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能接受另一半具名公審?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ACE)時間1周前 (2024/04/20 23:48),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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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家務事拿到FB小題大作,人身攻擊 女方忍無可忍不甘受辱被貶低來PTT匿名抱怨 結果追殺到媳婦板開戰,連抱怨的空間都不給 當初看上對方性格溫順好相處聽話好掌控 現在嫌人家圖安逸、不積極、拖油瓶 自己選的怪誰!有一好沒兩好,不能樣樣都要 企圖心強的通常難相處,積極的女生多半強勢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事業有成的女性單身 她們也想找能包容的,不會找咄咄逼人型 對方是否能當得力助手去美國前就該知道 這麼想拿身份何不技術性離婚? 找美籍結婚再離婚,再跟原配結 有些人轉移財產、過戶、避稅會用這種方式 ————————— 話說回來,原生家庭確實影響很大 那是一種被綑綁想掙脫卻揮之不去的夢魘 但也不能一直受制於此,應該要想辦法突破 愛和包容才能長久,一直講道理只會批判沒用 先不論誰對誰錯,畢竟家務事說不清理還亂 感情不睦吵架就拿到檯面上具名公審合宜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39.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13628112.A.6B0.html

04/21 00:16, 1周前 , 1F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啊
04/21 00:16, 1F

04/21 00:21, 1周前 , 2F
你要公審 就不要期待記者不會抄 通常搞到這一步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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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00:21, 1周前 , 3F
手或家庭失和 只要這是你要的你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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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00:48, 1周前 , 4F
拼移民的最好還是在當地找對象,比方別的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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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00:48, 1周前 , 5F
否則落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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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02:33, 1周前 , 6F
會拿出來公審大概也沒想到後續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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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13:14, 1周前 , 7F
公審就是要有魚死網破的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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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0:06, 1周前 , 8F
....通常沒這個預想力,所以下場自業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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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0:58, 1周前 , 9F
當初看上的優點,在婚姻摩擦過後都會變成缺點
04/21 20:58, 9F

04/22 02:06, 1周前 , 10F
公審很病態,自己解決不了還要靠別人
04/22 02:06, 10F

04/22 15:16, 1周前 , 11F
有5年時間準備,英文還亂七八糟,好意思抱怨喔
04/22 15:16, 11F

04/23 11:05, 1周前 , 12F
愛面子的人才在意 我不在意
04/23 11:05, 12F
文章代碼(AID): #1c8-FGQm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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