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講電話比「噓」伸手襲胸!台南已婚男3度性侵猥褻弟女友 判刑4年半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早安魔關羽)時間1小時前 (2026/08/29 07: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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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電話比「噓」伸手襲胸!台南已婚男3度性侵猥褻弟女友 判刑4年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555744 和男友通話到一半,竟遭男友哥哥比「噓」手勢,伸出魔爪襲胸,男友在電話那頭聽見異 狀大聲喝斥,才揭發這起離譜的性侵案。台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哥哥4年6個 月徒刑。 4年前春節連假,林姓男子女友A前來男友住處暫住,某日晚間,林兄趁弟弟洗澡時,強行 闖入房間,不顧A女制止與掙扎,對其指侵並襲胸。同月某日,林男外出,林兄見幼女推 開房門找A女玩,竟趁機闖進房間,以同手法二度性侵。A女事後情緒崩潰,在林男返回時 痛哭,訴說遭到侵犯 案發不到1個月,林男外出加班,A女正與他通話,林兄竟第三度闖入房間,伸手進A女衣 服內猥褻。林男在電話中聽見異音察覺有異,大聲叫哥哥名字,當場嚇阻惡行。事隔數月 ,A女母親從友人口中得知女兒受害,找上林男對質,全案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審理時林兄否認犯行,律師質疑案發時家屬在家卻未聽見求救,且A女事後還與林家人出 遊,不符常理。 法官查出,2年前林兄進入A女公司上班,導致A女恐懼,經向主管反映才錯開班別。A女去 年更因常做惡夢求助身心科,法官認為,被害人為避免二度傷害而隱忍,不能認定指控不 實。 法官審酌,林兄為滿足私慾,三度對A女伸出魔爪,戕害被害人身心,犯後未賠償。台南 地院依2次強制性交罪,各處3年6個月徒刑;另依強制猥褻罪處10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 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12.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87961342.A.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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