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討厭某種人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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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15推 0噓 10→)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yinZ (琳子)時間19年前 (2006/10/25 10: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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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變性人的平均智商高出一般人的平均智商 30 點嗎?. 在這麼沒有希望沒有未來的台灣寶島,. 何不誠心接納我們, 讓我們不再需要耗費時間腦力奮鬥,. 只為了爭取一點生存的社會空間... 讓我們省下這些力氣, 拿來為台灣開創未來,. 一定會讓明天更美好的 :D.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feGoOn.時間19年前 (2006/10/25 00: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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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去討厭別人. 這個討厭應該是有著說得出或說不出的原因. 討厭別人不能說是一種權利或自由. 個人的厭惡感只是反映出整體社會結構對某種人的偏見和壓迫罷了. 只要不傷害到對方的權益就好. 革命必先革心啊!. 歧視這種東西不是靠訂幾條法律就可以解決的. 社會運動長期努力的重點並不只是
(還有56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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