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妹妹交了男友一直往外跑不回家 如何處理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Nice to Meet You~)時間11年前 (2015/06/15 10:22),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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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ex235910 (太陽)》之銘言: : 大家好 : 原本這事感覺只是小事小問題 : 今天吃晚餐我媽坐下跟我談要找除靈(被附身)來看看有沒有效 : 我才驚覺事情好像大條了 : 先來大概說說事情的經過 : 1.妹妹跟前男友分手 (遠距離 見不到面) : 2.約一個月不到時間就跟前男友的朋友交往 : 3.聽說(事情來源都是媽媽說)他男友姊姊一直幫他 還送了 : 價值約二千~三千的玩偶(直到現在一起出去幾乎每次都有禮物送給我妹) : 4.承上 就我家人的了解 他們家沒什麼錢可以這樣花 : 5.因為這事 整天跟媽媽吵架 一直找到機會就想離家出走 回明顯 該找的不是師父 是警察 兩三個人在台北生活沒那麼簡單, 而且還要吃喝玩樂, 這來路不明的錢很可疑. 賭? 毒? 還是其他更不堪的...? 跟妳妹line對話, 找看看有沒有離家出走, 不想回家之類的字眼, 有沒有翹課紀錄等等, 然後報警吧. 高二即將滿16, 如果在16以下警察還可以用法條介入, 滿了又多一重困難, 快採取行動吧.....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係觸犯刑法第240條第1項,刑責 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告訴乃論。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依刑法第241條第3項以略誘論, 刑責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告訴乃論。 -- I Shall Send The Most Beautiful Flowers To You I Was Born To Smother You With Flowe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69.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34334956.A.FB5.html

06/15 11:14, , 1F
這時候還好是未成年... 否則拿甚麼來管啊
06/15 11:14, 1F

06/15 11:27, , 2F
是說成年後也沒甚麼好管的 對自己負責
06/15 11:27, 2F

06/15 13:30, , 3F
高二早就滿16了吧!
06/15 13:30, 3F
文章代碼(AID): #1LVZRi-r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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