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偷拍事件之一:皮繩、小林與同樂會
希望雙方可以停止砲火,冷靜下來站在彼此的角度思考一下,真有必要繼續吵嗎?
由於最近很火紅的偷拍事件,與小林的發文,造成兩方在臉書互別苗頭的開砲火,
自己也因三年後的文發了一篇本該是三年前對小林與皮繩的情緒文,雖是友限未指名,
但朋友知道那篇是針對小林的文章,便直接發文diss,雖沒指名,但字字句句直指而來
,剛好發文前,小林私訊了我瞭解為何我會那樣說,經過私訊後,發現彼此都有誤會之
處,我想,皮繩的人當時只有聽小林的說詞(他只有主辦溝通),並不了解全部的前因後
果,導致了「道德勸說」的事情發生,而這兩日因事忙一直沒有時間整理思緒,現在終
於可以好好靜著來說明情況,那篇有些許誤會,為正視聽,故特此發文澄清說明兩方的
問題所在。
文長,在看之前請先閱讀↓
以下五點聲明不看就表示你文盲ㄛ
・本事件因涉及諸多層面,會分幾篇說明,會有連結其他篇可進行觀看(若沒有為尚在編
輯中)
・本人以當時身為第一批同樂會工作人員/見證者/自己發言,不替現同樂會背書,僅代表
本人立場,只澄清說明看到的情況,並非狡辯,請理性,謝謝。
・現階段同樂會之作法與看法和本人無關,離開已兩年,勿來戰同樂會之聲明是縮頭烏龜
之類的言語,干我屁事?
・本人僅以「受到不公平之對待,如獵巫、貼標籤、道德綁架、情感勒索」發表言論,並
無護航或攻擊之意。
・此系列文不僅是聲明也是為其他被貼反同標籤之同好發聲
懶人包版|
皮繩與小林認為同樂會不支持性少數與同志,在同婚遊行、飛客停辦當日2016/12/10時,
還別開生面舉辦圈內活動,視其為背叛、傷害與同志之間的情感等理由發文撻伐。
同場加映:當時的遠足也因未聯名挺同而遭某些人士一直提出說嘴,請問這不是霸凌,何
者才是?
時間線|
・飛客12月5日宣布12月飛客取消→
・同樂會開會決定在12/10舉辦第二次聚會(補無活動空檔)→
・小林跟T吵架(訊息)→
・同樂會按時舉辦→
・小林發文(時間不確定,可能在1月份後)→
・1月份飛客被「道德勸說」→
・三年後偷拍事件→
・小林再度發文提起當時的觀點→
・我發文→我朋友發文→我發文→我朋友又發文
・大家開始站隊吵成一團
疑點闡明|
第一點|關於場地
同樂會的場地方,是同志圈的沒錯,但租借方可能不是你們認識的,只是你們認為的「同
志戰友」,當時是同樂會主辦人(以下簡稱T)向場地方any bar租借的,我相信對場地方而
言,應該不算是背叛同志朋友,他僅僅只是提供場地,給沒有打算去同婚的朋友舉辦圈內
聚會,並沒有所謂的「自己人背叛」這件事情存在,在商言商,既然都說:「不能阻止別
人辦活動,自然他也可以租借場地給別人」。更何況他們可能不是BDSM圈內人耶?只是單
純同志罷了?當然要認為這樣是背叛我也就.....??好吧尊重你。
只是我也想提醒一句,不是每個同志都支持同婚通過,拿著這件事情扣人家一頂「背叛
或豬隊友」的帽子未免言過其實,只是「他們覺得跟這個體制衝撞沒有益處」而已,但前
天剛好看到一句「沒有犧牲或努力哪有可能換來權益」就送給那些對同婚無感卻坐享其成
的同志朋友們吧,說收割也好,説懦夫也罷,
「我們不能要求別人做得多好多淋漓盡致,但求問心無愧」
第二點|小林與T的矛盾
發文是小林的自由,我不快的是他的文章裡寫得並不是像他自己長年以來秉持的理念:「
包容多元價值觀與做法」,雖然說他在文章裡提到「不支持也是你的自由」這類話語,可
是,文章內容還是有著「你不幫,我們就不是同一個陣線的戰友」的意思存在,還有支持
皮繩的一些文章,通篇都充滿著這樣的氛圍,試問長期以來談「包容理解」的你們,現在
的發文真是包容?我只感受到:「只要不同即是傷同志」=道德與情感綁架
---
作法不同就這樣喊著我們搞分裂?
