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轉念開始思考結婚?
已婚一年多,和先生是ptt認識的。
沒拍婚紗、沒婚禮、沒宴客,因為我不想。
只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是必要的,其他法律沒規定的我都覺得麻煩。
如果要說好處,我覺得結婚沒什麼好處。
它是信任、責任、承諾。
是主動去擔起責任,相濡以沫。
(這篇曾po在社群媒體,如果覺得似曾相識,87%是我寫的。)
結婚一年多,從「未婚」變「已婚」,
不過是換個身分證(50塊)、換戶口名簿(30塊),
1個人80、2個人共160的事。
但其實我適應了一陣子。
有點像是成年,在法律上跨過了那天,
但心裡總是有個聲音在說:「真的嗎?就這樣?」
可是應該像哪樣?其實我也不知道。
身為已婚人士,總是會被未婚的朋友問:「欸,為什麼要結婚?結婚有什麼好?」
當初我媽也曾問:「為什麼是他(我先生)?」
我秒回:「他是我見過讀最多書、也讀得最廣的人。」
但這好像不足以構成結婚的理由,談一輩子戀愛也可以啊,只要他也同意。
結婚這一年,和先生一起慢慢走。有時候意見不合、有時候啼笑皆非。
像我明明用「床都要塌陷出黑洞了」來嗆他胖,
他回我「君子不重則不威」。
還說每天收到老婆的白眼,是他的快樂泉源。
去年8月底,我曾因為食物中毒送急診,上吐下瀉。
先生理所當然是我的緊急聯絡人。
一瞬間發現,曾經我認為「有個人幫我簽同意書」是結婚的理由。
實際上應該是反過來,「我可以幫你簽」。
結婚是民法契約,宣告我們成為彼此的合夥人,能夠代表另一個人的意志。
如果是戰場,那是「我把背後交給你」的信任,也是「你把背後交給我」的重量。
如果要說好處,我覺得結婚沒什麼好處。它是信任、責任、承諾。
「當你無法表達,我會為你做最好的決定」。
是主動去擔起責任,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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