複雜
: 我有我的想法
: 對方有對方的想法
: 可能大家都累積了二、三十年的騎車經驗
: 雖然認為對方的提案有道理
: 但還是自己平常的那一套最為熟悉
: 是經過時間考驗的可靠方針
: 會覺得沒有什麼必要調整吧
: 所以說交通觀念能磨合嗎?
: 還是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
個人建議還是兩隻眼睛都睜開比較安全
交通觀念沒必要磨合
一切以合規與安全為最高指導原則
你違規了就沒啥好說的
至於機車的部分
本56是覺得時速最好不要超過40
需要開超過40的地方最好就開車
如果對方還不聽
可以考慮叫對方買多一點保險
你當受益人
畢竟這種觀念應該很快就會GG
肥水不落外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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