T跟他是好朋友,這是圈內早期的人皆知的事情,但為了同志遊行的事情,他們鬧翻了,
認為T這個好朋友背叛了他們之間的感情,怎麼會選擇在飛客不辦的時間去辦同樂會?我
知道小林這方的都很疑惑這點:為何就是要在這天舉辦?原因很簡單,飛客取消了,所以
就在這一天辦,沒有非得不可的理由,只是長久以來就定下這個時間,大部分老同好都會
在這個時間點到飛客集合,故就辦這時間點。
---
「你有取消活動去遊行的權利,我亦有在這時候辦活動/參加別的活動的權利」
T確實有給我看小林傳與他的訊息內容,內容不外乎是小林希望T不要在這個敏感的時間
點拉走「本可以去同婚遊行」的人潮來傷害同志跟圈內的情感,現在回頭看他們兩人的爭
吵,以我第三者的角度看,兩人的立場跟訴求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彼此的做法。
・小林這樣要求實在是強人所難,當時決定後公告發了,場地也承租了,若你是活動主辦
,這樣的損失誰要來承擔?更何況當時根本沒有賺錢,工作人員也沒有領薪,那麼是誰
要來負擔這筆費用?你們會說,那就不要在「遊行那天辦啊?」我說啊,如果那場子是
自己承租自己經營也就罷了,但問題就不是飛客的情況,可以說不辦就不辦。
・坦白說T的個性是不會應小林的要求的,T並沒有反同,就只是他不認同小林所說的「會
拉走人潮」這件事情,所以他不認為有停辦或改辦的必要,換作是今日的防疫,有人對
T建議要停辦,是因為有感染跟諸多因素,例如可能引來相關單位關切,他就會停辦了。
・再加上T的公關做得很糟,若是當時可以多些支持「去同婚遊行,結束再來」等言論,
或許這奶油還能抹得漂亮些。T不論是同婚遊行或是這次的偷拍事件,都將公關危機視
作不必要處理、不需要理會,等風頭過了再說。
・「同樂會一開始主要的活動都是第三個禮拜六」是為了不跟飛客撞檔,所以要說搶人潮
這句話之前,得先看一下,除了同婚遊行,哪一次是在飛客的時間去搶人潮?説為了賺
錢...根本沒賺沒領薪水好嗎?憑的都是熱情,哪裡來的利益糾葛?沒有,就只是不想
那麼麻煩改工作人員與大家的時間、公告,剛好塞那個空擋而已。
・會去到場支持的始終會去,不會去的再怎麼勒索也一樣,只是到了今日,還要繼續勒,
不覺已經走火入魔?
再説一次,以上都是我對T和當時情況的瞭解、身為工作人員所知內情所說,真覺得不是
這樣,那請找T討說法去,我不是記者,已聲明過僅代表自己不代表同樂會立場,僅以第三
方立場旁觀者角度說明
---
只要違反皮繩的價值觀就要頃巢而出的獵巫?
而其後,在同樂會活動結束後的第一個飛客日,幾乎是皮繩的人(在此我曾誤以為小林指
使,但私訊後才了解並非如此,似乎是他們的群體意志)把同樂會當時的工作人員,在飛
客裡,對我與其他五人等人進了一番「道德勸說」,我的則是午餐來對我説,他也坦白是
受皮繩之託,我不曉得當時皮繩的人是否還記得這一件事情,但這件事情使我感到羞辱與
無比的憤怒。
・就因為我們辦了活動,便可以來指責我是個「沒有同理心、很自私、不在乎別人感受」
的人?
