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妹妹交了男友一直往外跑不回家 如何處理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時間11年前 (2015/06/15 10:22)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 3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alex235910 (太陽)》之銘言:
: 大家好
: 原本這事感覺只是小事小問題
: 今天吃晚餐我媽坐下跟我談要找除靈(被附身)來看看有沒有效
: 我才驚覺事情好像大條了
: 先來大概說說事情的經過
: 1.妹妹跟前男友分手 (遠距離 見不到面)
: 2.約一個月不到時間就跟前男友的朋友交往
: 3.聽說(事情來源都是媽媽說)他男友姊姊一直幫他 還送了
: 價值約二千~三千的玩偶(直到現在一起出去幾乎每次都有禮物送給我妹)
: 4.承上 就我家人的了解 他們家沒什麼錢可以這樣花
: 5.因為這事 整天跟媽媽吵架 一直找到機會就想離家出走
回明顯
該找的不是師父 是警察
兩三個人在台北生活沒那麼簡單, 而且還要吃喝玩樂, 這來路不明的錢很可疑.
賭? 毒? 還是其他更不堪的...?
跟妳妹line對話, 找看看有沒有離家出走, 不想回家之類的字眼,
有沒有翹課紀錄等等, 然後報警吧.
高二即將滿16, 如果在16以下警察還可以用法條介入,
滿了又多一重困難, 快採取行動吧.....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係觸犯刑法第240條第1項,刑責
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告訴乃論。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依刑法第241條第3項以略誘論,
刑責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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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hall Send The Most Beautiful Flowers To You
I Was Born To Smother You With Flo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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