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聘金與婚前協議的要求 現在都是這樣?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none)時間9年前 (2017/02/12 11:2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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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lfchief (............. )》之銘言: : 2. 婚後男方要負責所有的家庭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未來的子女教育、坐月子中心 : 婚禮、蜜月、婚紗照 也是男生的責任 : 如果未來想買房、買車,貸款也要男方全額負責 : 3. 女生婚後要繼續工作與進修 (公務人員), : 女方收入全部作為自己的私房錢與女方孝親費 : 因為兩人都有工作,所以婚後女生不做家事、不煮飯、不餵母奶 : 請假照顧小孩時,需要給女生最低工資的零用金 不才敝魯提個簡單想法:為啥一定要其中一方全額負責?財產分開不好嗎? 愚以為應該夫妻財產都私有,家用可以另外開個帳戶,家庭支出全部從裡面出 至於家用帳戶裡面錢怎麼分攤,由夫妻雙方共同協議 房子的部份自己買或租都好,財產的部份盡量不要跟家人有牽扯 俗話講親兄弟明算帳,一有牽扯以後就難看 如果買的話誰出錢就登記在誰名下,不要囉哩八唆 其他私人費用包括各自的孝親費通通自己出,不夠可以用借的(當然你錢多要請客也可以) 這樣最沒有爭議 不客氣地講,傳統作法就只會導致八點檔在你家真實上演,差別在你沒有片酬可拿 一堆人超愛傳統作法,提到財產分開像見到鬼一樣,出事情再來靠北 都不知道腦袋裝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77.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86869787.A.DAE.html

02/12 11:30, , 1F
請支持夫妻財產分別制,可以去法院申請
02/12 11:30, 1F

02/12 11:30, , 2F
本來就是分開來計算,對雙方最有保障
02/12 11:3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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