・就因為我們在你們認為敏感的時間點辦了活動,所以我們就是不在乎同志
・就因為我跟你不同,所以我就是異類?→這想法跟圈外那些人有何不同
別忘了握有話語權力的同時,一舉一動都有可能用這把劍傷人。 #強迫行善即是惡
良善是一種選擇,不是必須,去不去同婚遊行也一樣是一種選擇,不是必然
醒醒吧,你們正在做與恐同者/護家盟一樣的事情:綁架與標籤
互相攻擊|軟霸凌、獵巫、標籤與一言堂
---
在這風浪當口為何明明不干我事,要挺身說話?
試想,若你也是活動/表演主辦,圈內指標性團體的價值觀可以決定一切事情時,做任何
事情都得看在他們的面子上,這跟軟性人情施壓有什麼不同?沒有人站出來反駁他們,就
永遠只有一種聲音在傳遞,嘿,你們並不是所有價值觀的匯流之處,也無法決定眾人該如
何選擇,在你們談包容談理解時,請問貴團體,這時候的理解竟是「你們認知的作為至上
」?不同於你們的做法就是對同志沒有同理心沒有包容? 這是一個很奇怪的邏輯,就像
是:我吃沙拉一定要大量的沙拉醬,但你覺得不用這麼多,放這麼多我一定是想要肥死?
---
你的立場是立場,我們就是加害的|絕對值|
別忘了小林發文時是針對同樂會,並不是他的好友T,雖然私訊時小林解釋原是要針對T訴
說與譴責T的作為並非其他工作人員,我想,要針對一件事情之前,先該考慮好文章是否
會傷害到其他人?也或者就直接寫明同樂會主辦,不要只寫同樂會,那跟我將小林與皮繩
視為一體(但他早在2016時便慢慢淡出)一樣謬誤,故為何我會發那樣的一篇文,不僅僅是
因為我也被針對了,也是當時的創傷反應。
---
所謂雙標,即是如此
被一個這樣的圈內大師點名,還被皮繩的人貼了標籤,我想怎麼也不是一個愉快的經驗。
有在關注小林與皮繩的人們,應不陌生他們對於「性少數權益與包容」的各種言論表示支
持,為何到了這件事情,就變得如此偏激只用自己的眼光?為何這樣就是「傷害」呢?
在不認識我、也不知道我對同志的努力與支持,會覺得「被認定是這樣的人,甚至是被定
義為|不是一個好的圈內人|(他們當時的言下之意)」,是非常不愉快且不舒服的,他用
了一個不是那麼政治正確的方式對我們表達他的不滿,也用了一個傷害彼此感情的方式
(偷拍事件後提起同樂會同婚遊行時舉辦活動這件事情)再將此事提起。
---
換位思考一下,假設飛客跟其他團體的遊行撞檔?
假設剛好飛客跟勞工權益遊行那一天,勞工相對資方而言是弱勢呀,就與我們性少數與性
多數而言是弱勢一樣,那麼,不去的人是不是也都蔑視勞工權益?
・是不是不跟勞工站同一陣線?是不是都不是大家心中最軟的一塊?
・難道,我們、你們、他們不是勞工嗎?勞工權益不是你我權益嗎?
・不是人權嗎?飛客不停辦就是藐視人權藐視其他人的權益,分散人流嗎?
---
事實上並沒有你們想像中的惡意,該停止撻伐了
若你們認定這樣的行為便是惡意,那麼,反面來說,你們這樣的仇視與大肆撻伐也是一種
惡意與霸凌,只是想要辦活動,只是跟你們不一樣的選擇,但卻污名化與貼當時的工作人
員標籤?
