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專法伴侶法 不等於民法婚姻

看板transgender (變性)作者 (Duke L.B.)時間7年前 (2018/11/17 12:51), 7年前編輯推噓1(109)
留言10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以下全文轉自熱線工作人員臉書,包括結論 https://www.facebook.com/chihliu.peng/posts/2091399894254108) 補充:民進黨全面執政要在短短幾天之內通過專法很容易啊,別忘了一例一休的經驗。另外 不要說目前沒有任何公開的專法草案,它只是還沒公開出現而已,風向一定,它就會出現了 ! 以下文字引自台北大學官曉薇老師: 最近很多與這篇一樣的說法出現,對於這種純法律而不作政治效應判斷的論述,我覺得很無 奈。我認為不應該再說: 1.讓選民沒有憂患意識 2.違反政治現實:反同公投若過了,就是超過五百萬的票,請問即將選舉的政黨,有guts說 專法違憲不通過嗎?小英不會跟你講伴侶也是實現婚姻平權嗎?然後她只能依「社會共識」 通過伴侶專法嗎?在剛選完她大可以通過的良好時機,她口口聲聲社會共識,在五百萬反同 婚的時候,她反而逆風改革? 3.有伴侶專法就不可能依748登記結婚:同性伴侶能直接登記的前題是兩年內「未制定或修 法」,至於修出來的法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是大法官說了算。還要聲請解釋,等個n年。 在這之前,法務部就跟你講依法行政,內政部也跟你說依法行政,台北市政府跟你說依法行 政,高雄市政府跟你說依法行政。只能登記為伴侶,不能登記為婚姻,因爲依公投原則通過 的法確保了婚姻只能是一男一女。 結論:「不論公投結果如何,同志都能在明年五月結婚」是錯的是錯的是錯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80.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nsgender/M.1542430293.A.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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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堅持一定要說我的結論「是錯的是錯的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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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00, 7年前 , 2F
我除了無奈,也只能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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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02, 7年前 , 3F
只是想提醒板主一件事:今天談論的是社會人文科學的
11/17 14:02, 3F

11/17 14:03, 7年前 , 4F
的問題....我還是用回文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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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10, 7年前 , 5F
我同意板主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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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11, 7年前 , 6F
748只說了要保障同志擁有和異性戀一樣可以結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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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12, 7年前 , 7F
但並沒有任何一句話保證立出來的法會是符合婚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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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12, 7年前 , 8F
擁有婚姻關係中的二人擁有的所有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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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13, 7年前 , 9F
如果專法公投真的過,不可能有政府敢坐視不管
11/17 14:13, 9F

11/17 14:14, 7年前 , 10F
到時候立一個很敷衍的同性結合法什麼的,會欲哭無淚
11/17 14:14, 10F
※ 編輯: Leoniss (111.243.92.45), 11/17/2018 23:31:40
文章代碼(AID): #1RxvvL9W (trans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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