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1-4-2板規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落紅)時間11年前 (2015/09/05 13:11), 11年前編輯推噓-38(2462122)
留言208則, 6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4-2 文章轉入西斯板 從他板轉入西斯板之文章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新聞]則不在此限)。 → 經原作者來信任一板主檢舉,或經板主查明者,文章惡退,水桶1個月。 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 「文章」泛指獨立成篇的文字 如果有其他辭典,所得到的也會是同樣類似的解釋。 因此「信件」也可歸為「文章」之一種。 查42542被刪一文,主要內容是本板匿名信箱寄出去的信件,要公布信件, 原則上要 1.寄件人同意 2.收件人同意 今天可能收件人同意了,但匿名信箱使用者ttb並無同意。 我們假設一個情境 某甲發表一篇文章,內含某乙寄出之信件(或圖片),由某丙經某甲同意轉貼至他處, 然未經某乙同意,某乙自然可主張相關權益,且轉貼信件,我認為已是「轉入」的動作, 今天本板就是發生類似事件 今天若不處理,以後有類似的情形會很難收拾,會有許多人藉著附圖來轉貼許多人的隱私 考量非常時期,只做刪文,並無退文與水桶。 這是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所保障的權益,重點在於誰擁有了著作權,而不是帳號所有權歸誰 至於法益相關問題,前幾篇有人說明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再贅述,問律師的答案其實也 差不多,我就不再多說。律師的功能主要是拿來問問題,不會代人提告,也不會代我提告 ttb跟人要圖,我也沒啥好掩蓋的,大家都知道得差不多了,我也沒禁止你們討論相關事 情,但原則還是要遵守,我今天就明確在這裡告訴你們ttb有跟人要圖,我沒要掩蓋什麼, 至於ttb水桶事由,他的道歉文自承轉出多篇文章 就以 1-4-3 文章轉出西斯板 除[新聞]之外,所有文章轉錄前請務必徵詢原文章作者 → 經原作者檢舉,轉錄者水桶2個月。 3-3 違規多項板規情結嚴重者,板主裁定後永久水桶。 這兩條來水桶,被水桶人也無疑義,我想也不用作者出來檢舉了。 大概就先回復到這邊,大家午餐愉快。 -- ┌─────────┐ │落紅FallRed專用箋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9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41429895.A.C96.html

09/05 13:13, , 1F
睡醒了哦
09/05 13:13, 1F
不好意思 跟家人吃個午餐 請多包涵........真的不好意思

09/05 13:14, , 2F
要圖的信件跟以往一樣,拿出來鞭屍 讓大家恥笑~
09/05 13:14, 2F
這是基於 5-4 寄(約炮)信給匿名帳號,或徵求msn、電話或者任何個資等聯誼行為 → 經板主判定確有其意,一律水桶3個月, 並於公告附上該信件以求公正。 來執行

09/05 13:14, , 3F
怎麼沒有比照水桶 公佈內容0.0?
09/05 13:14, 3F
這兩條板規 無須公布內容

09/05 13:15, , 4F
好一個三管五卡就是不公開 吃虧的永遠是守序的板眾
09/05 13:15, 4F

09/05 13:16, , 5F
公布內容啊 廢話一堆
09/05 13:16, 5F

09/05 13:16, , 6F
火燒到哪裡承認到哪裡
09/05 13:16, 6F
我一開始就沒否認他要圖喔 可以爬爬前面的

09/05 13:17, , 7F
你自己也有承認 ttb把匿名帳號移轉給你 你就是所有者
09/05 13:17, 7F
我可不是這樣講 我意思是說他想轉給我 我還沒同意 我從來沒登入過那帳號 也還沒移轉

09/05 13:18, , 8F
那不用永桶了啊 還是原作者有檢舉?
09/05 13:18, 8F
使用者自承違規事實也可以 但通常都要等到人檢舉 實務上都是這樣不是嗎?

09/05 13:18, , 9F
好吧,那版規是不是也要做修正了?
09/05 13:18, 9F
之後選新板主 跟新板主一起討論 畢竟他有你們的民意基礎 你說是吧

09/05 13:18, , 10F
好比公款存摺 交接給你 你就不能提款使用了?
09/05 13:18, 10F

09/05 13:18, , 11F
這個意思就是TTB還會有第二個出現的意思
09/05 13:18, 11F
如果大家決定不要匿名帳號 就不會有這問題 但這交給大家決定 小弟不敢專擅自決 ※ 編輯: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21:35

09/05 13:19, , 12F
所以寄約砲信給匿名就可以鞭屍恥笑 不用寄件人同意?
09/05 13:19, 12F

09/05 13:19, , 13F
不用追內容了啦 另一個板主說沒東西啦
09/05 13:19, 13F

09/05 13:19, , 14F
直接承認你想ttb好下台就好,否則就請公開信件,謝謝!
09/05 13:19, 14F
我可沒這麼說,有人要告他,也是權益之一,我可沒有要阻止的意思。

