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氧氣] 請不要毛毛手 大忌已刪文

看板AllTogether (O2氧氣)作者 (Neo The Matrix:龍樹僧肇)時間11年前 (2015/01/05 01:23), 11年前編輯推噓2(2014)
留言1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00000000 (0000)》之銘言: : 標題: Re: [氧氣] 請不要毛毛手 大忌 : 時間: Fri Jan 2 21:45:41 2015 : : ※ 引述《donow (Neo The Matrix:龍樹僧肇)》之銘言: : : ※ 引述《0000000000 (0000)》之銘言: : : : 姐我不太隨便跟不熟的出去 : : : 主要還是怕碰到一些怪怪的人 : : : 但就算聊的一段時間 還是有碰到 : : : 見面數到目前為止就五人 : : : 大部分是科技人 其中2個就伸出毛毛手 : : : 先說明 我姐出門都自己出錢 : : : 能自己到的地方也自行前往 : : : 所以老娘是絕對沒理由要吃虧的 : : : 就算你先出錢我也可以事後還你 : : : 但不禮貌的動作 下次見面的機率就是零 : : : 還有鄉民回 我又不會強姦你 : : : 讓我真的無言到底 : : : 我還真的是不敢見面了 : : : 現在是真的有些怕怕的 : : : 不過相信版上還是有許多優質男士的存在 : : : 姐姐妹妹哥哥弟弟也要放大眼睛看清楚才行 : : : 保護自己別吃虧 : : : 祝大家交友順利 : :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Butterfly. : : 道德還算較低層級, : : BUT,(人生最厲害就是這個BUT) : : 人權就是至高無上層級了。 : : 「要求男生/女生付錢」應該還不到道德層級, : : 但是性自覺性自主性尊嚴,與任何違反個人自由意識的行為, : : 都屬於人權範疇,這可是非常嚴重的議題。 : : 「要求男生/女生付錢」符不符合道德可受公評, : : 但是在違反兩情相悅的前提下, : : 單方面強制妨礙侵犯別人的性自主,就是違反人權, : : 人權可是天條,是國家憲法的基礎, : : 希望各位帥哥美女觀念要清楚 : : 你絕對可以天馬行空意淫,(其實女人男人都可以很喜歡超喜歡悶騷意淫) : : 但你絕對不可以在沒有取得對方同意的情形下上演你內心的小劇場。 : : 薇閣昇婚外情出軌劈腿又如何? : : 他還是穩穩當當做他的立法委員, : : 「他對配偶不忠」不符合道德,但符合兩情相悅,他尊重孫女的性自主。 : : 陳為廷可大大不同, : : 他的性騷擾行為根本不見容於民主自由國家, : : 就更別說見容於「適格適任擔任國會議員」。 : : 因為他既不符合道德, : : 最嚴重的是他不符合兩情相悅, : : 不只不尊重「女性的性尊嚴」,更強制侵犯了「女性的性自主」。 : : (陳為廷過往的行為模式曾經讓我很難過,因為我是太陽花學運死忠的支持者) : : (但我的觀念跟馮光遠一樣,絕對不會將陳為廷與太陽花混為一談) : : 歡迎各位俊男美女鄉民們交流觀念。 : 是的,我也覺得人權很重要。 : 你說的女性性尊嚴、女性性自主,我同樣覺得重要。 : 不過原原PO的案例,跟你所說的完全是兩回事。 : 你藉由偷換概念的方式,把情況比喻成陳為庭性騷擾事件那種概念。 : 其實根本不是這樣的。 : : 試想一下,一對情侶一起騎車去逛夜市的情境。 : 停好車後,拿好隨身物品,其中一方自然而然的牽起了對方的手。 : 然後一起逛夜市。 : : 上述情況有違和嗎?完全沒有對吧? : 且慢!說好的自主權呢?牽手有經過對方同意嗎? : 根本連問都沒有,卻已經假定了對方同意,對吧? : 這是為什麼? : : 因為關係 : : 兩人是情侶關係,逛街牽個手很正常,沒啥大不了的。 : 不用特地詢問也假設對方同意。 : 而對方確實也沒有拒絕。 : : 接下來我們把兩人關係替換掉 : 如果是曖昧狀態呢?牽個手好像也沒啥人反對。 : : 但如果是朋友身分呢? : 欸?可能就會有人有話說了。 : : 為什麼上面要先說這些? : 因為這裡是歐兔阿! : : 說白一點,這裡就是來找"伴"的板。 : 尤其是徵男徵女文,擺明了就是以"發展伴侶關係"為前提下去認識的。 : 在這種前提之下,實際上我們會怎麼操作? : : 真的會一切先問清楚對方的意願嗎? : 那五摳靈啦! : 光是一開始的認識,就不會這樣做了。 : 難不成你覺得有可能"安安你好幾歲住哪給虧嗎?" : 這樣問明白的起手式? : : 實際上,這裡的交友模式是"各種試探" : 雙方都再探對方的底牌、對方對自己的感覺。 : 先揭露底牌的一方,就落入被動狀態。 : ====================================== : 所以原原PO的案例實際情況應該是怎樣? : : 她文中有自稱"不太隨便跟不熟的人出去" : 換言之,那幾位有幸與他相約的人,都是他認為熟的。 : 實際上他也說了,都是有聊過一段時間。 : : 那前面有先提到,在歐兔這個地方,說白了就是以"發展伴侶關係"為前提下認識的。 : 然後又有點熟,那代表什麼? : : 代表兩人關係是很難明確界定的 : 有可能一方認為只是朋友,而另一方認為是在曖昧中。 : 那要怎麼確認雙方關係?不就需要試探嗎? : : 牽手就是一種基本的試探阿! : 如果被拒絕,那大概是朋友吧! : 如果沒拒絕,不就能確認起碼曖昧狀態了? : : 至於牽手這種試探方式好不好、適不適合。 : 那就是價值觀、道德層面的問題。 : : 如果牽對方的手,對方明確表態不願意,還硬要牽的。 : 才是人權問題。才會牽扯到你說的那些女性性尊嚴、女性性自主的議題。 : : 所以麻煩不要偷換概念好嘛? : : ======================================================= : 最後想再次強調一次:人是自己挑的 : 如果挑那種跟女生相處會害羞、會結巴的純情男。 : 還會有什麼牽手問題嗎?跟本不會有嘛~ : 搞不好還需要女生主動去牽他哩@@" : : 可是光是連跟女生相處都結巴了,那自然就不幽默風趣,連聊都聊不起來。 : 女生可能又看不上眼。 : : 人是自己挑的、約會是自己答應的、關係也是自己營造的。 : 那這樣對方做出試探,結果自己又不滿意很介意,怪誰? : : 陳為廷是直接在大眾運輸工具上,對陌生女子襲胸。 : 原原PO的案例卻是在找伴的平台上跟自己有興趣的異性約會出遊。 : : 兩種情況可以混為一談嗎? : 把試探無線上綱到性騷擾真是太誇張了= = : : 如果情況是,女方已經明確拒絕,男方還不收手。 : 那沒啥好說的,直接報警就是了,我支持你。 : 我也不會無腦到把襲胸這種行為當成合理的試探。 : 可是牽手試探,並沒有很奇怪阿= =a : : 如果今天原原PO發文呼籲慎防約會強暴性侵。 : 那就沒啥好爭議的,就推而以。 : 可是情況根本就不是這樣= =a : : 不然乾脆大家來推行有禮貌運動好了。 : : "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牽你的手嗎?" : "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碰你肩膀嗎?" : "安安你好請問可以碰你的腰嗎?" : 這樣好不好呢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000.000.00.00 沒要引戰,純就事不就人 為了免除針對性, 本篇的第一層作者(美女)與第三層作者(俊男) 的任何識別符號都已經以OOO取代,做個人資料與隱私權保護處理。 (本人donow則是第二層與本層作者) 對於第一層與第三層作者所做的論述/論點, 本人以哈佛教授貝澤曼所寫的 「覺察力」(The Power of Noticing: What the Best Leaders see) 這本書第四章的結論作為回應,如下面兩段: start----------------------------------------------------------------------- 每當你聽到有人說「我們這一行(PTT就是指歐兔)都這麼做」時,它是一道警訊, 你應該繼續追問為什麼要那樣做,而且進一步追問,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我們太常以為「整個機構整個團體,整個行業整個圈子都那麼做」就是個合理的解釋, 甚至當大家都接受的方式很不正確或很不恰當時,也從來不質疑。 (本人註:這就是德之賊也的鄉愿,「多數人說是對的,就一定是對的」) 「大家共同的行為」很容易就被視作正常,但這種共同性並不能代表它就是正確。 而我們要是不站出來反對那些共同性當中不道德的行為,自己也就成為問題的一部分。 end------------------------------------------------------------------------- (下面整段為本人註解)-------------------------------------------------------- 「成為問題的一部分」的意義是 「冷眼旁觀默認默許」也是罪惡結構體系的一部分, 因為如果沒有我們的冷眼旁觀默認默許,罪惡根本無從發生早被揭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60.42 ※ 編輯: donow (123.195.60.42), 01/05/2015 01:47:32

