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通姦除罪化≠免賠!人夫偷情遭妻求償 法院打臉小三:賠償25萬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小孩雙性:《姓名權》平等)時間13小時前 (2026/06/19 04:46),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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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免賠!人夫偷情遭妻求償 法院打臉小三:賠償25萬 2026/06/16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通姦罪都廢除了,跟人夫發生關係是不是就不用賠?苗栗地方法院一份最新判決狠狠打臉 這種錯誤觀念!一名小三明知對方是人夫,還相約到泰安鄉民宿「滾床單」,正宮氣得提 告求償50萬元。儘管小三在庭上辯稱「通姦已除罪化,不構成侵權」,但法官直接引用大 法官解釋打臉,判她要賠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判決引發法界高度關注,關鍵在於釐清「通姦除罪化」後,是否代表小三、小王都能 全身而退?判決指出,正宮小儀(化名)與丈夫阿宗(化名)結婚超過40年,婚姻關係至 今仍存續。沒想到,她在112年11月間發現,丈夫竟與一名女子小夢(化名)跑到苗栗泰 安鄉的民宿過夜,甚至發生性行為。 小儀追查後更發現,小夢其實早就認識她丈夫阿宗,根本不是遭人矇騙的無辜受害者。氣 炸的小儀決定提告,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向小夢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案件審理時,小夢雖然坦承確實有與阿宗發生性行為,但頻頻喊冤,強調自己根本不知道 對方已經結婚,更搬出「通姦已經除罪化」的論點,主張自己沒有侵害對方的配偶權,甚 至聲稱「我國實務上已有數個地院判決」認為配偶與他人性交,不屬於民法保護的範疇。 但法官仔細追查後,發現小夢根本在說謊!原來,早在108年間,小夢曾揪阿宗與另一對 夫妻,一起參加一個前往大陸福建的超低價旅行團,當時為了幫大家報名及代辦證件,小 夢就曾拿到阿宗的身分證正反面翻拍照片。法官指出,身分證背面清清楚楚記載配偶姓名 ,小夢早在偷情的好幾年前,就明確知道阿宗已婚的事實。 法官更痛批,小夢辯稱「不知道阿宗的婚姻狀態」,根本與常情不符,毫無可信。 至於小夢主張「通姦已除罪化,不構成侵權」,法官則直接引述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91 號解釋的內容打臉。法官強調,該號解釋雖然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但觀其解釋理由書, 並未否定夫妻雙方基於婚姻關係所生的忠誠義務,更沒有肯認配偶權已無受國家法律保護 的必要。 法官在判決中明確指出,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 女等重要的社會性功能,更攸關公共利益。有配偶而與人通姦,不僅悖離婚姻忠誠,更破 壞家庭和諧。雖然通姦行為不用再被關,但還是會構成民事的侵權行為,而且「情節重大 」。 法官認為,小夢與阿宗的行為,屬於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加損害於小儀基於夫妻 關係所生的身分法益,因此判決小夢必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雙方財力與受害程度,小儀為高職畢業,名下有多達17筆不動產、2部汽車及4筆 投資;而小夢雖為大學畢業,但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汽車或投資,113年及114年的所得 皆為0元。法官考量到小夢的加害手段,以及小儀精神上承受的痛苦等一切情狀,認為求 償50萬元略嫌過高,最終判決小儀應賠償25萬元。全案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6000015-260402?chdtv -- 現代女人: 可常回娘家(可100%孝順娘家) 古代/傳統媳婦: 很少回娘家(不怎孝順娘家) 現代女人: 大部份的人不拿聘金 古代/傳統媳婦: 拿聘金 (被嫁[賣]到夫家?) 現代女人: 有人100% <沒靠夫家>養 古代/傳統媳婦: <婚後> 取/用/住公婆家資源 現代女人: 有存款 有經濟能力 買車 買房 古代/傳統媳婦: 現代女人: 小孩雙姓 (如 臉書祖克伯夫妻) 古代/傳統媳婦: 小孩大部份從父姓 [大陸] 80後獨生夫妻為後代取「雙姓」漸流行 2011/4/17 https://reurl.cc/GGGN3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63.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81815602.A.25C.html

06/19 11:13, 6小時前 , 1F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處流竄洗文貼簽名檔宣教.
06/19 11:13, 1F
文章代碼(AID): #1gD5ao9S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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