09/05 13:19, , 15F
匿名帳號可以寄信給人要真相..比照辦理~來看看板主的嘴臉?
09/05 13:19, 15F

09/05 13:20, , 16F
然後版主自己濫用 被公開就說要當事人同意 這什麼矛盾
09/05 13:20, 16F

09/05 13:20, , 17F
根本自由心證
09/05 13:20, 17F

09/05 13:20, , 18F
TTB 2.0
09/05 13:20, 18F

09/05 13:20, , 19F
哦哦 該刪的 我想應該被處理好了XD 可能也沒內容公佈了
09/05 13:20, 19F

09/05 13:20, , 20F
的邏輯
09/05 13:20, 20F

09/05 13:21, , 21F
你們兩個什麼時候要下台? 好想換新的管理團隊
09/05 13:21, 21F

09/05 13:21, , 22F
妳讀醫學系可惜了,政治系更適合妳,切割刀
09/05 13:21, 22F

09/05 13:21, , 23F
有回應先給推、補血嘍
09/05 13:21, 23F

09/05 13:21, , 24F
所以他承認寄信給匿名本人 但是帳號裡查不到就當作沒這回
09/05 13:21, 24F

09/05 13:21, , 25F
事?
09/05 13:21, 25F

09/05 13:21, , 26F
就算沒內容,也可以看看比B的嘴臉 多噁心
09/05 13:21, 26F

09/05 13:22, , 27F
意思是你寄給匿名約砲被公開活該 我匿名寄給你公開不行
09/05 13:22, 27F

09/05 13:22, , 28F
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應該規定匿名信違法就公開爸
09/05 13:22, 28F

09/05 13:22, , 29F
那東摳呢? 他可是白紙黑字承認有登錄看過的
09/05 13:22, 29F
我是沒登錄看過
還有 139 則推文
還有 17 段內文
09/05 14:42, , 169F
雙重標準。之前的信件公布,今天的信件就不公佈。
09/05 14:42, 169F

09/05 14:43, , 170F
準備噓爆吧 ^ ^
09/05 14:43, 170F

09/05 15:12, , 171F
09/05 15:12, 171F

09/05 15:22, , 172F
Dino大很會管版的樣子欸 要不要請Dino大哥出來主持正義
09/05 15:22, 172F

09/05 15:22, , 173F
09/05 15:22, 173F

09/05 15:23, , 174F
然後討論東西開頭就飆髒話比較有氣勢?
09/05 15:23, 174F

09/05 15:31, , 175F
要同意的不該是ttb,是SexKinsey,知道兩者差別嗎?
09/05 15:31, 175F

09/05 15:38, , 176F
就像住戶同意訪客進家裏,卻被門口警衛擋下來,對還不對
09/05 15:38, 176F

09/05 15:39, , 177F
一家親耶
09/05 15:39, 177F

09/05 15:53, , 178F
建議直接關版,讓魯鄉民以後沒得看就沒地方該該叫了
09/05 15:53, 178F

09/05 16:15, , 179F
所以匿名帳號往外約就是合乎規則的優~ 好一個自肥條款
09/05 16:15, 179F

09/05 16:18, , 180F
除作為申訴證據 未經同意公布與他人之信件內容 是違反站規的
09/05 16:18, 180F

09/05 16:19, , 181F
你們訂了個5-4 逕自公布他人信件 已屬違反站規行為
09/05 16:19, 181F

09/05 16:32, , 182F
嗯..西斯版的kmt化?
09/05 16:32, 182F

09/05 16:41, , 183F
所以同樣水桶 寄信給匿名帳號要被公開內容已示判決公
09/05 16:41, 183F

09/05 16:41, , 184F
正 然後ttb寄信內容要ttb同意所以不公開是哪招? 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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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41, , 185F
重標準喔?
09/05 16:41, 185F

09/05 16:47, , 186F
判ttb說原則上要發信跟收件人都同意才可以公開 判版
09/05 16:47, 186F

09/05 16:47, , 187F
眾說直接公開內容已示公正 哇靠一件事你可以兩套說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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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47, , 188F
不簡單
09/05 16:47, 188F

09/05 16:52, , 189F

09/05 17:06, , 190F
我來晚了
09/05 17:06, 190F

09/05 18:01, , 191F
共犯繼續發文?
09/05 18:01, 191F

09/05 18:07, , 192F
藉口再爛一點啊
09/05 18:07, 192F

09/05 19:21, , 193F
雙重標準就是噓
09/05 19:21, 193F

09/05 21:00, , 194F
落紅推個。 總之板規是該修了。
09/05 21:00, 194F

09/05 22:45, , 195F
你要不要看一下八卦的改判?
09/05 22:45, 195F

09/05 22:46, , 196F
樓上好多人跳針…規定本來就是看你怎麼解釋,不然就沒
09/05 22:46, 196F

09/05 22:46, , 197F
有人需要讀法律系了吧,解釋也要讓別人被說服,不是一
09/05 22:46, 197F

09/05 22:46, , 198F
直跳針就有用吧
09/05 22:46, 198F

09/05 23:26, , 199F
其實你處理的也是不差了但是真心覺得內容應該趕快公佈
09/05 23:26, 199F

09/05 23:26, , 200F
不然你只會繼續被噓
09/05 23:26, 200F

09/05 23:27, , 201F
嗯嗯沒蓋 避重就輕是吧
09/05 23:27, 201F

09/06 01:41, , 202F
如果今天匿名帳號是私人帳號,那站內信約炮為什麼要被
09/06 01:41, 202F

09/06 01:41, , 203F
水桶?就是因為匿名帳號並不屬於私人專用啊!你已經把
09/06 01:41, 203F

09/06 01:41, , 204F
匿名帳號設定成公共用途了。我站內你約炮也要被水桶嗎?
09/06 01:41, 204F

09/06 02:06, , 205F
規定本來就是看你怎麼解釋<-同一件事 不同人不同看法
09/06 02:06, 205F

09/06 02:08, , 206F
不同解釋就算了 同一個人可以兩種解釋是人格分裂嗎?
09/06 02:08, 206F

09/06 03:03, , 207F
看來跟國防部學阿帕契事件學得不錯唷
09/06 03:03, 207F

09/06 07:50, , 208F
哈哈哈~有夠好笑
09/06 07:50, 208F
文章代碼(AID): #1Lwdc7oM (sex)
文章代碼(AID): #1Lwdc7oM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