01/05 02:13, , 1F
我的文並沒有說"歐兔都..."怎樣怎樣。
01/05 02:13, 1F

01/05 02:14, , 2F
所以你做的是無效反駁,因為並非我論點
01/05 02:14, 2F

01/05 02:18, , 3F
感謝FinalAce大分享你珍貴的個人見解,
01/05 02:18, 3F

01/05 02:19, , 4F
我主要的目的並非反駁任何主張,
01/05 02:19, 4F

01/05 02:20, , 5F
我主要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很好的問題與議題,
01/05 02:20, 5F

01/05 02:21, , 6F
讓大家都有機會與討論空間深思這些議題問題
01/05 02:21, 6F

01/05 02:22, , 7F
我們要追求的並非標準答案,
01/05 02:22, 7F

01/05 02:23, , 8F
我們要追求的是思考與追求答案的過程,
01/05 02:23, 8F

01/05 02:24, , 9F
如果沒有思考與追求答案的過程,
01/05 02:24, 9F

01/05 02:24, , 10F
就直接丟給你標準答案,
01/05 02:24, 10F

01/05 02:25, , 11F
那是對你思考能力最大的傷害,
01/05 02:25, 11F

01/05 02:26, , 12F
標準答案並不是最爛的答案,
01/05 02:26, 12F

01/05 02:26, , 13F
而是世界上並不存在標準答案。
01/05 02:26, 13F

01/05 03:45, , 14F
那你幹嘛指定回應我的文= =a
01/05 03:45, 14F

01/05 03:46, , 15F
你引述那本書的回應,拿來回"部隊傳統"
01/05 03:46, 15F

01/05 03:46, , 16F
這種議題會更貼切,在本串中就偏了。
01/05 03:46, 16F
文章代碼(AID): #1KgNRt1T (AllTogether)
文章代碼(AID): #1KgNRt1T (AllToge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