試問,我們是在活動上說「同志都是病」「同志都雜交」「同志是性病的根源」這樣惡意
與邪惡的名詞嗎?還是說我們有惡意的說「去同婚遊行幹嘛?來活動玩啊?」我可以保證
當時沒有任何一個人敢用這樣的言詞去分化群眾,因為本意就並非分化!
---
主流價值觀可以凌駕於一切?圈內不該有異音?
各種的轉發與分享,在在顯示人云亦云的可怕,若是大家都要遵照這樣的規則與邏輯才能
做事,那麼,這樣來說,豈非一言堂?請問,說好的,多元包容呢?
以前被社會欺壓節節敗退,難道彼此也要互相攻訐到互相恐懼、仇視而沒有進步嗎?而使
致大家不敢再違逆皮繩,或者說「圈內的主流價值觀」?這次如此群起而攻,下一次呢?
下一次難道是勢不兩立水火不容的局面?
這是你們一直以來闡述的價值觀?是這樣嗎?
---
因為價值觀的不同而做法不同,難道就一定是傷害嗎?
生物多樣性造就地球,社會多樣化造成多元樣貌,不可能要求全部都相同,才會有包容。
若本質而言不是傷害,那為何要定義為傷害?我知道你們在意的始終是時間點,在那樣的
時間點你們認為應該齊心協力,可是啊,這樣始終是一個過於一廂情願的想法,不該因在
當下時間點沒有跟進,就一昧認定別人與你道德觀相悖。
---
人心沒有|絕對值|這件事情
這篇是為了三年前沒辦法與小林、皮繩對話的工作人員說話,也是為了解釋一些疑點,
才難得打了這麼長篇,原以為圈內的本質是擁抱異己,並非剷除,還是原來圈內的包容唸
作包(ㄆㄞˊ)容(ㄧˋ)?就此停止指責彼此,不好嗎?
給皮繩與皮繩相關或是相同價值觀的人:
最後的最後,我並沒有覺得圈內與同志需要純然切割,互相奧援的理念我理解也支持,但
我也不覺得皮繩(或與你們價值觀相同的人)的作法就是完全政治正確,相反的頗為獵巫、
激進。
就算不是皮繩本身的「公關發言」,但相對於你們身處一個前標、指標性團體,你們的一
些作為,很可能無法用「以個人名義發聲」就能完美切割,例如小林(雖然已經淡出但還
是會被並列),既是「名團體」,那麼考量的似乎是以大眾人物的規格來衡量。
希望你們在對圈內其他夥伴同好們,做任何事情、發話、決策之前請先想是否有顧慮到
「霸凌」與「道德觀綁架」的問題,呼籲歸呼籲,並不是一昧地以「我覺得受傷」的情感
綁架式發言,再以「這是我個人感想」帶過,就能忽略別人的「感受」
#我只是舉例|例如以「遠足並沒有聯名挺同」這件事情,為了別人的個人選擇以抒發情
緒為由發文,說白點,挺不挺是個人選擇,然而內文卻寫著「遠足身為圈內舉辦活動的知
名團體卻不挺同,真令人難過!」很眼熟對嗎?是啊,就是你們的寫照。
又或者我換個對象:「我只是沒有公開表態我挺同/沒有那天去參加同婚遊行/在那天去參
加別的聚會而已卻被皮繩寫成反同人士,明明不反同呀?我好無辜喔!」 是的,你們沒
看錯,你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在勒索著圈內支持皮繩以外的族群與人們的感受,或許我一
人不代表什麼,但不具名的群組內,我,或者朋友,或者其他人,都是這樣覺得的,或許
貴團體似乎該想想之後針對此類事件應當如何發言。
因為,你們是並非一般小團體,你們的作為,一舉一動皆焦點,更甚者可能是傷害到別人
,例如不應像中線哥那句不知足一樣,是霸凌也是傷害身心疾患族群。 #指名即霸凌
知名度會為你與其相關的人士之言行帶來包袱
僅此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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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57.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DSM/M.1585173658.A.9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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