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怎麼選擇?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leix2)時間12年前 (2013/10/25 13:05), 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其實現在放不開的人只剩下你。這種情形再挽回也只是更加難堪而已。 所以就放手吧! 另外看人手機真的很沒水準,有時真的不要手賤,這讓我想到我的白癡朋友, 偷看自己女友的FB然後還自爆跟自己女友討論某些私訊內容。 然後有比較好嗎?看看板上偷看完的案例就好,結局通常都是綠綠Der, 但是又不甘心所以上來PO文取暖,顆顆。 說真的,愛情沒有對錯。先愛上的就是吃虧,你也可以選擇讓人愛你, 但是感情是不受你控制的,你可能剛出社會沒多久,碰過的鳥事還不夠多, 才會有那麼多的不甘心,等你看多了遇多了你就會發現很多事不是誰對誰錯, 而是只能吞下去,洗洗睡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最後小妹我只能跟你說,誰在愛情裡沒受傷害過? 之前年紀小傻傻Der被前男友劈腿,還在我面前炫耀另外一個女生有多好, 讓我自卑了好一陣子,還想拿刀割自己,現在想起來只能說,當時年紀洨, 根本小P孩,如果現在遇到這種事,只會回他一句話,"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11.213

10/25 21:09, , 1F
看手機是沒準沒錯,但我支持原po看他女友的手機,及查通
10/25 21:09, 1F

10/25 21:10, , 2F
聯記錄,要是原po傻傻的相信到最後,被吳鳳或是結婚了會
10/25 21:10, 2F

10/25 21:11, , 3F
更好嗎?錯的是女方,原po要是沒有看手機這動作,說不定
10/25 21:11, 3F

10/25 21:12, , 4F
以後還得要幫人養小孩...這真的是他要的幸福?我的話寧
10/25 21:12, 4F

10/25 21:13, , 5F
可受傷害也不要一直被人欺騙。
10/25 21:13, 5F

10/25 21:13, , 6F
水 第一行漏字了 = =
10/25 21:13, 6F
文章代碼(AID): #1IQVmmWi (Boy-Girl)
文章代碼(AID): #1IQVmmWi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