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請問,應該要給對方多久的時間處理分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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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ndyhill (糖果堆)時間15年前 (2011/04/10 18: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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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我,給男人兩個月的時間.因為他前女友住在他家,而且工作不穩定,也沒錢.. 兩個月,與其說是我給男人的時間,不如說是給他前女友的時間.. 讓她做心理準備,還有存錢搬家的準備.. 兩個月的期限還沒到,男人就搬出來跟我同居了,等於是跟前女友正式分手.. 但是實際上,前女友後來又拖了四個月才完全搬離他
(還有1124個字)

推噓3(3推 0噓 24→)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irdone (多情總被無情傷)時間15年前 (2011/04/05 2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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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個有女朋友的人,交往了十年,還一度論及婚嫁. 兩個人還一起買了房子,房屋是共有的. 我們是同事,相處得很好. 某天,他跟我告白,說他喜歡我. 我跟他說,我也喜歡他,但我不想當別人的第三者. 我吻了他,當作是告別. (對不起,我知道不該,但我真的只想做為紀念). 後來他說,他想分手,並承諾我二月底
(還有41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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