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借女同事睡一晚!男子性侵打人被判刑 恐嚇「把妳殺了」免訴已刪文
借女同事睡一晚!男子性侵打人被判刑 恐嚇「把妳殺了」免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99740
台北市吳姓男子趁暫住其住處的同事A女熟睡時,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並於事後毆打、恐
嚇,A女報警提告,吳男被檢方依乘機性交罪、恐嚇安全罪起訴。台北地院認為,吳男利
用被害人不知且不能抗拒的狀態性交,已構成乘機性交罪,判其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5年7月7日上午6時許,A女暫住在吳男位於台北市的住處,當時正在臥室熟
睡。吳男見A女熟睡無法反抗,竟性侵A女,過程中,見A女想逃離其住處,還以拳頭和螺
絲起子毆打,並恫嚇「把妳殺了」等語。A女乘隙報警,吳男見狀旋即逃離現場,待警方
離去後才返回,並再次毆打A女。
審理期間,吳男均坦承犯行。合議庭參酌A女於警詢及偵查中的證述,以及110報案紀錄、
刑事警察局鑑定書、性侵害案件驗傷診斷書、證物採集資料、指認紀錄及警方蒐證資料等
證據,認定吳男自白與客觀事證相符,足認犯行明確。
法院審酌,吳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雙方因對調解金額無法談攏,未能達成調解以
及另考量其前案紀錄顯示素行非佳,以及本案犯罪情節、造成危害與犯案動機等因素,並
斟酌其國中畢業、從事交通維護工作、未婚無子女且無家屬需扶養等情況,依乘機性交罪
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另外,吳男本案另涉傷害部分,台北地院已經於另案判吳男有罪確定,合議庭認為,本案
所指恐嚇言論與前案傷害犯行均發生在同一衝突過程中,屬想像競合關係,其既判力及於
同一案件中的恐嚇危害安全部分,依一事不再理原則,不得再行追訴,因此就恐嚇危害安
全罪部分判決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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