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閃電交往...
※ 引述《alex12 (豬仔)》之銘言:
: 我是原po...
: 今天她傳簡訊給我說:
: 她昨天跟她爸談了交男友的問題,覺的她現在不適合談戀愛....
: 明明昨晚還聊的很開心....
: 就這樣分了,頗呵....
: 兩天上手,兩天分手
這位施主
你自己回自己的文會不會回的太開心了一點= ="
兩天交往兩天分手看起來跟笑話沒兩樣啊, 兩個月都嫌短了你兩天也這麼高興...
再者, 請先釐清何謂"交往"
交往只要2人網路上說說就算的話
那鄉民們大概跟人妖或不知名的動物交往都不知道幾次了
炸片也不會這麼風行比A片還多
所以交往呢.,大部份的人的認定主要的標準有
大部份都是要兩人說了算, 除此之外還得要有行為上的認定才準
1. 牽手 : 好像大多女性認定牽手這件事, 我聽過有神奇的女性標準是牽手才算交往
照她的說法是, 有跟人親吻上床都不算交往, 但牽手只跟男朋友牽
(坦白講我蠻無言的還好跟她不熟)
2. 親吻 : 這個就比較普遍認定標準了
當然還有更嚴格的標準, 不過這就因人而異了
所以說, 以後講交往, 請先跟對方弄清楚彼此的認定標準再說
至於兩天.....那個我好像之前玩lol時, 常看到某隊友說跟誰交往了啊...
結果都只是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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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8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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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講了啊, 除了兩個人都同意之外, 光網上嘴砲不足以認定,你怎確定對方是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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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說, 光是網路上說交往是沒什麼用的, 最後還是來自於真實生活上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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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 其實我想表達的只是, 如果隨便網路講講就算在一起交往,
那自然也就隨便講講就分手......
※ 編輯: profound 來自: 61.31.89.103 (11/19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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