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借女同事睡一晚!男子性侵打人被判刑 恐嚇「把妳殺了」免訴已刪文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密碼C85690)時間1天前 (2026/07/10 08:02), 編輯推噓-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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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女同事睡一晚!男子性侵打人被判刑 恐嚇「把妳殺了」免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99740 台北市吳姓男子趁暫住其住處的同事A女熟睡時,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並於事後毆打、恐 嚇,A女報警提告,吳男被檢方依乘機性交罪、恐嚇安全罪起訴。台北地院認為,吳男利 用被害人不知且不能抗拒的狀態性交,已構成乘機性交罪,判其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5年7月7日上午6時許,A女暫住在吳男位於台北市的住處,當時正在臥室熟 睡。吳男見A女熟睡無法反抗,竟性侵A女,過程中,見A女想逃離其住處,還以拳頭和螺 絲起子毆打,並恫嚇「把妳殺了」等語。A女乘隙報警,吳男見狀旋即逃離現場,待警方 離去後才返回,並再次毆打A女。 審理期間,吳男均坦承犯行。合議庭參酌A女於警詢及偵查中的證述,以及110報案紀錄、 刑事警察局鑑定書、性侵害案件驗傷診斷書、證物採集資料、指認紀錄及警方蒐證資料等 證據,認定吳男自白與客觀事證相符,足認犯行明確。 法院審酌,吳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雙方因對調解金額無法談攏,未能達成調解以 及另考量其前案紀錄顯示素行非佳,以及本案犯罪情節、造成危害與犯案動機等因素,並 斟酌其國中畢業、從事交通維護工作、未婚無子女且無家屬需扶養等情況,依乘機性交罪 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另外,吳男本案另涉傷害部分,台北地院已經於另案判吳男有罪確定,合議庭認為,本案 所指恐嚇言論與前案傷害犯行均發生在同一衝突過程中,屬想像競合關係,其既判力及於 同一案件中的恐嚇危害安全部分,依一事不再理原則,不得再行追訴,因此就恐嚇危害安 全罪部分判決免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47.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83641727.A.CEA.html

07/10 10:24, 1天前 , 1F
態度尚可,所以事後再回去打一頓算態度尚可
07/10 10:24, 1F

07/10 14:08, 1天前 , 2F
警察回去以後再打一頓叫態度尚可 幹你娘
07/10 14:08, 2F

07/10 14:30, 1天前 , 3F
義交?
07/10 14:30, 3F

07/10 21:49, 1天前 , 4F
垃圾法官
07/10 21:49, 4F

07/10 22:28, 1天前 , 5F
如果毆打法官不知道怎麼判
07/10 22:28, 5F

07/11 00:38, 23小時前 , 6F
垃圾啊 被抓放 還回去打被害人?才三年?
07/11 00:38, 6F

07/11 15:24, 8小時前 , 7F
不愧是鬼島法官
07/11 15:24, 7F
文章代碼(AID): #1gK3P_pg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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