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婆婆逼我跟先生離婚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joy)時間2天前 (2025/03/07 13:50), 編輯推噓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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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韓粉 第一個,你為什麼會有酒店妹是朋友,認識的緣分是什麼 第二個,離婚應該是兩個人都要同意的,女生自然可以不同意 第三個,我個人覺得要一半財產是過份了一點,考慮到男方是有權有錢的家族,先要個幾億的分手費 第四個,名譽威脅,我認為是不會成立,女生都去當酒店妹了,當然是早就要錢不要臉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2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8.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41326612.A.DD1.html

03/07 13:51, 2天前 , 1F
其實富人要搞酒店妹很容易滴,level差太多了
03/07 13:51, 1F

03/07 14:15, 2天前 , 2F
有點基本法律概念好嗎… 婚前財產是不能分的,婚後
03/07 14:15, 2F

03/07 14:15, 2天前 , 3F
勞動收入才可以分。如果富二代沒工作,女生有薪資
03/07 14:15, 3F

03/07 14:15, 2天前 , 4F
進帳,反而是女生要分錢給富二代好嗎?
03/07 14:15, 4F

03/07 15:45, 2天前 , 5F
是阿,婚前財產又不能分
03/07 15:45, 5F

03/09 18:32, 13小時前 , 6F
歧視的亂七八糟
03/09 18:32, 6F
文章代碼(AID): #1doeaKtH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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