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女友去夜店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輸令)時間3年前 (2023/05/09 11:47), 編輯推噓5(501)
留言6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 引述《k2065k (拉拉壓)》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剛有了一個新女友,彼此生活中也是很愉快。 : 各方面也都蠻契合的。 : 她之前會跑夜店,我自己本身是不會去, : 但我也覺得那是之前的事,跟現在沒有關係, : 甚至因為她的朋友圈有些人就是喜歡去夜店, : 我也覺得只要她有好好遵守跟我的約定, : 那也沒關係。 : 但問題是剛在一起的第一次她要去夜店, : 我想說第一次那我去載她回來好了, : 但她瘋狂拒絕。 : 這讓我覺得很疑惑,只是去載她而已, : 到底為何要拒絕到這個地步。 : 後來我也是想,反正我又不結婚, : 這個不會變老婆,那麼認真幹嘛, : 儘管這個想法跟自己的佔有慾有點過不去, : 也認真在想, : 難道不結婚就不值得有一段認真的感情嗎? : 手機排版傷眼,版上的大大請見諒。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1613951.A.22C.html 看看這篇,女友在加油站廁所愛愛, 出來發現男友已在外等候, 我印象版本很多種, 都是打炮現場被男友發現, 事後回家才說被性侵,但上法院都不起訴, 沒被發現就暗爽, 被發現就喊性侵, 供你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1.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83604068.A.4B8.html

05/09 11:50, 3年前 , 1F
女權自助餐的賺錢套路,怎麼選都是雙贏,蒿吐鹿死?
05/09 11:50, 1F

05/09 11:52, 3年前 , 2F
建議跟她結婚,台灣法律支持你跟姦夫求償
05/09 11:52, 2F

05/09 12:05, 3年前 , 3F
台女或成最大贏家
05/09 12:05, 3F

05/09 13:09, 3年前 , 4F
連結推文的法盲言論真是秀下限欸
05/09 13:09, 4F

05/09 15:25, 3年前 , 5F
所以說 女性最大的敵人其實是女性
05/09 15:25, 5F

05/09 15:25, 3年前 , 6F
這些人的行爲會害到那些真正的受害者
05/09 15:2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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