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里長把妹頻傳訊又打電話 被依跟騷法判拘還要賠3萬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我怕練太壯)時間21小時前 (2025/08/10 07:37),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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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里長把妹頻傳訊又打電話 被依跟騷法判拘還要賠3萬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3785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陳姓里長單身未娶,他想追求正妹,結果對方不領情,陳 姓里長多次傳訊息騷擾,還邀對方來參加里民旅遊,被正妹報警提告,陳男到案後否認犯 行,但因罪證明確,被法官依違反跟騷法判拘30日,陳不服上訴被法官駁回,民事部分也 被判賠3萬元。 判決指出,無黨籍的三民區陳姓里長(42歲)立場偏藍,臉書上都是支持國民黨候選人的 文字和照片,前年5月他想追求一位正妹,先透過簡訊向對方噓寒問暖,還貼心提醒「東 西吃西瓜,天氣很熱喔、你真不想回喔、我是真心想認識妳ㄟ」,企圖想邀對方出來吃飯 ,但正妹不想理他冷處理,陳姓里長便連打數通電話,但還是得不到回應。 陳男不死心,又傳訊「找你吃晚餐,你LINE沒有加,可以試試看喔相互了解、感覺我很冒 失,你可以給我個機會認識你,感情不需勉強,加我賴,你有時間來里民旅遊,我每個月 都會辦一次」,正妹連續兩天被陳姓里長頻繁騷擾,導致心生畏懼,上下班都要繞路,擔 心被陳男尾隨跟蹤。 正妹報警求援,檢警偵辦傳喚陳姓里長說明,陳姓里長否認騷擾正妹,辯稱自己確實對她 有意思,但沒有要騷擾她的念頭;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陳男未能尊重女方意願, 持續進行騷擾,使人處於不安環境中,影響日常生活,所為實屬不該,考量他犯後飾詞否 認犯行,因此依跟蹤騷擾罪判拘30日,得易科罰金。 陳被判刑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陳姓里長騷擾事實明確,但一再否認犯行,犯後也沒 有以實際行動彌補己過或取得告訴人諒解,實難以認定他有衷心悛悔之意,因此認定陳姓 里長有執行刑罰的必要,不予宣告緩刑,駁回他的上訴,全案定讞。 正妹另提民事求償66萬餘元,民事庭法官指出,陳姓里長身為民選公職人員,忽視性別隱 私分際,為滿足追求感情私欲,騷擾原告正妹,判他應賠償3萬元,可上訴。 -- 是說好像真的有人走這種路線的...還好現在有跟騷法 至少算是稍稍有點應對之道,不然連上下班都要換路線,超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58.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54782632.A.A79.html

08/10 09:13, 20小時前 , 1F
很多這種社交障礙但都沒自覺,版上就很多了
08/10 09:13, 1F

08/10 09:14, 20小時前 , 2F
那種說只看錢的幾乎都是這種怪咖
08/10 09:14, 2F

08/10 11:16, 17小時前 , 3F
看了里長的FB,我還以為是50多歲的中年肥大叔
08/10 11:16, 3F

08/10 17:09, 12小時前 , 4F
可憐
08/10 17:09, 4F

08/10 22:53, 6小時前 , 5F
把人逼到上下班都要繞路 完全不在意造成受害人心理
08/10 22:53, 5F

08/10 22:53, 6小時前 , 6F
恐懼
08/10 22:53, 6F
文章代碼(AID): #1ebzkefv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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