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這麼多人遇到迴避型依戀人格的伴侶?
迴避型依戀人格......
這個詞最近很像很紅?
但我必須提醒各位,
那些把人分類的專有名詞,
尤其是心理學或精神病理學上的,
定義多半很嚴謹,
適用範圍也非常狹窄,
不能說有類似行為,
就隨便把那個詞套上去。
畢竟相同的行為,
100種人,
有101種動機。
比如我們今天認為:
開槍殺人=壞人
但小明開槍殺人,
是為了保護自己家人;
小王開槍殺人,
是因為爭風吃醋。
你能說小明和小王都是壞人嗎?
又或者是同一種人,
在100種情境下,
也不見得都會出現同一種行為。
一樣是小明,
為了保護家人會開槍殺人,
但爭風吃醋的時候,
他頂多心裡默默不爽。
那難道因為小明會開槍殺人,
所以他就是壞人嗎?
所以我們變成要更清楚的定義,
在那些情況下開槍殺人,
才叫做壞人?
這個定義起來就很麻煩了,
因為你一定可以想到很多例外和漏洞,
必須要嚴謹的一一排除。
(包含動機、情境、神智狀況、是否被誘騙......)
其實真要說起來,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所以在檢討感情挫敗的時候,
不要去套用什麼人格分類,
那常常只會歸納出錯誤的謬論。
因此某個角度來說,
去檢討感情挫敗也沒啥意義,
因為每段感情都是獨一無二的,
很難解析出什麼通則,
讓你可以把經驗一般化,
應用到未來的挑戰。
這就是為什麼,
要讓一個失業10幾年的人,
願意去找工作養活自己,
得到經濟獨立的尊嚴,
會這麼的困難了。
失業10年,
意味著3652個日子,
所以他可能有3652種理由,
用來解釋自己為什麼不去工作。
而這些理由,
又存在著次序與脈絡,
所以你最後要解析的難題,
至少是3652的3652次方,
這是一個極其巨大的數字,
遠遠超過宇宙中原子的數量!
所以我們常說,
世間萬物皆有定數。
我們常常後悔,
認為當初做了什麼選擇會更好,
但就宇宙的宏觀角度來看,
無論你做了什麼決定,
某些事情都必然會發生。
比如前面提過,
那個待業了10幾年,
到40歲還無法經濟獨立,
需要跟父母拿生活費的人。
假設他長期無業,
是宇宙不可動的節點,
那你會發現,
觀看了3652^3652個平行宇宙後,
每個宇宙的結局都一樣,
他就是不會去工作,
就是得靠父母養。
想讓他去工作,
就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理解這個觀念後,
希望大家能活在當下,
專注體驗每一刻的快樂與痛苦,
不需要去後悔或總結什麼。
因為人生太短暫了,
很多經驗都是一次性的,
你學到,
也活不到下一次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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