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氧氣] 最近有寄站內信給此人的女性們,請留心已刪文

看板AllTogether (O2氧氣)作者 (胖達)時間12年前 (2014/06/24 13:04),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6/24 00:04,
還用刑法恫嚇我
06/24 00:04

06/24 00:25,
用哪一條刑法"恐嚇"妳? 說給姐姐聽聽
06/24 00:25

06/24 06:24,
他說310但書
06/24 06:24

06/24 06:25,
e大改天可寄站內信問妳嗎 我不常上網
06/24 06:25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這種雞毛蒜皮的刑罰,真的要罰也不會罰多少 還有妳文中並沒有切確指定某人或是id,所以何來妨害名譽 推文中也沒有確認、認同鄉民肉搜id是妳所說之人 何況你有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既然罪證不足也無侵害事實前提,不能限制你的言論自由 送到檢察官那,頂多搖搖頭-作不起訴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50.2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llTogether/M.1403586266.A.88C.html

06/24 14:21, , 1F
跟公益有關啊,呵
06/24 14:21, 1F

06/24 17:25, , 2F
也不能這樣講,畢竟還是有少數案例,PT
06/24 17:25, 2F

06/24 17:25, , 3F
T有這類的人,然後用言語刺激然後抓語
06/24 17:25, 3F

06/24 17:26, , 4F
病,然後去求解高額民事賠償金的例子
06/24 17:26, 4F

06/24 21:41, , 5F
這男人…嘖…嘖…嘖……男人的渣
06/24 21:41, 5F

06/25 22:52, , 6F
謝謝你們唷
06/25 22:52, 6F
文章代碼(AID): #1JgGRQYC (All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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