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妻當街擁抱親吻小王 法官認非「情節重大」判綠帽夫敗訴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Speculative Male)時間1天前 (2026/05/31 23:59), 編輯推噓-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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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55482 自由時報 妻當街擁抱親吻小王 法官認非「情節重大」判綠帽夫敗訴 2026/05/31 10:26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6/05/31/5455482_1_1.jpg
原配怒告伴侶與小王親吻、擁抱,求償50萬元,但法官判其敗訴。(本報製圖) 新北市林姓男子發現江姓妻子與陳姓男子交往過密,不僅天天熱線、由陳男騎機車接送上 下班,兩人甚至在街頭當眾擁抱、親吻。林男憤而向兩人提告索賠 50 萬元精神慰撫金。 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審理後,竟回歸民國 88 年的立法原始精神,認為「牽手親吻」 雖然逾越男女分際,但嚴重程度無法與立法理由例示的「強姦、擄人」重罪相比,不符「 情節重大」要件,判決林男敗訴。可上訴。 原告林男主張,妻子與陳男互動極為親密。陳男不僅經常單獨與江女講電話聊天,還固定 騎機車接送她上下班。林男控訴,兩人在接送過程中旁若無人,多次出現擁抱、親吻等明 顯超越一般社交分際的親暱舉動。林男認為兩人已嚴重不法侵害他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 益,且情節重大,導致他精神承受巨大痛苦、瀕臨崩潰,因此委任律師依民法侵權行為法 律關係,向妻子與小王共同求償 50 萬元。 過去司法實務上,多數法官長年引用最高法院 55 年台上字第 2053 號判決見解,只要看 到被告雙方有牽手、親吻等逾矩行為,幾乎都會認定已破壞夫妻生活安全幸福而判賠。然 而,本案承審法官沈易在判決書中拋出不同見解。 法官爬梳民國 88 年民法第 195 條第 3 項增修時的立法理由,發現當年立法者曾特別明 文強調「對身分法益之保障亦不宜太過寬泛」。當時行政院與司法院的立法說明更具體舉 例,所謂的「情節重大」指的是如「未成年子女被人擄掠」或「配偶一方遭他人強姦」等 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 法官強調,司法者在解釋法律時應尊重立法者的原始制度設計,因此對於「情節重大」的 定義,不應該過分逸脫立法理由所例示的重罪範疇。換言之,原告所主張的受害內容,必 須與立法者列舉的案例具有「可比性」,法院才能認定符合賠償要件。 法官在判決中直言,縱使林男指控的「單獨熱線、機車接送、擁抱親吻」等情節全數屬實 ,在社會通念上,這確實已經屬於「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的行為。然而,若對比立法 理由中形同刑法重罪的例示(擄人、強姦),被告兩人的親密互動在侵害程度上顯然「尚 難比擬」,並未達到法定的嚴重程度。 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認定本案不該當民法「情節重大」之要件,原告林男無權請求精 神慰撫金,依法駁回其訴訟及假執行之聲請,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可上訴。 -- 沒說小乘大乘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具戒經講記拆穿佛教大乘妙法蓮華經騙局 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菩薩成佛之道 妙法蓮華經 華嚴經 心經 金剛經 楞伽經 梵網經菩薩戒 圓覺經 楞嚴經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大乘假觀世音 文殊 普賢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大乘假菩薩 https://www.ptt.cc/bbs/soul/M.1523979060.A.68C.html 上座部佛教目犍連子帝須那先偽經大乘十方諸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5.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80243147.A.CA3.html

06/01 01:04, 1天前 , 1F
所以法官的伴侶這樣做也不會告吧
06/01 01:04, 1F

06/01 01:16, 1天前 , 2F
有的職業在現代被人看不起不是沒有理由的
06/01 01:16, 2F

06/01 07:03, 22小時前 , 3F
這法官有病嗎
06/01 07:03, 3F

06/01 10:54, 18小時前 , 4F
悲哀鬼島低賤法匠水準意外嗎呵呵?=
06/01 10:54, 4F

06/01 12:59, 16小時前 , 5F
三小法官
06/01 12:59, 5F

06/01 17:56, 11小時前 , 6F
若是法官的伴侶:人神共憤,加碼判賠!
06/01 17:56, 6F

06/01 18:31, 10小時前 , 7F
這個垃圾法官高機率也是同溫層
06/01 18:31, 7F

06/01 19:19, 9小時前 , 8F
又是法官 笑死
06/01 19:19,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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