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去享用對方女朋友的東西
共 21 篇文章

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ressa (艾默莎)時間18年前 (2006/07/30 01: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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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原配的東西或許是出口氣或許是想報復. 或許是為了其他的一百種原因. 但是請別忘了一件事. 愛情或許沒有對與錯只有早來或後到. 可是東西不管是早來與後到. 那都不是妳的. 人可以為了愛情成為第三者. 因為情不由己. 可是不能把自己的品格也跟著拋開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0(9推 9噓 22→)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g74714 (摸索故事的形狀)時間18年前 (2006/07/31 17: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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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癢又想回一下。. 是偷竊沒錯,但有點常識就會了解什麼叫比例原則. 全部化妝品用一次,頂多三百(專櫃). 這個罪送到檢方百分百是不起訴處分. 相反的,板上有些人的對象都已經結婚了. 你們犯的是通姦罪,處的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孰輕孰重?. 不要說感情跟這是兩回事,法律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你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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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okut (飄著 盪著 就消散了)時間18年前 (2006/07/31 21: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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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章想了很久. 其實 我看完文章的第一個念頭. 是心疼~~. 可能是我懂那心態吧~!!. 沒辦法在真實生活中. 贏的那男生的百分之百. 所以只能藉由這些行為. 來安慰自己 還沒輸. 就我自己的邏輯 那也算逼近快崩潰了. (若我想這樣做時 會是逼近崩潰的心態). 偷感情 跟偷用東西. 其實對我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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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ressa (艾默莎)時間18年前 (2006/07/31 23: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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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一回事. 可是東西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我之前所說的當第三者可以說是身不由己. 可是用了男友女友的東西. 這又算什麼呢. 我想那個女友應該沒有邀請她去試用她的化妝品. 試穿她的衣服跟鞋子吧用她的包包吧. 需要寬容的是感情而不是行為. 當第三者只是愛得太晚或太遲而已. 那是一種感情上的遲到並不是錯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vino (vivino)時間18年前 (2006/08/01 03: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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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她不是在宣示,而是在糟蹋做賤她自己. 「反正連男人都共用了,其它算什麼」. 因為對現況無能為力去改變,很恨的去故意用了對方女友的物品. 她在意那個男生,所以看了手機,記得正牌女友的簡訊內容. 不管她喜歡不喜歡那女生的東西,她還是用了. 那個男生的反應,讓她更無力. 「反正我女友不會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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