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怎樣的條件下才會決定結婚已刪文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數字只是輔助不是真理)時間6月前 (2024/06/23 23: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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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lumate (尼特學研究者)》之銘言: : 大家想想,那些會出事的富二代, : 李宗瑞、孫安佐、土豪哥...... : 他的共通特色是什麼? : 就是都沒有在工作。 有在工作的 出事的人不是更多??? 這個世界上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在工作 每天那麼多新聞那麼多出事的人 不都是有工作的嘛?? 這明顯就是硬找例子來支撐你的幻想理論... : 那再深入思考一下,為什麼他們不工作? : 扣除有身心疾病的那群人, : 不就是如蘇美所說的, : 他們沒有團體生活的概念, 工作並不是團體生活... 工作就只是工作...不是生活... 工作是為了生活而做出的選擇...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你工作的時候 也並不是做真實的自己 人在屋簷下 誰不是為五斗米折腰?? 工作跟生活 是完全不一樣的... 就像蘇美說的 談戀愛約會跟結婚是完全不一樣的 因為人都會掩飾自己真實的個性 在約會戀愛還有工作中 同事就只是同事 上司就只是上司 老闆就只是老闆 不會變成真朋友 這才是常態 簡單說 就算你在工作的時候 在這個社會裡 你能把你需要扮演的角色扮演好 不代表你在婚姻生活中 也會是個好老公或是好太太 更多的時候 工作的角色跟婚姻的角色是衝突的 在職場上為了競爭養成的積極強勢的角色性格 回到家難道你還要強勢的支配另一半嘛??? 這樣的人會是好的伴侶嘛?? 現在普遍男女婚後都一樣要工作 簡單說 男女都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 工作中的角色 婚姻中的角色 家庭中的角色 能不能把每個角色扮演好 才是關鍵 並不是因為你有去社會上工作.... 你就懂 婚姻跟家庭中的團體生活該怎麼做.... 以前的夫妻 很多都是只有男方在工作 女方是全職家庭主婦 照你的邏輯 女方都沒有在工作 所以她們肯定不懂所謂的"團體生活"囉?? 所以離婚都是女方的錯?? 明顯事實不是這樣嘛.. 現代離婚率高 其實主因就是女人的教育水平提升 經濟自主能力提升 所以不需要再"忍"了.. 恰恰就是因為 女人開始會努力讀書工作了 ^^^^^^^^^^^ 所以 蘇美所謂的團體生活 並不是指工作中學習到的 你啊 對這個世界的認知太少了... 我估計呢 就是從小到大生活工作在極有限的生活圈裡面 就像很多老師只在校園裡 很多醫生只在醫院裡 眼界不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6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19155483.A.D16.html
文章代碼(AID): #1cU3iRqM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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